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辭退民辦教師,按政策補繳養老保險,任職時間算視同繳費年限嗎?

雲水悠悠5336

非常高興為您作答,從您剛才的描述你是民辦的教師,可以判斷您在任職時間不算視同繳費年限。

所謂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實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前(1992年前)就參加工作的工作年限,以及當兵入伍的軍齡,上山下鄉在農村的年限,都可以視同繳費,因為那時候國家沒有出臺繳費政策,是政策決定的不繳費,不是職工不繳費,因此,這個期間的工齡,全部國家承擔繳費,不再讓職工繳納,這樣的年限,叫視同繳費年限,關於如何認定,需要審核職工檔案,凡是經過勞動局批准的國家國企,縣以上集體企業建立檔案管理的職工,都可以視同繳費年限,參軍檔案記載的軍齡,下鄉的工齡認定表,等等作為認定依據。

最早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賬戶是從1992年10月開始的實行的制度,如果是在92年前參加工作的,並且有國家企業單位職工檔案或者縣以上集體企業建立檔案的管理的職工的才視同繳費年限。

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繳納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才能領養老金。所以建議您補繳養老保險,現在好多地區去年讓一次性補繳,今年就不讓補繳了雖然要交一定的滯納金,但是能補繳一定要轉進補繳,比如補繳2002年一年的社保費用才1000-2000,現在繳納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一年要超過一萬塊錢

在強調一下,如果您當地更有寬鬆的補繳政策,一定要補繳,因為相對於繼續繳費,補繳更划算。


社保諮詢顧問

2011年左右,我省區對所有離職的民辦教師按教齡長短給予不同數額(我4年教齡按500元/年)一次性補貼,隨後出具證明從入職起算繳費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的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辦理退休。我是從民辦教師77年高考入學,畢業分配工作後,從行政調企業,退休時沒有幹部身份、職務、工程師職稱的待遇,只按參保人的工齡、繳費金額計發養老金,視同繳費工齡從畢業分配時算起至92年實際繳費止,民辦教齡不算工齡也不能補繳,規定是民辦教師考入大中專院校畢業後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才能計算工齡。所以說,如果你退休領的是企業養老金,則教齡能作視同繳費年限的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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