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合夥開店,一個出資金,另一個人出技術和管理,應該怎樣分紅?

江水湖

這個問題有普遍性,很多一起合夥創業的朋友在股權分配上陷入困惑,我是一名創業者,在此和朋友們一起探討一下。

一個出資金,一個出技術和管理如何分紅?注意考慮以下幾點。

一,出資規模

如果項目對資金需求量很大,依賴性強,這樣分紅就要多,否則,分紅比例要少。


二,風險

事先對項目風險性要進行預判,初嘗試,有風險,資金方分紅要多,否則就少。


三,技術與管理

如果項目是經過試驗的,只要具備技術與管理能力,就可以確保盈利的,這樣資金方分紅要少,否則就多。

通過以上三點闡述,就基本可以得出結論,你們合夥開店,如果資金需求量不大,風險可控,關鍵在於技術和管理,分紅比例出資方40%,出技術與管理60%。否則,出資方60%,出技術與管理40%。

總之,我這裡只是建議,分紅比例沒有標準,只有雙方友好協商確定,但一定要雙方事先簽訂協議,這是合夥生意穩定發展的根本。

就回答到這裡,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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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經濟守望者

對於這個問題,首席投資官評論員合宜首先說明一下,根據我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夥企業是允許以技術管理等勞務進行出資的。但需要重點注意以下內容:

1、 普通合夥企業裡一定有普通合夥人,可能有有限合夥人,其中普通合夥人對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因此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則不可以。

2、 如果合夥企業中有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按照合夥企業法第16條規定,這種以勞務出資的評估方法應該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且在合夥協議中載明,因此合夥協議中在一般條款以外需要再多增添一些關於勞務出資認定的條款。

其實在各種企業主體中,合夥企業算是最靈活的一個主體,其人合性被投資人看重,即只要大家妥善商量好,一般沒問題。

(評論員:路人甲)


首席投資官

一個有資金,一個有技術,如果兩個人知根知底,又都對市場前景看好,依靠團隊合作來創業,應該是很好的選擇!

建議:

1,成立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兩個人商定,確認技術入股佔比;

2,制定章程,確認執行董事,確認總經理職責,安排好技術、生產、銷售負責人,並制定短期一年目標!

3,公司如果產生利潤,應該按照出資認定利潤分配,但個人認為為了公司今後發展,第一年最好不分配利潤,畢竟公司發展是硬道理!

4,特別提醒,開公司前,一定認真分析產品特點、市場前景,最好能在產品生產前有訂單,哪怕是意向訂單,因為唯有銷售才能最終產生利潤,千萬小心,東西生產出來,突然發現沒有訂單!!!

生產、技術、管理都很重要,但是沒有銷售業績,一切都是瞎掰!更別提利潤分紅了!


北京泳環品牌安逸

簡單,按我的來,過來人

這個店要想長久,你一定要懂這個行業,如果完全不懂,不建議開。

懂技術和管理的人必須帶資進來,多少都行必須要帶,然後你需要做一份薪資制度,一份人員崗位職責,公司層面他是股東參與分紅,多少你們協商好,個人建議按出資比例稍提升一點,工作過程中他是員工,領工資的,有績效考核,有獎金的。

生意想長久發展下去,利潤分配這塊一開始就要說清楚,出資少必然分的少,本來想讓你多投,你不投或者沒錢投,那我投入多一些攤子鋪起來了也相當於給了你一個平臺施展,薪資獎金這塊按制度來一分錢不會少他的,這個談妥了,再開始搞。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祝你生意興隆


黃岡宋傑

俗話說的好“親兄弟明算賬”說到這裡好多人都做不到,甚至為了利益兄弟反目最後落的不慌而散的下場,所以說合夥的買賣不好做。至於問題中提到的一個出資金,一人出管理技術。出資金的人大多數什麼也不懂,就是有錢。這種人結局會很慘,就像那種在電視裡活不過第二集的配角。出場很華麗,結局很悲慘。我有一個哥們家裡有點小錢但是不知道做什麼,又有一個哥們做順豐快遞想開個加盟快遞點苦於沒錢。在一次同學聚會中兩人情同意合打成協議決定一起創業。一個出錢,一個出管理,投資15萬。經過一年的努力兩人都賺了不少錢 ,年底分紅時吵起來了,有技術的說出錢的什麼也不做就要分6成,出錢的說一分錢沒投資就想分6成。結果是不歡而散,最後兩人都不做了,我看著還行就給盤下來了生意還可以,咱也算是小康生活了。

總結:出資前定好遊戲規則,白紙黑字寫下來。誰貢獻大誰分成多點,最好是收益透明話。至於說怎麼分紅要看你的投資有多大。感覺投資的分紅多點,因為人家給你提供的是個平臺 ,如果沒有平臺你技術再牛,也只有給別人打工的命。


一朵朵的奇葩

我弟弟一個朋友出資20萬和他懂技術的朋友開了家賣彩燈的店,我弟朋友什麼都不懂,負責出錢,負責一切開支,他朋友懂技術負責管理,可一分錢不出,我們都嘲笑我弟朋友是個“扶貧救濟”的活雷鋒,苦撐了兩年倒閉了,接手的老闆也是賣彩燈的,就把貨物虧本轉讓,我弟朋友生意倒閉虧了幾十萬,接手的老闆也是賣彩燈,可人家生意剛接手就增增日上,後來才知道這家賣彩燈的幕後老闆就是他那懂技術的朋友,把他氣的夠嗆,這就是活生生的現實


痴情的老實和尚

合夥做生意,前幾日我就聽到這樣的例子,隔壁大姐每天都要對著手機屏幕在吵架,吵得很兇,都是有關錢,有關生意,有關離婚的……後來,我們在樓道里偶遇了,駐足停留下來寒暄幾句,不知不覺的就聊到他們家的煩心事情上來,大概的事情經過就是大姐的愛人與他姐姐合夥開了一家做大理石的店,前兩年生意很火,他們一人出資金,一人出管理,分紅都是五五分,後來因為生意好,開了分店,她愛人放棄了前面的事業也參與進來管理,後來因為分紅以及管理話語權出現了分歧吵的不可開交。

相信大家身邊就有的例子或者聽過這樣一句話,合夥生意難做,俗語都說親兄弟明算賬。所以,最難的就在於利益分配。

如何分紅?應該是合夥開店之前就商量好的,而不是等一段時間看看經營狀況再去探討。

正所謂財帛動人心,虧錢了都想自己少貼點,賺錢了都想自己多拿點,這是人之常情,也是合夥生意難以持久的根本原因。

簡單來說,開店比開廠開公司的難度要低不少,對於技術和管理的要求往往低很多。具體到不同的行業,技術在其中的比重會有不同,而管理則不值一提。

合夥生意,最簡單的就是平均分配利潤,也就是一人一半。 個人看來開店的資金最為重要,沒有資金,房租如何支付,如何進貨,如何維持運營。 有足夠資金的話,完全可以招募一個技術能手直接開店,只要市場需求不小,店鋪盈利的概率跟合夥生意不好差太多。

如果覺得自己投入的精力大,平均分吃虧了,那麼不妨第一年對半分,然後把對方投資的錢全部還給對方,好聚好散。省的拖上一兩年,最終還是扯破臉。


我是創業者李宜蔓,更多互聯網,創業資訊,歡迎大家關注我。


創業者李宜蔓

這年頭還有什麼比錢更能說話的,如果是出技術,這種技術可以保證盈利嗎?如果是虧本,虧的是誰的錢?技術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值錢的,有錢你可以找到懂技術的,關鍵是自己是否懂行業,是否可以管理自己的店鋪?


與人論論

首先,我國有合夥企業法,允許自然人合夥開辦企業,也允許個人以技術或管理入股合夥。但一般的分紅比例,要根據企業資金規模,以及技術含量和高精尖度,由合夥人集體協商確定,並形成企業規章章程。

其次,合夥企業是無限責任公司,企業一旦發生債務糾紛,合夥人要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即便公司的所有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需要合夥人共同籌資償還所有債務。如果在規章中確定有限合夥人,那有限合夥人就可以投入資金負有限的責任,而普通合夥人則要承擔無限責任。所以,這些都是分紅比例中,要考慮的問題。

如果合夥雙方,改為合資或合作,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明確股份比例,按比例分紅,就會減少許多矛盾。而且,有限責任公司,還可以合法規避企業經營風險,給家庭帶來的危害和,保障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個人看法,非專業人士,或許有不合規之處,還需遵守國家法規。


無奈且向上

簡單的說,技術的人,他的技術對你這個店又多大的作用;如果說他的技術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那麼就可以減少分紅,也就是股權。例如你們是一個餐飲店,技術就是炒菜;那麼本質上來說,這種技術是可有可無的,為啥?因為炒菜廚師也就相當於一個體力活打工者,說白了你到哪都能找到代替者。

管理也是一樣,他的管理能力怎麼樣?是否擔任過高層管理,有過非常深厚的管理經驗?也就是怎樣分紅,也就是看你們自己的付出佔比多少?技術是否具有不可代替性?管理是否有獨特的管理手法?相對於資金那是比較穩定的,就看你們怎麼讓大家都感覺是對的。例如你認為他的技術不具有代替性,可以把你理由說出來,減少他的分紅。

個人建議:我是認為初期創業,資金才是重點。我認為三個人都必須出錢,不出錢合個毛線夥啊?我以前就吃過這種虧,有個傢伙不出錢,公司業務慘淡的時候,他還出去幹兼職;還吃我們的,住我們的,最後公司快倒閉,他是第一個溜得。因為他根本沒有啥投入,幹活根本不會用心;乾的好他就分錢,公司倒黴了他就溜,反正他也不損失什麼。我們就不一樣,投資了大量的資金,不拼命幹是不行的,所以現在合夥,不出錢的就洗洗睡,回去打你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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