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v是否等同於空殼公司?

龍喬珍

SPV,即Spec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實體,指為特定的目的而設立的法律實體(常見的是公司形式,類似的叫法有SPC);不同於一般公司,SPV的設立是基於特定的目的,並沒有獨立經營的業務,類似於空殼公司(Shell Company),兩者的概念範圍非常相似。

國內比較常見的設立SPV的情形有:

(1)資產證券化,設立SPV持有基礎資產,將資產信用與發起人信用進行隔離;

(2)在某些有稅收優惠的離岸地設立SPV,可以將可能的降低稅負成本,或者達到規避特定的法律要求等目的。

第二種就是題主所提的紅籌上市。境內企業的實控人在海外設立SPV,由SPV收購境內公司股權,與境內公司並表,然後由SPV公司向海外證券市場申請上市。

上述操作,除了可以利用註冊地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公司稅負成本外,還可以降低中國公司海外上市的流程(SPV在海外註冊,性質上屬於外資公司)

當前現在很多的PPP項目的操作也會採用SPV的模式進行風險隔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