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年在國企上班的農民合同制工,九二年前算工齡嗎?

清風140537298

你好!我仔細分析了你的問題,你問題的中心點,就是想問你九二年前和八七年在國企的這七年的工作時間,是否算“視同繳費年限”?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打算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解答。



一、首先要確定你是否享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資格。

“農民合同制工人”是指從農村招用的不轉戶口、不改變農民身份,定期輪換做工務農的勞動合同制工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企業從事臨時工作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連續工齡。也就是說,可為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說有三個條件可以認定你是否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資格。


第一,是否被批准轉為勞動合同制工人。

第二,你農民合同制工人,是否經勞動局備過案。

第三,你在單位交過社保費嗎?

如果你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任何一種,你都可以享受“視同繳費年限了”。

二、現在再回到你的問題上來,你對照以上條件,你如果符合以上任何一種條件,你那在國企的七年工作時間都可以被視為“視同繳費年限”了,否則就不算。


這裡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下崗了,下崗後,單位停止給你社保繳費,後來你以靈活就業人員成份繼續參保,而你原在單位交過社保,在社保局有繳費賬戶,你到法定年齡退休,你還是以企業職工身份退休,你那在原單位的七年工作時間,都可算工齡的,也就是說,都可被看作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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