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十多個人去要賬,欠帳人三天後服毒自殺,要賬人需要負責嗎?

花花世界誰把誰當真647

這就看具體情況了。

一、如果要賬人到別人家要賬,沒有采取什麼過激行為。與欠帳人只是和平地協商,並沒有發生爭執。

欠賬人三天後服毒自殺,這與要賬人沒有任何因果關係,要帳人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二、如果要讓人到別人家要賬,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侮辱、漫罵甚至毆打欠賬人,使欠賬人精神受到了刺激。

欠賬人三天後服毒自殺,這與要帳人的行為有因果關係,要帳人應當承擔責任。

三、現在暴力催收帳款的事件時有發生,對於欠賬人造成人身危害的案件也大量存在。所以如果說因要賬出現事件,要賬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合法的債務受法律保護,所以要賬要合法地進行。再說也沒有必要帶十多個人到人家處要帳,如果欠帳人確實不給,也沒有必要與其發生爭執,依法起訴就可以了。有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比任何催討行為都更有效。

所以說:依法維權,才不至於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法重情深

帶十多個人去要賬,然後欠賬的三天後自殺了,大家想一想這意味著什麼?你是催收公司的吧?要不就是那種社會閒散人員,別人給你點好處費,你就拉一幫人去收這個債!


這種情況明顯已經違法了,我要是沒估計錯的話你們肯定是暴力催收!正常人誰會去自殺?就算欠債也不會自殺的,你們已經涉嫌非法拘禁了,帶那麼多人去別人家裡屬於私闖民宅,你自己做好準備吧!


雲山耕田人

帶十多個人去要賬,欠帳人三天後服毒自殺,要賬人需要負責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原因如下:

欠帳人向朋友借款,還款是有時間規定的,並且經過甲乙雙方認可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益。若乙方欠帳人超過規定的還款時間,不問不理,甲方借款人完全有理由帶著借條收據去問乙方欠帳人。若乙方欠帳人態度不端正,無理取鬧,口是心非,甲方借款人應該採取明智的手段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然而人心隔肚皮,兩眼不認人,甲方借款人不懷好意,心裡總是嘮叼著:“你對我無情,我就對你不義,當今世界,誰怕誰。”於是借款人帶著十多個人去要帳,若欠款人不給就拉倒。當時欠款人看到十多個人來要帳,心裡愣了,傻眼了,成了啞巴吃黃連,有哭說不出的感覺,咋辦呢?給沒有錢,不給走投無路。正當欠帳人猶豫不決的時候,借款人說話了,而且語氣比較重,大聲的說道:“限制你三天把錢全部還給我,否則吃不完兜著走。”此時此刻,欠帳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接著長嘆一聲。

三天時間到了,欠帳人想盡了一切辦法,到處借錢,結果一無所有。原因是親朋好友和左舍右鄰都對欠帳人冷眼相看,認為欠帳人不講信用,人品不好。欠帳人在萬般無賴之下,最後選擇了輕生,服毒自殺,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

綜上所述,若借款人不帶十多人去要帳,欠帳人不會服毒自殺,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許事情不會弄得如此糟糕。唉!一切的一切,人願不如天願。既然悲劇發生了,借款人帶十多人去要帳,明顯的耍流氓行為。雖然沒引起發生口角和肢體衝突,但十多人去要帳,性質不同了,屬於硬攻強行的手段,導致欠帳人服毒自殺,成了人命關天的地步。
最後借款人的不良行為理所當然需要負責,甚至接受法律制裁,追究刑事責任。


董永根

沒有本事還錢,就別欠別人的,自殺有什麼了不起。特別是欠工資的,就是淨化社會,順應民心。要自己的錢有罪,欠錢的人光榮,這樣的話是什麼邏輯,簡直就是強盜邏輯,這樣的社會現象正常嗎,有這樣思想的人,唯恐天下不亂,只要是正常人是不會說出這樣的話。

正因為如此,才有很多老賴,彷彿借錢借到就他的,別人的錢,風吹來,充話費時送的,還不能打電話,一打還騷擾!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負責任的態度就是制定還錢計劃,分期分批還欠款,給債權人協商,消極的辦法就是以命抵債,一了百了,這又何必?現在這個社會說真的,欠缺不還的人你不用一些手段,他拿你當空氣!起訴時間長效果差!暴力催收是不該!但他不還錢,法律還不健全的情況下,怎麼才能合理合法的把錢要回來!



我錢借出去了不少有朋友有玩的好的客戶!好些個因為錢變成了仇人!最後還錢還是喊的社會上的兄弟去拿回來的!你說這些人不催收,你還能怎麼辦!有多少能力,就辦多大的事情,人家好心借錢,你回人家沒有,人家也是血汗錢,也不是偷的搶的,知道嗎?沒有本事還錢就不要去借錢,有些人家把錢借給你要不回來,老人想不開會生病,也會自殺的,有些家廷會離婚。我有個朋友,現在就遇上這事了,三個要帳的,把她家門撬開,住進二十多天了,(錢是她前夫借的,她是在威逼下籤的字,八萬下塊,錢,)因為欠的是在公安上班的錢,報警派出所也不敢管,非要她一套房子,她就不想活了,請問該咋辦?如果是代款公司的,叫人催收的,肯定要負法律責任的,我們多不在現場,有好多事也不能聽別人的,亂寫亂說,如果欠個人錢,一定要還的,爭錢真的不容易呀,如果一下還不起,可協商分月還也行呀不自如自殺了呀,多少有厲害因的


春日盛宴

你好首先要確定你帶過去的十個人有沒有使用暴力行為,或者語言上的威脅,欠你的錢是什麼錢?有沒有正規的手續如果手續齊全,有沒有進行語言上的威脅和肢體上的接觸,你可能要承擔一點人道主義精神的賠付

1、從你語言上看,你因該不是正規的討債公司,應該是屬於民間貸,而且是出於某一種灰色高額的貸款,導致欠債的的人無力償還

2、欠債人應該不是欠你一個人的錢,我想他應該是頂不住壓力又覺得無力償還不想影響到家人,所以才自殺的

3、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走法律程序,如果走了法律程序就沒有人死宅爛這一說發了,法院會對他生前的財產評估然後會進行賠款

4、如果你們沒有任何有效的手續或者證據,你們不但要承擔法律責任還要承擔死者的費用

5、就算有,你們也要承擔一些連帶責任,因為他是因你們而死,是逃脫不了干係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請關注四月清,生活長青,會看到不同的社會性問題解答


肆月清

要賬人需要負責嗎?這要看要賬人有沒有采用非法手段。

(1)首先,本案中,欠賬人服毒自殺是屬於其自願放棄生命的行為。如果要賬人在要賬過程中,沒有采取非法措施的話,那麼要賬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其次,如果要賬人在要賬過程中,採取了非法措施的話,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過程中還採取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行為的話,則還構成了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等。

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許婷律師

公司讓你做法人代表,你要小心了!背鍋的就是你


職場痛點:員工被公司要求做法人代表



王璐:1988年生,北京大學應用數學學士、經濟學碩士。作為法人的企業(19)家:人人行科技有限公司、九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昌都人人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威嘉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人人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思運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科技分公司、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朝陽第一分公司、北京人商鼎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億創恆通科技有限公司、九友四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成都嘉寧正道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成都環融易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百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控股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元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天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元實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天啟科技有限公司。


運營“借貸寶”的人人行科技有限公司,就不得不提到它的控股股東——即大名鼎鼎的九鼎控股。九鼎控股是一家國內領先的金融控股集團。九鼎控股旗下之九鼎投資是國內頂級的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股票代碼:430719),為中國PE第一股,市值超過1000億元。
公司先是高調宣佈要成立新的分公司,作為居間方來開展業務,說白了就是搞一個空殼公司。然後私下底跟他商量,讓他來做新公司的法人代表,老闆暫時兼任總經理,他掛總經理助理頭銜,全權負責新公司的經營和管理。這讓他受寵若驚,覺得自己一下子從業務員,變成了新公司的高層管理。後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公司註冊成功後,公司公章、法人章、營業執照等他連見都沒見過。全部是總公司在管理,而這家分公司的實際經營權他根本沒辦法參與。公司法人代表,說簡單點就是要承擔公司一切法律責任,法人代表不一定要參與管理,僅僅是公司出問題以後的背鍋人,替死鬼。拒絕不了公司的遊說或誘惑,明知道有風險,還抱著僥倖心理跟著公司一起幹,那些違法犯紀的公司,有許多是被一鍋端了,從高層到普通員工無一例外,真的讓人費解又感到可惜,本來打工就是為了求穩定,反而把自己推到刀口上。


獨角獸金融

要不要負責關鍵看要賬過程發生了多大沖突,但有很大概率是不用負責的!

首先要看債務是否合法,如果債務本來就是犯罪所得,債務就得不到法律認可,那麼要債行為可能就會成為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甚至搶劫罪。

如果債務本身是合法的,那麼法律對要債行為事實上是很包容的,依據現行刑法,對債務人本人的綁架,要求其愛人或者父母索要錢財,如果沒有嚴重的暴力行為,都不認為是綁架罪,只是認為是非法拘禁!

對於債務人自殺這裡,一般會被認為被害人自陷風險,而不認為與要債有直接關係。舉個例子,如果把債務人綁架在一個房子裡,只是說不給錢就別想出去,然後債務人跳樓自殺了,那麼這裡債務人的死亡是不能算在要債人頭上的,因為不具有因果關係。而這裡時隔三天,除非要賬人通過綁架其親戚等手段威逼債務人自殺,否則在刑法上也是不具有因果關係的!!


用戶6039993395

要帳三天後欠帳人才服毒自殺,要賬人需不需要負責任,容我談談自己的看法再下結論。

首先要看所要的賬是否受國家法律保護,要帳的十多個人在催要之中是否對欠債人存在違法行為,釐清這兩條是關鍵問題,答案就很明確的。

假如債務關係合法有效,而且在催討中沒有產生肢體接觸,語言上衝突或恫嚇等情形,這欠帳人的自殺,要帳人無需負責。

假設債務關係成立,得到法院很可,但在要帳時對其債主有違法方面行為,對不起要帳人要對欠帳人之死負有民事賠償責任,同時還要吃官司。

假如債務為高利債、賭債等得不到法院支持,外加在欠債人家對其有違法行為,對欠帳人之死要負民事賠償責任,應該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假設債務關係不成立,但在要債中對欠帳人無違法行為,對欠帳人的自殺,要帳的人就脫不了干係,最起碼十幾人私闖民宅,要負賠償責任的。


老夥計49547

帶十多個人去要債,欠帳人自沙,欠債的人肯定是弱式群體或者是破場的人,提問問題的人不說,一般肯定是高力待所為,如果有自沙這種態度,肯定是被逼無奈想到了用si來解決,如果是佬賴,別人也不會去回應你,也不會做到自沙這一步。以此推論,高力待聚縱上門崔債,過後導致欠債人自沙。說沒直接原因,但是也存在被害人間接行為,如果調察有證據證明十幾個上門對當事人孔嚇嘔打等危逼方式,可能會觸範法率,帶頭人肯定得判形,然後追加賠償,對參與的人進行拘欲或留守。如今果佳在進行掃嘿風爆,得饒人處且饒人,萬事別做太絕,留一線好相見,你橫橫不過正輔。能做到自沙這一步也是你們做法過於激烈,還能帶十幾個人有組支性的去上門,本身姓質就範法了,如果當事人是當天si的,都得做十幾年勞,帶頭的故意沙人和聚縱入舍沙人有組支有計劃,無期肯定得要,還得對當事人賠償。

做人留一線,萬事不要做盡了,欠錢還錢是沒錯,人家一時還不了你往si路逼,即使對方多麼好欺負,他不收你,景嚓也要收你。如果是有錢不還的使點手鍛還好說,別人還不了,你來硬,你的末路也差不多了,玩橫哪天都會滑坡。別以為自己能叫多少個兄第牛氣沖天,都進去的時候就晚了,理智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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