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垮婚姻的不是信用卡,是房產證!

壓垮婚姻的不是信用卡,是房產證!

在中國,大多數人都認為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才算是有了家,對於很多打算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輕情侶,別的先不說,優先考慮買房。

許多女孩在婚前都會說:“不買房,不結婚;不買房,不生娃。”

那如果你的男朋友提出,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但是他承諾每隔3個月,會給你買名牌包包和首飾,帶你出去旅行。

你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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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垮婚姻的不是信用卡,是房產證!

房產證寫誰的名

是否真的那麼重要?

或者換個說法,婚前買了房,加了名,你真的能拿到嗎?

房產證上有名字,即為房屋產權人

房產證上署名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房產證上有名字的成員可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屋,只有房產證署名人有房屋的所有權;如果是婚後購買的房屋,即使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另外一種情況,如果房產證是多個人名字,則所有成員都有房屋一部分所有權和處置權,出售房屋時必須所有成員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因此在填寫房產證名字時需要慎重考慮。

各種情況

1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情景1:男方結婚前全款買了套房,這房子是男方的?

答案:必須的!

解答:根據新《婚姻法》規定,他婚前全款買的房屬於他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萬一他結婚了,夫妻感情不和出現離婚,這套房子也仍屬於他一個人。

情景2:結婚前,男方貸款買了套房。這房子還是男方的嗎?

答案:那可不一定。

解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規可能不好理解,咱通俗點說就是,結婚前他買了房,房產證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後,他和她一起生活,賺的錢擱一起吃吃喝喝用用加還貸。如果有一天,倆人掰了,這房子咋分,倆人可以自己商量。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這房子歸他,還沒還完的那些貸款就成了他的個人債務。倆人結婚後共同還貸的錢還有房子相應的增值,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時由他對她進行補償。

情景3:婚後男方爸媽全款買了套房,登記在了男方名下。這房子肯定是他的?

答案:是的。

解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也就是說,這房子還是他的哦!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咋說,都是連牆角都分不到。

2房產證上寫著兩人的名字

情景1:這房子是男方全款買的,這房子歸他倆?

答案:不一定!

解答:雙方在結婚後全款買了套房子,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但一旦他倆因離婚鬧上法庭,如果說女方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 ,這房產證上就算是有她的名字也是白搭的。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男方。

情景2:倆人一起貸款買的房子,是他倆的?

答案:是的。

解答:如果這房子是他婚前貸款買的,婚後又加上了她的名字,那婚後這房子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如果這房子是倆人結婚後湊了首付,一起貸款買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財產,歸倆人了。

情景3:這房子是他父母出錢買的,但寫了他倆的名字,這房子是他倆的?

答案:如果沒有“借條”,這房子就是他倆的。

解答:如果這個情景是真的,那麼這房子將被認定為他倆的共有財產。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的,歸雙方共有,即便是他倆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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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怎麼辦?

答案:先析產再分割

解答: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

這樣的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為第三人,而是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配偶之間婚後加名,需先還完貸款!

很多人覺得扯了證加名字就很容易,其實不然,加名字僅限全款購房人群或房貸還清

也就是說,婚前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購房,婚後房產證上可加名字,但房屋更名,需要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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