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城鄉低保家庭財產如何認定?

微語229933072

寧夏民政提高全區城鄉低保家庭財產認定標準!將人均不超過24個月城鄉低保標準之和提高到36個月


寧夏民政廳為擴大低保受助面,將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中的家庭貨幣財產認定標準,由以前的人均不超過24個月城鄉低保標準之和,提高到人均不超過36個月城鄉低保標準之和,新標準從4月1日起執行。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情況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必須同時具備。按照自治區民政廳制定印發的《關於調整我區城鄉低保家庭貨幣財產認定標準和城鄉低保與低收入家庭貨幣財產核對標準的通知》,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擁有的全部貨幣財產總額,人均應不超過當地36個月城鄉低保標準之和。據悉,這次提標立足於全區城鄉低保工作實際需要,進一步放寬貨幣財產准入要求,提高了低保家庭應對突發大筆開支的承受能力,使低保保障水平與新時期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更加適應,充分發揮民政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局要對新申請城鄉低保的家庭嚴格把關,對已享受城鄉低保的家庭加強動態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範圍。在城鄉低保家庭貨幣財產核對和認定工作中,要圍繞“精準”目標,進一步加強與公安、住房、公積金、工商等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的信息共享,不斷完善查詢信息,提高城鄉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精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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