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貫中為什麼要在三國演義中安排一個劉備吃人肉的情節,與劉備高大上的形象背道而馳嗎?

高原任我行

此題,我從四層意思來答。

其一,史上殺妻之事,指不勝屈。

隨拾幾例,如戰國名將吳起“殺妻求將”,吳起殺妻,是因為那女人妨了他的進取之路;魏文帝曹丕殺妻,是因為妃子甄氏(魏明帝曹叡生母)口吐怨言,令他不耐;唐人張巡殺妻,是因為孤城糧絕,他殺死妻妾,做成肉湯給將士們喝,是為了鼓舞士氣;還有清人海升殺妻,是因為家庭矛盾久蓄難洩,一時使氣,遂引發了乾隆晚年的一次大政爭……

以上都是史上真實的殺妻事件,載於史書之中。

其二,眾多的戲曲小說裡,“殺妻”更是常見的橋段。

比如“四大名著”裡的另外一部《水滸傳》,就有宋江殺閻惜婆、病關索楊雄殺潘巧雲。

文藝作品裡的故事,多不可信,殺妻也一樣。比如京劇《吳漢殺妻》(又名《斬經堂》),講的是西漢末年人吳漢,娶王莽女兒為妻,任潼關總兵。一日捉住劉秀(東漢光武帝),正要送往長安報功,他母親突然對他說,你父在你幼時,為王莽所害,你正該為父報仇,豈可助紂為虐。她要吳漢放了劉秀,再去把王莽姑娘殺了。吳漢提著劍,去殺妻子,卻見妻子在佛堂唸經,不忍下手,遂以實情相告。吳妻得知真相後,自刎而死——還是等於被吳漢所殺。吳漢殺掉老婆,就隨劉秀打天下去了,後來成為東漢的中興名臣。

(《吳漢殺妻》是著名的京劇老生戲,京劇大師周信芳的代表作。可是吳漢殺妻這個情節完全是編造出來的,毫無史實根據/皇帝不稱朕)

據《東觀漢記》一書記載,吳漢富貴後,“但修裡宅,不起第”,夫人在他之前去世,吳漢“薄葬小墳,不作祠堂也”。可見京劇裡唱的“殺妻”故事,完全是無中生有,現在中學課本里有一篇文章,叫《吳漢何嘗殺妻》,就是辯說此事。

從史料或歷史故事中取材,隨意加添發揮,是藝術創作的一般規律,內容多不可信。如京劇新編劇目《曹操與楊修》,取材於《三國演義》第72回《諸葛亮智取漢中 曹阿瞞兵退斜谷》,在原著的基礎上,就隨意增加了“曹操守靈殺妻”等情節——不僅曹丕殺妻,就連他老子曹操也殺妻了!

(新編京劇裡的“曹操守靈殺妻”/皇帝不稱朕)

其實,與考證這些故事真實與否比,真正有意思的,是為什麼這麼多作者和作家對“殺妻”這個老套橋段感興趣,樂此不疲。

其三,那是為什麼呢?就是輕視婦女的思想。

在《三國演義》的前文裡,羅貫中寫張飛因醉酒丟失城池,致使劉備夫人失陷,張飛酒醒後,欲自殺謝罪,劉備勸他不必介意,便說出“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那句名言。那麼劉備得知劉安殺妻割肉來招待他時,會真的“痛傷”嗎?兩下一對比,劉備愈痛傷,愈見其偽了,大概在他看來,劉安不過是脫了件衣服罷了。

正因為古代社會對婦女的普遍卑視心理,導致史上一再發生殺妻事件,而作家們也自覺不自覺地拿妻子和女人的性命來做“男人大丈夫”的陪襯。

其四,羅貫中做小說,誇張過度。

再看《三國演義》第19回所記劉安殺妻故事,說的是劉備被呂布打敗,狼狽逃竄,途中糧絕,但劉備並不足以餓斃,書中稱其“但到處,聞劉豫州(劉備),(百姓)皆爭進飲食”。這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

少年之意,是指其年輕,不是說他未成年)出拜,問其姓名,乃獵戶劉安。劉安打算好好招待劉備,然而欲尋野味,一時不得,就把他妻子殺了,割取臂肉,當作是狼肉,送給劉備吃。

從這節來看,劉備因為名聲好,他來了,百姓爭相供奉,他並不會餓肚子,只是戰亂之中,哪有什麼好吃好喝。而劉安欲供野味(美味)不得,乃忍心殺妻割肉供應,他這麼做,只是不願拿粗茶淡飯來招待大貴人,希望劉備吃的更好一些(可能劉皇叔好幾天沒沾肉腥了)。

劉安年輕妻子之死,竟只為了劉皇叔吃頓好的(而不是不吃肉會餓死)!

劉安如果真有孝心,為何不學春秋時期的介子推,見主公重耳餓肚子,偷偷割了自己大腿上的肉給主公吃?說到底,他就是個偽君子,與烹子給齊桓公吃的易牙無異。

東漢時代因為實行“薦舉制”,名聲成為升官發財的捷徑,許多人為了求名,好為不近人情的慘絕之事,其時世風如此。說起來,像劉安殺妻獻肉這種事,發生在東漢的大背景下,似不太突兀。不知羅貫中編這個故事,是否與他熟知東漢的變態世風有關?但是殺害妻子在任何朝代都是違法的(如清人海升殺妻,就被判了絞監候),即便此婦生於漢末亂世,也不至於其性命隨便為人所草菅,殺人者還能得到官方的表彰,故《三國演義》記曹操聽說此事後,派人送去二百金致意,絕無可能——再說,曹操又何必去賣這個人情?這都是小說情節之不通處。

(《三國演義》中,劉備與諸葛亮一樣,都被描寫得太過了,一個變得偽善,一個則近於妖/皇帝不稱朕)

一般認為,羅貫中編寫劉安殺妻這個情節,是為了“崇劉”,為了烘托劉備之仁德深得民心——瞧,劉皇叔那麼好,百姓竟捨得殺妻給他吃,也捨不得讓他捱餓。如此寫法,實為敗筆。如明人李漁評說道:“欲以感切之事形容受之者之好處,不知言之太過,反成慘毒。”羅貫中在《三國演義》中塑造人物時,頗多誇張的筆法,反而對人物形象造成損害,比如劉備,在小說裡哭得太多,反而成了偽君子。

劉安殺妻事,也是如此。

(皇帝不稱朕/胡丹答題,禁止抄襲)


皇帝不稱朕

在咱們國家的歷史上,吃人肉是常有的事兒。遇到鬧饑荒時,“人相食”的記載就屢屢被寫在史書上。

三國時期,兵荒馬亂,生靈塗炭,沒吃的就吃人肉。比如曹操,他手下有個謀士叫程昱,他給缺糧的曹軍送來了糧草,裡面居然有“人肉乾”,史載“太祖乏食,”程昱“供三日糧, 頗雜以人脯”。

當然,這都是亂世奸雄乾的,我們劉備仁慈寬厚,怎麼能幹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呢。慢著,劉備還真幹過,而且被史書記載了下來。

劉備南下打袁紹時,留張飛守住大軍的根據地下邳,但張飛群眾工作做得不到位,管束不住地頭蛇,他們和呂布內外勾結,佔領了下邳。劉備丟了大本營,前方又遲遲拿不下來,史書上說劉備的大軍“飢餓困踧”“窮餓侵逼”,最後,“吏士大小自相啖食”。

《三國演義》的總基調是尊劉貶曹,寫曹操如何壞都可以理解,羅貫中為啥要寫劉備吃人肉呢?

先看看劉備是咋吃的。一日,劉備投宿在獵戶劉安家中,飢腸轆轆。劉安是劉備的腦殘粉。可是,他家也沒有餘糧,想給劉備搞點野味又沒打到,最後,他一狠心,把自己媳婦宰了給劉備吃。劉備吃完後才知道是他媳婦。劉備哭了,問:還有嗎?這是郭德綱設計的情節。書裡說,劉備不勝感傷,灑淚上馬

看到了吧。老羅為啥寫劉備吃人肉?人家是自願的,連老婆都情願殺了給你劉備吃,你說你劉備得多得民心啊!眾望所歸,民心所向,連吃個人肉都能顯出他的“仁義君子”形象,這才是微言大義。只是,現在看來,這個情節過於變態,令人噁心。

劉備仁不仁慈兩說,劉安實在可惡,而他的媳婦實在可憐,被人吃了,連個名字都沒有留下。


飲水君

新野牧,劉皇叔,自到此,民豐足……這是《三國演義》裡,當時一些地區老百姓對劉備的誇讚之詞,意在表明劉備得民心唄。

但是,寫《三國演義》的羅貫中,塑造的仁義偉大形象下的劉備,又為何吃人肉?



羅貫中《三國演義》的大旋律是“尊劉貶曹”,劉備是他書中“正義”的化身,寫劉備吃人肉,其實原因,無非就一個:

通過獵戶劉安,殺妻招待飢腸轆轆的劉備,來刻畫劉備“受百姓愛戴”。羅貫中想說,連老婆都捨得殺給劉備吃,劉備是有多麼受愛戴啊!

你會問,什麼?殺妻吃人肉,還受愛戴?這豈不是太搞笑了嗎?其實這件事,的確顛覆了現代人的三觀!

為什麼會這樣?先看“劉安殺妻”故事。



劉備大敗,逃亡路上遇到了一處獵戶人家。獵戶劉安,見劉備餓的不可名狀,又是劉氏同宗,怎奈家中無食物招待,遂忍痛殺了自己妻子,做成肉食獻給劉備吃。劉備吃的狼吞虎嚥,問道:這是何肉?劉安瞞說:狼肉。劉備飽後,去後院牽馬,忽見劉安妻子血肉模糊於廚下,臂上肉已剜盡,方知吃的是人肉。劉備神傷上馬,想帶劉安為官奔富貴,但劉安以家中老母為由拒絕了。後來,曹操得知此事,派人送給劉安千兩黃金(一說百兩),以示褒揚。

獵戶劉安,顯然是崇拜劉備的鐵桿粉絲之一,他殺妻招待劉備,又受到曹操的千金褒揚。可見,當時的社會價值觀,有多麼瘋狂!令人發止!

為什麼會這樣?再看當時大背景。



三國戰亂,民不聊生,十室九空,人口銳減。白骨餓殍遍野,人命猶如草芥。時人餓到發瘋發狂,動物的野蠻求生欲,也就隨之表現的淋漓盡致。只要能活命,什麼東西都有可能成為食物,那種慘相,現代人是難以想象的。

劉備極善於自我宣傳,仁義愛民的形象廣為流傳。至於是否假仁假義,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名氣已打出去了,而且很多人相信,你也沒辦法。用現在話說,劉備就是明星,超級偶像,自帶流量,且擁有大量“粉絲”崇拜。

所以“鐵粉”劉安家無食物,又見自己“超級偶像”餓相難熬,一看自己偶像有難,這還了得?於是就幹了這件“瘋狂追星”(殺妻)的事。

封建思想的“荼毒”

另外,當時封建社會女人地位普遍低下,女人作為男權社會中男人的私產,是喪失話語權的,命多是捏在男人手裡。所以,古代稱妻子叫“賤內”,稱父親就叫“令尊”了。



劉備有一句“毒性”名言,他也是這句名言的首創者。你或許不知道是劉備說的,但一定聽過這句名言:女人如衣服,男人如手足,衣服破可以換(縫),手足斷了安可續?

可見,當時的劉備,能明目張膽的說出這樣的話,而且時人引為“名言”,就是受當時封建社會的思想所致。在現代人看來,這些行為言論,簡直荒唐!與現代社會價值觀,格格不入!

所以,寫《三國演義》的羅貫中,為表現劉備所謂高大上的形象,而安排“劉安殺妻”這一出。人們之所以感到詫異,是因為當時的一些社會價值觀,與現代人的社會價值觀,差距衝突太大!

我個人“劉安殺妻”持反對態度,不管怎麼樣,也不能殺了自己妻子,這是犯罪,是罪大惡極!對劉備所謂的仁義,也持懷疑態度。


峰子奇觀

可能是因為

真實歷史上的劉備軍確實在斷糧時吃過人肉,所以熟悉歷史的羅貫中,既想表現這一歷史細節,又不忍心損傷劉備“仁義之君”的正面形象,就刻意設計了一個仰慕劉備的獵戶劉安,殺自己妻子以款待劉備的劇情,側面表現劉備的廣得人心。

歷史上的劉備吃人事蹟,發生在劉備南下攻擊袁術,呂布乘虛而入,襲取徐州時。劉備留張飛守下邳,率軍在淮陰、石亭等地,和袁術軍互有勝負。張飛卻壓制不住徐州當地的地頭蛇曹豹,曹豹固守軍營,引呂布入城。張飛雖殺曹豹,城中大亂,難以抵擋呂布,劉備軍的後方就此落於敵手。

劉備:

劉備欲攻打廣陵取一立足之地,此地守將為當時在袁術麾下任職的孫策舅父吳景,守禦森嚴,久攻難克。於是,劉備軍上萬人馬便這樣為袁術、呂布兩軍夾擊,困於廣陵,軍需斷絕,“飢餓困踧,窮餓侵逼”,因此麾下將士屬吏竟然“大小自相啖食”,

也就是說,當大批人餓死或者戰死而倒斃時,活著的將士食用死去袍澤的屍體,窘迫到已經顧不上尊卑上下了,小兵沒準也能吃上剛死掉軍官的肉。

至於劉備,還有他形影不離的好兄弟關羽,他們是和將士同甘共苦,一起分食死屍呢,還是自己另外私藏了糧食,因此不用擔負吃人肉的惡名?這麼說吧,即使到了這個窮山盡水的地步,劉備軍仍然奇蹟般堅持下來,換得了此後成建制表面降伏於呂布,而不被直接吞併收編的機會,足可見劉備過人的統御能力,和其得軍心之程度。

【備軍在廣陵,飢餓困踧,吏士大小自相啖食,窮餓侵逼,欲還小沛,遂使吏請降布。】——裴注《三國志》引《英雄記》】

三國亂世中,諸侯群雄逐鹿,在軍閥以百姓為魚肉爭鋒,智士以欺詐為本能成就功名,劉備作為一個到處奔波流離的諸侯,他自己和他帳下的將領,卻沒有任何一次屠城殺俘劣跡。這和曹操一邊寫詩感嘆“白骨露於野,萬姓以死亡”,一邊在徐州屠殺數十萬百姓,在官渡斬殺七萬袁紹軍降卒,形成了鮮明對比。

曹操:

劉備的仁義,不止是同時代的曹操孫權,甚至是眾多大一統王朝的開國君主不能及的。其道德指數在華夏史上眾多君主中可穩居極前列。

畢竟劉秀也好,李世民也好,趙匡胤也好,朱元璋也好,他們自己領兵時或能做到憐惜百姓,不為屠城惡行,但也並不能對屬下將領的屠掠行徑,完全令行禁止,留下了成都之屠(東漢)、夏縣之屠(唐初)、江州之屠(宋初)、和州之屠(明初)等諸多劣跡。

甚至劉備去世後四十年間,蜀漢軍隊雖然勢力弱小、屢遭挫敗,執政者和大軍統帥更迭多人,卻一直都謹守了開國君主的道德底線,從無屠城殺俘劣跡。這確實是對百姓的真心愛護仁義,絕不是假仁假義。

然而劉備這麼一位待人寬仁,心繫百姓,不枉殺無辜的史上罕有之仁君,在萬不得已時,他也吃人,也足以說明了亂世的殘酷。確實是寧為太平犬,莫為亂世人,一將功成萬骨枯,屍山血海鋪就帝皇路。

小說《三國演義》裡杜撰了“劉安殺妻”事件,同時又用曹操對此舉大加讚賞,甚至封賞劉安的劇情,突出曹操和這個殺妻割肉的劉安是志同道合,惺惺相惜,一般的罔顧人命,和劉備得知真相後,對此的嘆息和感傷形成鮮明對比。

這樣一來,劉備和曹操不同的性格特徵、行事作風就鮮明躍然於紙上了。


狐狸晨曦

也許是為了表現劉備處處受人擁戴的緣故吧,《三國演義》中寫了一段獵戶劉安殺妻割肉款待劉備的離奇故事。然而,這個故事不但沒有給劉備添彩,反而引起了人們的紛紛議論。有人認為,劉安殺死自己的妻子款待劉備,是大義之舉,因此,不但把劉安當作義士來誇讚,而且還給他了重重的獎賞。也有人認為,劉安不但把自己的妻子活活殺死,還把妻子的肉說成是“狼肉”,這實在是慘無人道、滅絕人性,實際上,他自己才是一條披著人皮的惡狼。那麼,劉安到底是一個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義士,還是一個天絕人性的惡魔呢?

劉安殺妻饗劉備的故事

呂布奪了徐州,將劉備趕到小沛,不久,又藉故前來攻打小沛。劉備兵敗,慌忙扔下妻小,騎馬逃走。劉備走投無路,只得去許昌投曹操。一天,他飢渴難忍,便到獵戶劉安家求食。劉安見來人正是自己久仰的劉備,就想要好好地招待一番,因一時弄不到野味,便將自己的妻子殺了,煮了她的肉給劉備吃。

第二天,劉備到後院取馬時,發現劉安的妻子死在廚下,臂上的肉都已割去,才知道自己吃的是劉安妻子的肉。劉備半路上遇到曹操,說起此事,曹操命人帶著重金前去賞賜劉安。(見第十九回)

劉安殺妻饗劉備是大義奇絕,還是慘無人性

劉安這個人在《三國演義》中雖然只一個“曇花--現”的人物,但是,他在人們心靈上所留下的印象卻無論如何也抹不掉,之所以會如此,並不是因為他創下了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業,而是因為他幹了一件千古奇事,這就是他為款待劉備而親手殺了自己的妻子。那麼,應該如何評價劉安殺妻饗客這件事呢?1.殺妻為義,士為知已者死

有些人對劉安殺妻饗客這件事持肯定的態度,他們認為劉安所做的這件事十分“奇絕”,認為劉安這個人義氣、豪俠、大孝。

第一,為什麼說劉安殺妻款待劉備這件事“奇絕”呢?

我們這個民族自古就有熱情好客的優良傳統。因此,每當貴客來到家裡,盛情款待便成為人之常情。為了表示盛情,殺雞殺豬者有之,宰羊宰牛者有之,例如,曹操在逃難途中,經過故交呂伯奢家的時候,另伯奢為了款待曹操,當時就曾一邊安排家人殺豬,一邊親自出去打酒。可是,像劉安這樣,為了招待客人而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後割下她身上的肉來給客人吃的事,還從沒有聽說過。劉安對劉備的這種“接待規格”,確實是世所罕見,完全可以載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此等事情確實稱得上是“奇絕”了。

第二,為什麼說劉安是個“義士”呢?

劉安只是一個普通的獵戶,世代以打獵為生,住在“山高皇帝遠”的地方。他不但沒有得到過劉備的任何恩惠,甚至從來就沒有見過劉備,這就是說他不曾欠過劉備的人情。劉備走的時候,他仍然留在他的老地方,繼續幹他的老本行,因此說,他對劉備並無所求。

劉安之所以要盛情招待劉備,就因為他把劉備當成知己。俗話說:“女為悅已者容,士為知己者死。”劉安自己雖然沒有為劉備去死,但是,他的妻子卻完全是因劉備而死的。像劉安這種為了款待一個“知己”連妻子的性命都肯獻出的人,無論如何也應該算是一個“義士”。

毛宗崗在評價劉安的時候曾說:“易牙殺子以饗君,管仲以為非人情,不可近。劉安之事將毋同乎?曰:不同!牙為利也,安為義也。”既然劉安是“為義”而殺妻饗客,那麼,他自然就是一位“義士”了。

第三,為什麼說劉安是“孝子”呢?

劉安殺了自己的妻子來款待劉備,使劉備很受感動,臨走的時候竟是“灑淚上馬”,此時此刻面對此情此景,如果劉安能以護送的名義跟上劉備,肯定能撈上個一官半職。然而,劉安卻對劉備說:“本欲相隨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遠行。”一個可以飛黃騰達的難得機會,只因“老母在堂”而毅然放棄,可見劉安把奉養自己的老母看得比什麼都重要,這種行為完全符合“父母在,不遠遊”的道德標準。但是,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了,劉安就是為了一己私慾而將別人推向懸崖。可見,劉安是個極其自私而且殘忍的人。第一,劉安是個“自私”的人

如果劉備非要吃肉不可,或者劉安一定要給劉備吃肉的話,那麼,作為一個真正的“義士”,應該怎麼辦呢?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中國古時候有個叫介子推的人,有一次他跟著主人逃難,幾天找不到吃的東西。眼見主人餓得就要昏過去了,介子推便偷偷地從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塊肉,煮了一碗肉硒,救了主人的一條性命。

劉安與介子推兩人都真心實意地想拿肉來給別人吃,這是他們的相同之處。然而,劉安的做法正好與介子推相反,他割的不是自己身上的肉,而是別人身上的肉。如果割別人身上的肉送人情也算是“義”的話,那麼,還有什麼事情不能稱為“義”呢?退一步說,如果這個“別人”是自己不共戴天的仇敵,那麼,食其肉,寢其皮,倒也顯出他這個獵戶的“豪俠”,可惜且可恨的是,他殺的這個“別人”正是與他相依為命的妻子,一個可憐無助的弱者。在親者、弱者的身上下刀,這又算是哪路的英雄?

第二,為什麼說劉安這個人殘忍呢?

劉安是怎樣將自己的妻子殺死,又是怎樣從她的身上將肉割下來的呢?由於這些細節全被作者略去了,因此,我們在這裡只好來想象一下:

也許劉安趁妻子不注意的時候,突然像餓虎撲食一樣用麻繩將妻子勒昏,然後再加上一刀,將血放出;也許他先與妻子商量,妻子嚇得渾身顫抖,跪地上求他饒命,但是最後為了款待劉備,還是將苦苦哀求的妻子殺死了,可見,劉安從本質上來看是個殘忍的人。

長久以來,人們似乎對劉安殺妻饗客這件事情抱著肯定的態度,甚至是將這件事情傳為美談。但是,在我看來,劉安殺妻饗客這種行為真的很不可取,為了自身的利益枉顧他人性命,這樣的行為和一個殺人惡魔有什麼區別呢?


閒的蛋痛來研究三國

首先看看劉備吃人的故事是怎樣的?

我們都知道,劉備創業之初沒有地盤,今投呂布,明天可能投曹操,後天又投袁術,總之漂泊不定。

但凡英雄都有個艱難的創業之初。這也應了那句話:“欲成大事者,必先勞其筋骨,苦其心智。”劉備就是這樣的人。

話說劉備被呂布擊敗,這可苦了劉玄德,三天三夜沒吃飯沒閤眼。只顧狼狽逃竄了。

劉備一日,遇到了一戶人家,於是扣門詢問並打算請賜個饅頭和稀飯。

出來的是一獵戶打扮的壯漢,問其姓名,乃獵戶劉安也。

劉備心想,這幾天肚裡沒油水了,獵戶肯定野兔、野雞、野味不缺,戰亂時,糧食反而金貴,不如省點糧食,吃點現成的野味吧。

於是乎,彼此互通姓名,當下劉安聞豫州牧至,欲尋野味。(劉備改變主意不吃饅頭和稀飯了),一時不能得(劉安犯難了,多日不打獵了),乃殺其妻以食之。(其妻乃野味範疇嗎?)

玄德曰:“此何肉也?”這麼香,(劉)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飽食了一頓,天晚就宿。至曉將去,往後院取馬,忽見一婦人殺於廚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勝傷感,灑淚上馬。――引自《三國演義》

這就是三國演義記述的一件劉備吃人肉的故事。

這要是放在現在,劉備就是犯罪,吃人肉這是人乾的事嗎?儘管當時劉備並不知情,但也逃不掉懲罰。

但這事發生在亂世就不同了,不值得大驚小怪,即便吃了人家老婆,絲毫不影響劉備高大上的形象。

首先作者說明劉備是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吃人肉的,另一方面表現了老百姓對劉備的崇拜之情,天下人都知道劉使君乃仁義之人,讓仁義之人吃了乃永生。

說不定劉安老婆在天之靈要感激劉安呢。劉安老婆追隨劉備而去,融入了劉備血液中,劉安感到驕傲,他的老婆也就含笑九泉了。

再者說了,古代的妻子是丈夫的附屬品,是個物件而不是當人看待,是傳宗接代的工具,既然是工具,有事時拿來應急也無可厚非,這就是當時沒有人譴責劉安這樣做的原因。

我在想,劉安為什麼不自己割肉喂劉備呢?難道他怕疼?

書中交待,劉備找到並投奔了當時的曹操,講了劉安殺妻這件事,曹操聽後感慨良多,估計心裡酸酸的,暗罵劉備人緣真好,但障於情面,曹操看在劉備面子上,賜給劉安不少的金銀,估計劉安再買八個老婆都綽綽有餘。

劉安殺妻獻劉備,不但沒受到輿論和法律的譴責和制裁,這其實是歷史的必然。

當初春秋戰國時期易牙就做過這樣的事。易牙殺子蒸好後獻給了齊桓公吃了,當時不是也沒有人說什麼嗎?反而易牙受到了齊桓公的重用。

易牙是春秋時代一位著名的廚師,他是齊桓公寵幸的近臣,有一次齊桓公對易牙說:

寡人嚐遍天下美味,唯獨未食人肉,倒為憾事。

桓公本是無心的戲言,而易牙卻把這話牢記在心,一心想著討好國君。

他心想,國君何等尊貴,絕不能食用死囚、平民之肉。原料一定要選上好的。

後來他看見自己4歲的兒子,於是殺了兒子,進行了一番料理,端給了齊桓公。

桓公吃的很香,最後都把肉湯都喝了個精光,然後抹抹嘴說道:“味道好極了。這是什麼肉啊?”

易牙哭著說是自己兒子的肉,為祈國君身體安泰無虞,殺子以獻主公。

當桓公得知這是易牙兒子的肉時,內心很是不舒服,卻被易牙殺子為自己食的行為所感動,認為易牙愛他勝過親骨肉,從此桓公寵信易牙。據說後來這道菜被易牙命名為“長生果”,舊上海的達官貴人有的吃過這道菜,不過後來絕跡了。

看到了吧,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殺了兒子獻國君都不受指責,劉安殺妻獻肉何錯之有?國君吃了沒人說三道四,劉備也如此。不影響其仁義的形象。

【撰文:秉燭讀春秋】


秉燭讀春秋

小說就是小說,小說在歷史面前就可以隨意添油加醋,胡描亂畫,不然誰去看呢,寫書第一目的是養家餬口,其次才是詩和遠方。

歷史上的劉備確實吃過人肉,不只是吃過,軍隊斷糧時,頓頓吃人肉了。

一次被袁術和呂布圍困,軍隊斷糧,先吃新鮮屍體,後吃老弱,最後高大的吃弱小的,“飢餓困踧,窮餓侵逼,大小自相啖食”。後來被迫投降了呂布,這個《三國演義》裡改成,張飛醉酒失徐州,沒處去又投降了呂布。

三國亂世,最初軍閥混戰,百姓不如狗,吃也是抓百姓吃,曹操軍團有專門負責這項業務的,比如程昱,為了士兵溫飽,把百姓發明成了人肉乾,充做軍糧。

孔融,就是那個讓梨的,為吃人創立了吃人肉的理論基礎,他說,吃不認識人的肉和吃其他動物的肉沒區別。

歷史上的劉備,打下成都後,曾縱兵劫掠三天。三國志.劉巴傳》引注《零陵先賢傳》中記載,劉備攻成都前,許願:“若事定,府庫百物,孤無預焉”,入成都後默許將士劫掠,“及拔成都,士卒皆舍干戈,付諸藏競取寶物”,把市面上的貨一搶而光,以至於沒有物資供應,不能恢復秩序,這時,劉巴出了個餿主意,“鑄大錢,官管貿易”。“鑄大錢”,就是自己印大額鈔票,去採購,不搶了,但比搶更狠;“

官管貿易”就是軍政府管理市場運行,戰爭期間,這個是個有效的政策。最後結果,“數月之間府庫充實”。

亂抓壯丁也是劉備常乾的事,被老羅寫成百姓自願跟著他走,還扶老攜幼。三國志記載,時先主,,,又略得饑民數千人。看來人數真不少,一搶就是一個團。

不過,比起曹操劉備已經算仁義百倍了,曹操亂殺無辜是出了名的,玩過“三國殺”的朋友知道,曹丕的鎖定技能是行殤,誰死了,所剩的牌都要交給曹丕,其實,行殤就是盜墓。所以一代文豪的曹家父子被老羅寫成奸賊,每下一城,曹丕組織摸金校尉先掘墓,掘墓是對死人,但動不動就屠城,是比較歹毒的。曹操為人如果能有劉備的一半,也不至於那麼多能臣干將跟隨了劉備孫權,一統天下也只是痴人說夢罷了,最終落個遺恨九泉。

實際上最初,劉備軍團就是一群亡命徒組成,和中世紀的十字軍一樣,所以,今天投呂布,後天投曹操。後來隊伍壯大了,要想繼續發展,必須走正道,做正經生意了。


史話聊齋

三國演義也讀過幾遍,劉備吃人肉這個情節應該是劉備兵敗後逃難,獵戶劉安收留了他,一看他是皇叔劉備,家裡窮得叮噹響,於是把妻子殺死,用妻子手臂上的肉給劉備做了一頓飯。給劉備說是豬肉,於是劉備放心地吃了,後來解小手,在廚房看到一個死去的婦人,手臂上沒有肉,才明白了一切,於是潸然淚下。到曹操那裡說了這件事,曹操給了黃金,這件事就這樣完了。

從故事情節來看,劉備並沒有罪,因為他不知情,但是小說卻不是表現的這一點。

我覺得這其實是古代女性身份低下,在男權社會,女性的地位無足輕重,我們現在看來,這些東西是糟粕,但在當時,人們是沒有這種觀念的,女性就是男權社會的政治犧牲品。反應出古代對女性生命的漠視。

在《水滸傳》裡,也有很多這種情節,在小說裡,潘金蓮就是一個例子,他就是被男權玩弄的典型。



另外還有楊雄和石秀殺死潘巧雲的情節,殺死了她還將她掛在樹上,小說裡面,動不動就將誰劈成兩半。所以,小說裡,歧視女性,濫殺無辜是我們應該反思的。

《三國演義》這一情節,也是同樣的道理。


鐵匠的頭髮

劉備徐州兵敗,逃往的時候獵戶劉安殺妻招待劉備。有一點令人不寒而慄,劉備吃肉的時候問劉安:“此何肉?”劉安回答是狼肉。實際上劉備很清楚是人肉,因為古代部隊斷糧的時候,吃人肉是經常發生的事,劉備數次兵敗,自然有過吃人肉的經歷。即便如此,劉備仍然狼吞虎嚥吃個大飽。

現代人從當今價值觀考慮,認為劉安想跟隨劉備當官,事實上劉備確實說要帶劉安走,但是劉安拒絕了,原因是自己尚有老母,這麼看,劉安是個孝子。那麼怎麼理解劉安的行為呢?

事實上,歷史上吃人肉是個很經常的事。一直到宋朝,如此富庶的盛世,《水滸傳》中吃人肉的場景比比皆是。古代女子地位低下,是丈夫的私有財產軍中一旦斷糧,軍官殺了自己的妻子給士兵吃,往往能激發部隊鬥志。

《三國演義》總體是尊劉貶曹的,劉備仁義,到哪都受歡迎,獵戶劉安也是劉備的粉絲,這個角色就是用來襯托劉備光輝高大形象的。從劉安的角度來看,殺妻也是無奈,三國時期人民群眾處於極端困苦時期,有資料表明,東漢末年中國有四千萬人口,三國亂世最低谷時只有八百萬,真是“千里無雞鳴,白骨露於野”,劉安家沒有吃的,又想好好招待劉備,才想起了這麼一個主意。

那麼,羅貫中安排這個角色,在自己看來是什麼形象呢?此事之後,曹操知道了,派人給劉安送了一千兩金子,也就是說劉安的行為值得褒揚,而沒有責備他殘忍。這種觀念與今天的價值觀衝突,但在當時能夠理解。


九州歷史

這個故事存在於三國演義小說中的第19回,劉備被呂布擊敗,單人匹馬逃難中。

路上碰到孫乾,孫權勸劉備去投奔曹操。在去許昌的路上,劉皇叔的名號確實能當飯吃。所經之處,路邊的人們都拿出自己最好吃的來招待劉備。

這一天,到了一戶人家。戶主名叫劉安,是個獵戶。因為當天運氣不好,沒有打到獵物。劉安就把自己的妻子殺死給劉備吃,對劉備說是狼肉。

被劉備發現後,劉安卻說:非常仰慕劉皇叔,本來想投奔劉備共創大業,怎奈老母在,不能遠遊。

後來曹操知道這件事後,感念劉安的忠義,賜給他黃金百兩。

又有人問,這次劉備吃了人肉,是否破壞了劉皇叔的高大上形象?

答案很明確不會。

就在三國演義原著中,劉備就曾經說過:老婆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沒了,可以換新的。手足斷了,就再也連不上了。

熟悉中國古代文化的人都知道,在中國歷史上,婦女是沒有地位的,只是男人的附屬品。毫不客氣的說就是私人財產,可以任由男人自由處理。

古代的女人要講究三從四德。三從是指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女人的一生都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四德是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因此劉安把自己的老婆殺了給劉備吃,不僅沒有損壞劉備的高大上形象,反而烘托了劉備在當時天下的好名聲。

其實這不是劉備第一次吃人肉。

在三國志中明確記載,劉備的徐州被呂布攻陷後,失去地盤的劉備,去攻打廣陵。結果前方戰事不順,糧草斷絕。於是劉備下令,全體戰士吃死人肉來維持體力和生存。作為大boss的劉備,也肯定吃了不少人肉。

在劉安看來,能把老婆殺死,把肉給劉備吃是一件非常光榮偉大的事,體現了自己對偶像劉備的敬仰之情。

劉安的付出也得到了很大的回報,在書中,曹操賞賜他了上百兩黃金,足以保證他娶好幾個老婆。

其實歷史上的曹操對女人還是比較溫柔的。在曹操臨死前,他最放心不下就是他自己的女人。曹操讓自己的女人可以改嫁,不必陪葬。

三國演義中所描寫的曹操百分之六七十都是不靠譜的。包括這次曹操稱讚劉安殺死自己老婆,把肉給劉備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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