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為了嫁個好男人,我不願意要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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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前夫離婚的時候我才26歲,女兒5歲,那時我媽說我要是帶著個孩子,能有男人要就不錯了,是不可能找到好男人的,我身邊的閨蜜更是現身說法,說自己要不是因為帶著孩子,二婚也不可能嫁一個糟老頭子。

所以,我害怕了,我害怕離婚以後因為帶著女兒,我沒辦法再重新獲得幸福,於是我放棄了去爭取女兒的撫養權,我前夫非常愛我的女兒,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們就這樣達成了一致。

果然,因為我把女兒留給了前夫,所以很多優秀的男人都願意追求我,甚至是比我小一歲的李楠。李楠不僅人優秀,家裡條件也相當的不錯,跟著他我肯定能過上幸福的日子,他知道我離過婚,生過孩子,但是因為我把孩子留給了前夫,所以他願意追求我,願意娶我,遇著這麼個優秀的男人,那一刻我居然慶幸自己當初沒有去爭取女兒的撫養權。

離婚後,為了嫁個好男人,我不願意要女兒!

和李楠相處幾個月後,他主動提出要去見見我女兒,剛好趕上我前夫去出差,我就去我婆婆那裡把孩子接來住幾天,開始我害怕女兒會不喜歡李楠,會因為我身邊多了一個陌生男人而不適應。但我沒想到我女兒很喜歡李楠,李楠也很喜歡我女兒,就一個週末的時間,李楠帶著我女兒到處玩,到處吃,兩個人就像是親生父女那樣和諧,那一刻我感覺到很幸福,能夠找到一個喜歡我女兒又讓我女兒喜歡的男人,我真的非常非常的感動。

要送女兒回婆婆家去的那天,女兒居然問我什麼時候和李楠結婚,她說等我們結婚了,她要搬來和我們住,她很喜歡李楠這個叔叔,還沒等我回答女兒,李楠就開口說:傻瓜,這可不行哦,你是要和爸爸住一起的哦。

不知道為什麼,聽到李楠說這句話,我的心瞬間就涼了,送走女兒後,我給李楠發了分手的短信,是的,我很愛他,但是我接受不了一個男人娶我的理由是因為我把孩子給了前夫,這很自相矛盾,我當初本來就是為了再尋覓一段好的婚姻而放棄女兒,可如今尋到好的婚姻了,我又希望對方能接受我的女兒一起生活。

離婚後,為了嫁個好男人,我不願意要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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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不管遇到再美好的愛情,我心裡掛念著的都是我的女兒,沒有我女兒在身邊,我心裡始終是空落落的,所以我也一直沒有再嫁,每個週末我都會去陪我女兒,我女兒和我在一起的那兩天,總是特別的高興。

再後來我前夫找了一個,也是離過婚的,我前夫說選擇她是因為她也把孩子留給了前夫。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所有的男人都不希望女人帶個拖油瓶。

前夫結婚一年多就又生了一個孩子,我再去看女兒的時候,慢慢發現了一些變化:別的孩子每天都有五塊錢的零花錢,可我女兒只有兩塊;別的孩子中午都可以在學校裡吃飯,我女兒要跑幾公里回家吃;別的孩子都穿得很新很乾淨,我女兒卻經常穿很久很髒的衣服,更讓我生氣的是我女兒頭上還長了蝨子。等我質問我前夫和他老婆的時候,他老婆說是我女兒自己不講究衛生。

我心裡很酸,以前我前夫把我們的女兒當做是他的命,可他現在有了兒子了他就無暇顧及我女兒了。那一次我把女兒接到身邊住了一個星期,我給她弄頭上的蝨子,給她買了很多新衣服,讓她盡情吃肯德基,帶她去遊樂園盡情玩,女兒十分開心,走的時候她說在我這裡當了幾天的公主又要回到奶奶家當灰姑娘了,小小的孩子就能說出這樣的話,我心裡真的很難過。

離婚後,為了嫁個好男人,我不願意要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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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不管有多忙,週末我都一定會堅持去看女兒,就算是我前夫他們搬到了鄉下,我也還是會每週坐三個小時的汽車去看我女兒。有一次去看女兒,她說,後媽就要把自己的女兒接來住了,以後就沒人願意管她了,我女兒說這些話的時候竟然像個大人一樣嘆氣,而不是撒嬌和哭泣,瞬間我眼淚就下來了,心裡疼得整個人都顫抖了,那一刻我決定要回女兒的撫養權。

奇怪的是那個曾經很愛我女兒的前夫很爽快地就同意了把女兒給我,他說女兒還是跟著親媽好,他照顧不過來了。2年零107天之後,我女兒再次回到了我身邊,我感受到的是踏實的幸福,我女兒也終於有了個孩子樣,圍著我手舞足蹈,高興得不成樣子。

離開女兒的這段時間裡,我遇到過溫暖美好的愛情,但是內心依舊是空的,因為他們都容不下女兒的位置,可在我心裡,女兒的印記無法抹去,我始終是一個母親啊,我做不到那麼自私地只愛自己。現在女兒終於回到了我的身邊,我再也不那麼糾結了,我相信有了女兒就有了幸福,有了女兒,不再嫁又有何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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