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英國、美國沒有形成類似於歐洲與亞洲各國那樣的中央集權制的政治傳統呢?

軍閥49

要解釋這個問題,首先要回顧中央集權制的歷史。著名的四大古國,即古埃及、古巴比倫、古印度和中國,其中三個都有著中央集權的雛形(或稱起源)。這四個古文明有一個顯著特點,即有大河流過。而大河造成的旱澇災害對古文明集中資源進行應對的能力,以及大面積耕種所需的統一徵收與大量勞動力為中央集權形成提供了土壤。因此,四大文明也有“大河文明”之稱。 進入後期,遍佈歐亞大陸的諸政權在政體選擇上出現了驚人的一致,即建立多民族帝國。考慮到古代的技術水平低下及由其帶來的技術水平限制,集權帝國成為事實上維持較低成本統治的一種優良方式而被採用,直至近代以來的民主革命使傳統帝國轉型或重建為現代政體。 如果進行具體案例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中央集權在各地的實行有其必要的理由:中國自不多言,延續兩千年的專制帝國形成了被稱為“超穩定結構”的社會結構;俄羅斯地處寒帶,出於對16世紀以來對東擴新增領土維持統治的需要,也為壓制在擴張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多民族國家內部矛盾的需要,中央集權成為俄國的不二選擇,其傳統甚至延續至今;而法國在紅衣主教黎塞留、法王路易十四的努力下成為了歐洲大陸上中央集權程度較高的國家,當然其徹底形成是在法國大革命之後才實現的。 然而英國及後來的美國成為了特例,因其並不符合中央集權較為普遍的現象。有人提到地理位置,這是英美與其他國家迥乎不同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比起四面接壤的大陸國家,英國作為島國具有獨立性(放大來看,美國與舊大陸被兩大洋分隔,在全世界也具有地理上獨立性),因此有利於形成獨立的政治生態與系統。前一個答案裡提到因地理環境形成的孤立主義傳統,但它更多地體現在外交方面,與本國是否採用中央集權制度沒有必然的聯繫。 英國其實並不像人們想象的“分權”——在1066年征服者威廉征服英格蘭之後就有了對土地的調查與統計,可見掌控能力並不一般(這一點甚至在遊戲《文明5》中有所反映)。但後來君主與貴族之間延續數個世紀的鬥爭成為主旋律,1215年的《大憲章》是一個典範,但也只是長年爭鬥中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最終經由光榮革命及後來的一系列社會與政治改革確立了英國不那麼“中央集權”的制度——君主立憲制,而在某種意義上來說,英國實現了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提出的三種政體,即君主政體、貴族政體和共和政體的統一。既然唯一的統治者(王室)已經被限制,英國給人們的印象自然也就沒有“中央集權”的特點了。 美國作為盎格魯-撒克遜傳統在新大陸的繼承者,則更多地表現出現代國家的特點,甚至有“第一個現代國家”的說法。美國的政體可以說是被“設計”出來的,而其中除了對英國(相對而言的)專制體制的反抗反彈以外,也有新興資產階級在新大陸發展的需要。同樣,盎格魯-撒克遜人從狹小的英國來到廣闊的美洲後反而沒有重現在歐亞大陸上的中央集權傳統,則是新教與固有傳統根深蒂固的結果。 綜合而言,英美兩國沒有形成類似歐亞各國的中央集權制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不類似並不意味著英美兩國完全沒有中央集權傳統與結構(不然1787年美國也無需實行聯邦制以加強集權);另外,一國是否採取中央集權,有其歷史和地理原因,但是能順應該國國力增長需要的就是最好的制度。


陳定定教授

比較經典的說法是英國是一個島國,孤懸大西洋。不像歐洲大陸國家那樣周圍強鄰環伺,時時刻刻都有被侵略的危機。因此,外國侵略對於英國民眾來說並不是最大的威脅。專制的君主才是。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實際上就是在貴族和君主幾百年博弈的過程中慢慢形成的。在貴族和君主博弈的過程中,貴族的權利先得到了保障。

1215年的大憲章保障了貴族財產不被君主隨便侵佔的權利,對貴族的審判需要同儕陪審來保障其公正。如果國王不遵守憲章,貴族還有起義權,不過起義以能夠迫使國王遵守憲章為止,不能傷害國王和親屬的人身。

1689年光榮革命時定下的《權利法案》,更是明確要求沒有議會的同意,國王不能立法,也不能廢止法律,也不能徵稅。

英國的傳統,陸軍是非常少的。日不落帝國的建立主要靠的是海軍。只要國王想要擴軍,民眾就會用懷疑的眼睛盯著他或她,質問是不是要擴軍來鎮壓人民。所以,客觀上國王也沒法集權,沒有錢,沒有軍隊,拿什麼集權?

美國大部分地區是前英殖民地,基本繼承了英國的政治傳統。剛剛建國的時候,軍隊也是很少的。據說在制憲會議上有議員要求美國的軍隊保持在幾千人就可以了。軍人出身的華盛頓覺得不妥,笑著說,只要你能保證侵略美國的軍隊也不多於幾千人就可以啊。

英國和美國在地理上都與大陸隔開,很少受到外部威脅,所以在很長一段時期外交上採取孤立主義政策。老百姓的主要心思都放在和政府較勁上了。所以沒有中央集權的傳統。


neom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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