在農村,很多農民對自己土地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農民朋友在使用這些土地時,總是會遇到各種條件限制,比如:遇到土地佔用時由於證件不全,不能獲得補償或者補償款比較低。2018年土地確權的最後一年,農民朋友再盯土地確權證書的同時,手裡有這些耕地的農民也要注意了,這些耕地將要被重點收回了!
第一類,不合理利用耕地
以合法耕地為基礎,從事非農業行為,也就是擅自改變土地的性質。這類土地將會被收回,同時擁有該土地的農民還需要繳納私自改變土地利用性質的罰款。
第二類,沒有確權的土地
農民朋友需要注意,土地確權非常重要,它是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的用力證據。正常的土地確權之後,國家會給農民發放一份土地確權證書。2018年土地確權掃尾中,將重點收回沒有進行確權的土地。
第三類,私自開墾的耕地
村集體分配的土地都是經過科學測評綜合肥力後下發,這是為了保證每個農民公平享受土地權利,這些土地是有備案的。對於私自開墾荒地成耕地,首先改變土地利用性質,其次無法保障在土地肥力下降情況下是否有棄耕拋荒現象。所以這些土地將會被收回。
手裡擁有上述三類土地的農民朋友小心了,你們手中的這些土地面臨被收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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