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開江
對中國科技企業影響挺大的。
美國貿易署代表去年開始根據《1974貿易法301條款》來調查中國知識產權行為,並且在此之前已經限制了中國半導體對海外的併購與投資!其實早在2017年初,當時美國政府就計劃對中國在美國半導體部門的投資做出限制,其目的無疑是限制中國半導體的發展。
據悉,美國此次對中國徵稅的商品,鎖定在科技、通信和知識產權領域,包括半導體,電信設備和電腦組件,約相當於中國對美出口總額的八分之一。美方還可能進一步限制涉及合資運營和技術轉讓的在華投資,這些措施可能會使中國出口增長下降0.7個百分點左右,拖累GDP增長約0.1個百分點。
說白了,美國出臺徵高關稅就為了精準打擊中國2025製造,拖累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技術發展。從而遏制中國崛起。
都市新莞人的記憶
變革家
對於大多數的中國科技企業來說,美國的重要性是:資本=科技 > 消費者。關稅只是影響消費者,而301調查觸發的投資限制則會影響中國科技企業獲得資本和科技。這個影響更加大。
如果僅僅是在中國航空航天,信息技術和機械產品出口上加徵25%的關稅,當然短期會對不少海外銷售比重大的科技企業形成經營上的衝擊,暫時沒有定量的證據,但是負面影響是毫無疑問的。
問題更大的不是301調查帶來的關稅,而是投資限制。中資及有中資參與的資本聯合體在美國參與科技企業併購,比如半導體行業,歷來就有很大的阻力。301調查之前,CFIUS(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對外國在美投資的國家安全影響行使審查,有一票否決權)阻擋了中資收購Lattice(半導體企業)的案子--CFIUS很少直接否決,一般都是拖延不過讓申請者自動撤出,比如螞蟻金服的案子。律師把案子遞到白宮,結果被白宮直接否決,這個很罕見,也說明美國對中資在科技領域的大併購未來可能會是一個“默認否決”的政策姿態。現在國會有一個兩黨支持的CFIUS改革的方案,會進一步擴大其審查權限,對中國科技併購只會更加嚴格,通過機會很高。並且有證據表明,這種政策潮流不僅僅是在美國,在歐洲也有類似的情況。
如果這個投資限制進一步擴展到金融和資本領域,那麼殺傷可能更加大。在一種極端情況下,如果中國科技企業沒有辦法在美國籌措資本獲得金融服務,不管是風險投資還是公開上市,這種打擊就是毀滅性的(當然可能性很小)。
朱鳴岐
美國對我國科技類產品“增加關稅”影響有限。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科技水平跟歐美髮達國家相比仍然處於劣勢;雖然近幾年發展迅速,但要全面佔領國際市場還為時過早。
美國是全球科技的領頭羊,優秀的科技類企業比比皆是,Google,Apple, Amazon, Facebook等都赫赫有名,反觀國內的科技企業,在海外出名的少之又少,國內的科技企業本來也不具備佔領美國市場的能力,大部分企業走出去僅僅是出去試試水。只有華為等少數高新企業能夠征戰歐美,但已經面臨各種壁壘以及“刁難”。
雖然美國有3億人口,但是由於高科技發達,存量產品的科技含量高,新產品的更新換代沒有我國民眾這麼“勤快”,所以對科技類產品的需求並沒有那麼強烈。
與此相反,中東地區一些富裕國家,依靠石油獲得的大量美元財富,可以為所欲為使用各種時尚的科技類產品,比如4G或者以後的5G手機。
石油國家的高新產品需求量並不遜色於歐美國家,所以我們無所謂對美國的高科技產品出口;放眼全球,做更為周密的部署才是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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