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门户枢纽南沙大有可为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根据各地的自身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在《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化方案》”)提到,广东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提出了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南沙自贸区。(资料图)

 2020年打造形成“两区一枢纽”

《深化方案》建设目标提出,到2020年,广东自贸区率先对标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建立与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和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同时强化自贸试验区同广东省改革的联动,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实施,或在广东省推广试验。

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蕉门河城市客厅。(资料图)

为实现上述目标,广东自贸区将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依法将下放至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同时探索推动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至服务贸易领域,健全金融创新发展和监管机制,探索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人才、法治体系。在对外开放层面,将围绕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打造全球港口链,支持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而在促进粤港澳合作层面,广东自贸区将在经济合作、服务贸易便利化、科技合作机制创新、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继续发力。

 南沙将助力打造全球港口链

随着《深化方案》的公布实施,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又将迎来新一轮政策利好。位于珠江出海口的南沙一直以来在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蓝图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在广东自贸区 建设国际航运枢纽的规划中,南沙自贸片区将在打造全球港口链、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继续推动南沙港铁路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同时在促进国际中转等业务发展、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形成专业化第三方船舶管理市场等方面更是大有可为。

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广州港南沙集装箱码头。(资料图)

南沙凭借近年来日益蓬勃的外贸业态,未来在国际贸易、金融业发展等方面也将迎来更多机遇,特别是在建立全球供应链核心枢纽、创新跨境服务贸易管理等层面上有了更大的探索空间。

不仅如此,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的南沙自贸区还将在促进粤港澳合作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根据《深化方案》的要求,广东自贸区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国际金融、国际科技创新的重要承载区,继续推进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先行区、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平台等项目及平台的建设;与此同时,南沙与港澳地区在科技金融、技术研发和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引进和培养、科技园建设和运营方面也将有更广阔的交流合作空间。

  《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18项具体举措

  一、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

1.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2. 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

3. 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4. 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

5. 健全金融创新发展和监管体制。

6.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

7. 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

8. 推动人才管理改革。

9.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0. 加强环境保护。

 二、争创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11. 建设国际航运枢纽。

12. 建设国际贸易中心。

13. 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三、开拓协调发展新领域,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14. 促进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

15. 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16. 创新粤港澳科技合作机制。

17. 建设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示范基地。

18. 携手港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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