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麼不能有先治病後付錢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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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規定門診初診掛號費為一元,病人在走廊持護士代填的初珍病歷候診,經醫生診治後,可根據其對醫療的滿意度,選擇"自動投幣掛號”,不滿意也可以不投幣,少投幣。試行一年,竟發現廢除掛號費制度後,全年自投的掛號費比門診量應收的掛號費多出三十多萬。門診的醫生護士為了體現自身價值與專診效益,注重改善醫療服務品質,病人與家屬對獲得如此便捷與優質的服務,都選擇多投幣(多數為2元、5元、10元,少數有投20元)藉此表示對醫生的敬重。這一改革當初在國內引起了一定的反響。

深化醫療體制改革的目的,既能從國家層面建全公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立公民醫療誠信平臺,針對病人欠費逃費而限期不還者暫停其個人的"醫療權利“。再不需醫務人員承當欠費逃費的"墊付"責任,必將進一步增添醫患之間的信任度與幸福指數。


陳恭5

急診科醫生對此問題應該比較有發言權。

1 如果送來急性中毒的病人,急性心衰、呼吸衰竭、急性呼吸心跳驟停等病人,我們根本沒有時間去考慮病人的費用問題,畢竟患者的生命是第一重要的。

但是如果涉及到高價值耗材,昂貴藥物,我們就一定要跟家屬談了。畢竟這些東西是必須要花錢買來的,如果逃費,就得醫生自掏腰包,實在承擔不起。

2 大多數病人的病情其實沒有那麼重,短時間內不會危及到生命,我們一般只做一點初步處理,比如掛上葡萄糖,傷口清創,止血等,剩下的主要工作是觀察生命體徵是否穩定。

這種患者處理完就沒事,往往卻是抱怨聲最大,逃費幾率卻最高的,最容易消磨醫護人員的信任。


ZKpub

在這方面,我們雖然不能盲目跟隨一些發達國家,亦步亦趨,但有些理念還是可以借鑑的。例如,在美國,“信用分數”是個人的一筆重要資產,如果信用狀況不佳,生活就可能會受到以下限制:

--只能使用更加昂貴的預付費電話套餐,無法享受通訊公司的種種優惠項目;

--在租房時可能過不了房東的背景調查,只能提前大量預付租金;

--無法獲得購房按揭,不能分期付款購買汽車和大件商品;

--各類保險的保費會相應上漲。

類似地,我國目前也在不斷嘗試加強立法,督促公民更加意識到信用的必要性,學會愛惜自己的羽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欠賬不還的“老賴”一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不得進行特定的高消費活動,例如坐火車軟臥,住星級酒店,送子女上高學費私立學校等。


王瑞恩


看看世界第一大國美國,白宮辦公桌邊尚有奧巴馬總統留下的餘溫,特朗普總統就廢除了美國史上第一個全民醫保法案。反觀我們國家,以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水平,運轉著世界上最龐大、覆蓋了95%人口的社會醫保,不斷改善人民的就醫條件,經濟並不如一線城市富裕的山東居然都發展出“先看病後付費”了,是不是該喊“厲害了我的國”?先別喊,團團不是是那種動輒喊口號、打雞血的人。這個話題還沒說完呢。

深化醫改:“行百里者,九十者半”

自2008年啟動新醫改以來,僅用了五年時間,中國人民預期壽命就提高了一歲。這背後,是財政和社保一年2萬億的醫療衛生投入;我國的衛生總費用中居民承擔的比例從2005年的52.2%降至2015年的29.3%。強大的支撐讓我國公立醫療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人數從2003年的487萬人增至2013年的804萬人,同期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增長79%,10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數量增長300%,服務能力空前增強。

改革有你,未來有你

根據《“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我們的醫療正要發生如下變化:

2,改革藥品及耗材流通體系。壓縮藥品和耗材的流通環節,進一步降低醫療成本;防範公共利益和商業利潤的衝突,促使醫藥產品迴歸治病救人的本質屬性。

4,建立高效運行的全民醫療保障體系;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銜接互動、相互聯通機制。

我們在改革發展的道路中,都有機會在自己的領域做出創新和貢獻。醫改也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也好,未來更宏大的民族復興目標也好,需要我們13億多人民和衷共濟。只要我們的黨永遠同人民站在一起,大家擼起袖子加油幹,我們就一定能夠走好我們這一代人的長征路。

當我們回顧親自走過的光輝歷程,這才是縱情歡呼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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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鉑鋆

共青團中央

2016年開始,馬雲就將芝麻信用應用到醫療行業,推行“先看病後付款”,但凡芝麻分達到650分以上者,都可以先看病,後面再付款,醬紫對於急診患者來說,就節約了大量的排隊付款時間,為搶救贏得有利時間。

阿里率先推動醫療授信,居功至偉

所以說,信用還是很重要滴,不要給自己留下什麼信用汙點,不然哪天真要救命時,信用汙染反而成為了障礙。說白了,沒有信用,誰願意給你先看病後付錢啊!


醫療百曉生

我們這個社會道德滑坡問題很嚴重。相比以往,現在的人更加的物質,更加現實。現在的人的羞恥心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強烈了,往往對別人,對社會的要求高,對自己的要求底。正應了那句話,以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以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


兵者詭道也

我長輩曾經當過赤腳醫生,看見病情危急的貧下中農,從來不說“條件不夠,醫不下”,都是盡力去搶救。哪裡有建立靜脈輸注救命通道?僅僅是肌肉注射就是最高方法。有時甚至來不及給急重病人脫下褲子肌注,隔著褲子,就一記急救飛針栽在屁股上半部!病人清醒過來一個勁的感謝!哪裡有追究醫生你不給我消毒,造成屁股爛了怎麼辦。

有時還有病人肚子疼得打滾,赤腳醫生下鄉去病人家裡救治去了(那時一個赤腳醫生負責一個鄉,對於無法行走的病人,醫生還要走村入戶去治病)。肚痛病人捱到赤腳醫生家裡,醫生家老奶奶也沒有考慮:你這疼痛止住了掩蓋病情怎麼辦?病人死了,家屬來問責不?看見病人痛得汗水直冒,直接取一截有點苦味的“青藤香”什麼的中藥,給病人咬爛服下。給他一碗開水,(山裡缺水,從山下挑回來很累的)一般十多分鐘就緩解穩定了!也不要病人一分錢!



那時也有病人付不起藥費的,不是因為故意賴賬,而是貧窮!欠費病人也很有感恩之心,佝僂著身子,拿出一個小南瓜或者一把四季豆來感恩醫生,或者有啥勞力活來幫忙做。不少病人還與醫生成了一輩子的朋友!醫生就是一個鄉人德高望重的救命恩人!



那時的醫生不擔心被病人訛詐和惡意欠費,病人不害怕醫生多收費,醫生也知道病人家住何方和家庭情況。那是一個互相信任和幫助的時代,充滿醫患深情的時代!

渴望什麼時候,社會信任與醫患純樸真情能重現!


邊河靜靜流1

首先,文內提及,“突發緊急情況送醫”,問題為“為什麼不能有先治病後付錢”,有共性,又很矛盾!

從問題的矛盾,又可以看出,類似題主這樣的“潛在敵視和私利”,已經充分說明不可能存在!

怎麼說?

之前提及的,上個月廣西某年輕人街頭摔倒,緊急手術,全在沒有聯繫到家人、朋友的情況下進行的,直至術後,仍在尋找家人,這樣的情況,誰去交錢了?

那為什麼,還口口聲聲大罵“都是見死不救”,“哪怕欠一分錢不夠,死了也不會管你”?

實際上,就類似於“為什麼急診不急”?我要趕時間回去接小孩、做飯,你必須給我急診!?我白天沒空,只有晚上有空,你現在馬上給我急診處理!?因此,題主很聰明地提及“突發緊急情況”,但又有意無意地提出“為什麼不能(所有)情況都先救治”?也就是類似這種急診,都想要“特權”。

大家都會痛罵特權,但,當你有特權的時候,又有誰不想盡情享用?

問題是,要回去做飯,要趕時間,這些算急診嗎?

同樣的,上面講的,“緊急危重情況”,都是優先救治、哪怕沒錢沒家屬。但,我小孩哭得厲害,你必須給我先處置,為什麼要交錢?我沒錢,就要做這個手術,哪怕是一個痔瘡,沒有任何影響生命的病情,你也必須先欠費給我做啊!至於那些癌症手術、擇期手術,你也得統統給我先治!談錢?沒醫德!

因此,國內,除了緊急危重情況,同樣有可以不交錢先住院的情況。

如果醫保報銷一樣,甚至說“免費”,以國人的天性,誰不想住好的、找厲害的、用最好的?

社會大了,也可能有些確確實實的、違背職業操守,而不顧病人安危的。但是,國內,只要是“緊急危重”,絕大多數還是救治為先的。當然,“救命”為主,一旦命保住了,你說,我虛弱,得給我補補,我要用進口的鋼板用進口藥,我要順帶把這個腫瘤治了,那不好意思,請先交錢!


思君者

我認識的一個護士。

護士答應了,把三天的藥拿過來,輸了一天的。另外兩天的裝好遞給那個媽媽。

那個媽媽說孩子輸完液就去補交錢。

後來,人家輸完液就走了。別說補交錢,連門診都體溫計都拿走了。

這個護士被扣了工資抵了這筆醫藥費,又被開會批了好幾次。

後來,門診改了規定,如果需要拿著體溫計量的話,押金十塊錢,量完歸還體溫計的時候,馬上退那十塊錢。

至於用藥,拿上繳費收據自己去藥房取藥,再過來輸液。

所以,題主你覺得先看病後繳費有可能嗎?


小黑豆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老了又得了重病,而我的家境又不算好,那我是去看病還是去治病,看病是為了知道我還能活多久,治病是為了苟延殘喘!

沒有醫生不想擁有一個神醫的名聲,不過投機取巧的人太多,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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