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作品落款到底能不能寫作“戊戌年”?

單獨使用干支紀年時,天干地支後可以加年,雖然古人用的比較少,但是用了不能算錯。比如今年落款寫戊戌年沒問題!

“干支後不能加年”一說本不值得一駁,現在互聯網這麼強大,找幾個關鍵詞網上隨便一搜便可瞭然於胸。我寫此短文是感嘆有太多的人心甘情願將自己的大腦當做別人思想的跑馬場,道聽途說,人云亦云。特別是一看到“我們大陸由於文化遭到破壞”,就不加思索的盲目信從。

如果證明一個結論不正確,只需舉出一個反例即可。唐代政治家、史學家杜佑寫了一本書叫《通典》,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體例完備的政書,《通典·禮十·祫禘下》載:

“今請以開元二十七年己卯四月禘,至辛巳年十月祫,至甲申年四月又禘,至丙戌年十月又祫,至己丑年四月又禘,至辛卯年十月又祫。自此五年再殷,週而復始。”

又如明代奇書《金瓶梅》第三十九回:

“信官西門慶,本命丙寅年七月廿八日子時建生,同妻吳氏,本命戊辰年八月十五日子時建生。”

再如《黃帝內經·素問·本病論》一節,隨手翻去,壬午年、庚辰年、丙寅年……都有用例。

好吧,以上這些都不是書畫作品,下面這幅《溪閣讀易圖軸》,吳歷1678年畫的,現藏於上海博物館,是公認的吳氏真跡,署“戊午年嘉平廿七日擬古”,這應該是最好的例證了吧?

書法作品落款到底能不能寫作“戊戌年”?

還有一個清光緒年間的碑文,此碑立於京西白雲觀,據說觀內如此書寫的碑有好多,我沒有親自去看過,各位有時間可去看看真假。

書法作品落款到底能不能寫作“戊戌年”?

古人在年號後面加上干支多半是為了便於計算時間。漢武帝以後都用年號紀年了,這個是皇帝發起的“法定”紀年方式,不能不用。但是年號經常換來換去,情況非常複雜。有的皇帝有很多個年號,漢武帝自己有11個,武則天在位21年有18個年號;還有的皇帝一年之中數次改元,幾個年號重疊使用;也有皇帝自己不建年號,而是沿用前朝或其他政權的年號;如果同一時期有並存政權,往往也各有各的年號。在年號後面加一個干支,計算起時間來就方便的多了。因為前面年號已經加過“年”了,干支後再加“年”字就重複了,文言文是非常講究節奏和韻律的,再沒有水平的人也不會寫“永和九年,癸丑年”、“維乾元元年,戊戌年,九月庚午朔”之類。

書法作品落款到底能不能寫作“戊戌年”?

我個人認為落款還是要講實用,齊白石作畫總是題上自己的歲數,估計也是方便自己算。還是啟功先生的“公元一九几几年”比較好,既符合史學家傳統,又方便計算時間。現代人書畫只寫“戊戌”,似乎也不太好,畢竟六十一甲子,後人還得查你的生辰年代,直接寫公元多少年多好?方便自己,方便別人,方便後人,何樂而不為呢?難道你書法作品上落款二零一八年就是沒有文化嗎?文化並不全體現在這裡,寫了一生的書法全是抄別人的詩文才是最大的悲哀。

書法作品落款到底能不能寫作“戊戌年”?

說到這裡再岔開一個話題,寫字的朋友都知道,書法作品中繁簡混用是大忌。原來我一直想不通,漢字的簡化是歷史大勢,從甲骨文到篆再到隸,每一次都是歷史的大進步,王羲之顏真卿等大家傳世作品中也有簡體字出現,到了我們這兒怎麼就成了大忌了呢?後來想通了,這個事兒就跟我們書法落款寫個“戊戌年”是一樣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明確規定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的幾種情形中,書法是最接近人民大眾的,如果我們都用了簡體,那麼繁體字的應用範圍就會更加的狹窄,這不不利於繼承和發揚我國豐富、優秀的傳統文化。

《文字法》的用意很明確,書法作品屬於藝術創作範疇,應充分尊重作者的風格和習慣,允許書法家們書寫包括繁體、異體在內的各種字體。同樣,在書法落款的時候只要不出現常識性錯誤,寫“戊戌”還是“戊戌年”還是“二零一八”也是書法家個人的自由,不必在這個小問題上評頭品足賣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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