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检查,这些建筑工地安全都不合格

认真检查,这些建筑工地安全都不合格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

1、施工方案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2)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

(3)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立杆基础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4)未采取排水措施。

其中,(1)、(2)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同时出现如下2个(处)及2个(处)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

(2)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2)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

(4)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1)、(2)、(3)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

(3)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1)严重的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

1、施工方案

出现以下任何一个问题,均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3)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2、架体基础

以下问题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

(3)未采取排水措施。

其中问题(1)严重的,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3、架体稳定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4、杆件锁臂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5、脚手板

以下2个问题均出现,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2)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其中任意问题严重的,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以下问题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

(3)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1)严重的,可判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

1、施工方案

出现以下任何一个问题,均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2)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2、架体基础

以下问题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

(3)未采取排水措施。

其中问题(1)严重的,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3、架体稳定

连墙体未采用刚性杆件,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以下2个问题均出现的,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

(2)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4、杆件锁臂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时,顶部24m以下的连墙体层未按规定设置水平斜杆,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5、脚手板

以下2个问题均出现,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2)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

其中任意问题严重的,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以下问题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1)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

(3)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1)严重的,可判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不合格。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

1、施工方案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2)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

(3)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架体基础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未采取排水措施。

其中,(1)、(2)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3、架体稳定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的,可直接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问题,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斜杆或剪刀撑;

(2)斜杆或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4、杆件设置

当双排脚手架水平杆层无挂扣钢脚手板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5、脚手板

同时出现如下问题,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2)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

(3)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1)严重的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满堂脚手架检查

1、施工方案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架体结构未进行设计计算;

(3)架体搭设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2、架体基础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

(3)未采取排水措施。

其中问题(1)严重的,可直接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3、架体稳定

出现以下任意一个问题,可直接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

(3)架体高宽比超出规范要求时未采取与结构拉结或其他可靠的稳定措施。

4、杆件锁件

以下问题累计出现3处及以上的,可直接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2)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

(3)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节点紧固不符合要求。

5、脚手板

同时出现如下问题,应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2)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应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应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

(3)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1)严重的应判满堂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悬挑式手架检查

1、施工方案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悬挑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3)架体搭设高度超过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2、悬挑钢梁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形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应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2)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5分。

3、架体稳定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可直接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2)未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3)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

其中问题(1)严重的,可直接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4、脚手板

同时出现如下问题,应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2)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应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5、荷载

架体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应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有2处及2处以上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的,可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应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悬挑式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

(3)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1)严重的应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附着式升降手架检查

1、

施工方案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2)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

(3)架体提升超过150m及以上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安全装置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未采用防坠落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与建筑结构附着。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未安装防倾覆装置或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2)升降或使用工况,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的最小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3)未安装同步控制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1)、(3)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3、架体构造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高度大于5倍楼层高;

(2)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大于跨度1/2;

(3)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2/5或大于6m;

(4)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大于110㎡。

同时出现如下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宽度大于1.2m;

(2)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大于7m或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大于5.4m。

4、附着支座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未按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设置一道附着支座;

(2)使用工况未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3)升降工况未将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

(4)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5、架体安装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主框架及水平支撑桁架的结点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架体立杆底端未设置在水平支撑桁架上弦杆件节点处。

同时出现如下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设置的水平支撑杆件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低于架体高度;

(3)架体外立面设置的连续式剪刀撑未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

6、架体升降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两跨以上架体升降采用手动升降设备;

(2)升降工况附着支座在建筑结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3)升降工况架体上有施工荷载或有人员停留。

模板支架检查

1、施工方案

出现以下一问题,均可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3)超规模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支架基础

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未对楼面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或楼面结构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可直接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出现以下2个及以上问题的,可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1)支架不坚实平整,承载力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

(3)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

(4)未采取排水设施。

其中,问题(1)或问题(2)严重的,可直接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3、支架构造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可直接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同时出现以下2个问题的,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1)水平杆未连续设置。

(2)剪刀撑或斜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4、支架稳定

支架高度比超过规范要求未采取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或增加架体宽度等措施,可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浇筑混凝土未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采取监测措施,应提出严厉警告。

5、施工荷载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可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同时出现以下问题的,可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1)荷载堆放不均匀。

(2)浇筑混凝土未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6、交底与验收

支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可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同时出现以下问题的,可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1)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文字记录。

(2)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1)严重的可直接判施工现场模板支架专项检查不合格。

基坑工程专项检查

1、施工方案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1)基坑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3)超过一定规模条件的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

(2)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

(4)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降排水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出现以下2个及以上问题,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1)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2)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

其中问题(2)严重的,可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4、基坑开挖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1)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

(2)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或开挖不均衡;

(3)基坑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施;

(4)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降水井口未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应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以下问题同时出现时,应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若任意一个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应判基坑工程检查为不合格:

(1)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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