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為什麼不提倡見義勇為?

闖過江湖的白大褂

不是不提倡,而是根本就沒必要提倡。

見義勇為是一種很高的品格,但是美國人似乎不提倡這個。

當然,這並不是說美國人道德敗壞自私自利,而是在美國見義勇為根本就不用提倡。

用胡哥現在還在美國一邊留學一邊泡妞的同學的經歷來說話:

2017年春天,小夥子打算和新交的英國女友鴛鴦雙棲蝶雙飛就在一個公寓裡租了一間套房。有一天心血來潮想給英國女友露一手,展示一下中華美食的魅力。

就在他大顯身手的時候,警察來敲門了。原因是他做的水煮魚味道太大,隔壁老美沒見過世面還以為是化學武器,直接報警了……

美國人似乎天生就愛管閒事。

比如打孩子,在中國打孩子似乎也沒啥,只要不被鄰居拍下來發朋友圈似乎問題不大。

但在美國打孩子,鄰居可以直接報警,輕則家長關禁閉,重則斷絕父子關係……

就算是在槍擊事件中也有見義勇為的。比如去年發生的校園槍擊案,一位華裔男孩就保護了自己的同學,最後被西點軍校破格追錄。

只要不是發生烈性事件,老美很喜歡管一管閒事。街頭吵架或許都不會管,但是隻要是男人打女人或者打小孩,就算旁邊只有一個老太太,老太太也會伸出手管一下。

前面說胡哥說過,見義勇為是一種很高的品格。但這種品格不僅是體現在發生了生死攸關的事件中,義沒有大義和小義之分。

隨手幫一下身邊的人,這就算是見義勇為了。

你還想了解哪些和老外有關的話題呢?歡迎向胡哥提問!


嘿老外



這樣說吧,見義勇為這一社會行為在中國是有傳統的,是被人們公認的。但是在時代的變化中這一行為也開始變味兒了,現在提倡的是見義智為。幾千年來,我們中國的儒家文化對我們有著很大的影響,所以見義勇為也不難想象,很多人都受影響。



但是在美國則不一樣,他們奉行的價值觀是個人主義,換句話說就是以個人為中心。不像我們是集體主義。所以在碰見這樣的事情時,美國人很少發生見義勇為的壯舉!此外,美國人可以合法持槍,有保護自己的利器,見義勇為有時候美國人也不敢去幫助別人。但是我們沒有數據表明,美國人見義勇為的現象是否真的很少。

在中國這片土地上,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這是我的淺薄認識,不對的,大家可以一起討論討論。


亞通傳媒

這西方與東方的觀念就是不同。

比如說,在中國自古以來就有,軍人應以馬革裹屍,以戰死沙場為榮。而西方當戰鬥無法進行的時候,就說我已盡到一個軍人的責任了,向敵人投降而不受任何追究,如若統兵死戰,那是不人道的。

當然還有其他許多的不同,因與本題無關我我不一一列舉。

就說這個見義勇為,是自古以來就有的,那時候他不叫見義勇為,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比如說《水滸傳》裡面的英雄好漢,那魯智深三拳打死鎮關西,除暴安良,那武松醉酒打死老虎,為民除害,雖然是酗酒,但也受到了官府的賞賜。

再有就是《西遊記》裡面的豬八戒,一頓釘鈀打跑了強娶民女的惡霸,它雖然是虛無縹緲的神話故事,但也體現了古代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

這些放到現在,就是見義勇為。

可見這見義勇為,也是自古以來傳下來的優良傳統,流傳至今,不斷髮揚光大,深受人們的敬仰。

在我們的國家,在我們的社會,不知出現了多少個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蹟,其中也包括許多的少年英雄,而見義勇為的行為,往往使他人的生命免遭傷害,或是國家和個人的財產免招損失。

當然這些個職責,是有國家公職人員和專業人士負責的,在沒有工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有平民百姓實施搶救,還是避免了更大的損失。

因此,見義勇為的人,他們不但受到了人們的尊敬,還受到了國家的表彰,而且還有獎勵,也就是對他們付出代價的補償,不能讓英雄白 白流血。

但自從上個世紀末,國家出臺規定,不鼓勵未成年人參加救災搶險,見義勇為,因為他們還是一個孩子,很容易受到傷害,不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並非不贊成成年人的見義勇為,每當有見義勇為事蹟出現的時候,國家都對其表彰獎勵。

當然,當英雄們見義勇為的時候,常常受到傷害,甚至付出生命。

而且美國不提倡見義勇為,那是他們國家的事情,大多數的國民認為,那是警察和專業人員的工作,不能有越職的行為,否則那叫奪 了別人的飯碗。

他們在戰場上都可以隨意投降,保住自己的性命,那就更不可能提倡見義勇為的行為了,他們不提倡見義勇為,也就是順應了美國人重視生命,不願死亡的因素,因為見義勇為,有時候是要付出人身的傷害,甚至生命的代價。

這就是美國人尊重生命的思想。

當然也有一些自發的見義勇為行為,人們還記得上個世紀 的911事件吧,當一架被劫持的飛機衝向白宮的時候,飛機上的人,為了保護民族象徵的白宮,義無反顧的與恐怖分子搏鬥,使飛機偏離的方向保住了白宮。

而那些遇難的人,也受到了美國人民的讚揚。

其實,這個見義勇為,在人類歷史上,不論提倡與不提倡,都會自發的出現,可以說是人的一種本能行為。


趙志軍001

不知道,提問者哪裡來的數據美國沒有見義勇為的行為?那重返危機戰場和急救的紀錄片教育片都是為了中國人拍的嗎?何為見義勇為?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美國是法制國家,是社會分工高度專業的國家,美國法律規定,人們在遇到緊急狀況時,有報警的義務,但是沒有要求有施救的義務,如果現場十分危急,比如車輛馬上爆炸,傷者昏迷,那麼施救者,為保護傷者生命,造成傷者傷害時,受法律保護,但在國內,沒有醫學和急救常識的人比比皆是,比如遇到昏迷者就心肺復甦,不管對方有沒有自主呼吸心跳,遇到車禍直接把傷者抬出車外,不管他受傷是不是再脊椎往往沒事的傷者給人家整成癱瘓,胸骨骨折!還有說美國沒有見義勇為的,人傢什麼地方都有acd,是給心臟驟停的人自己用的嗎??!人家的急救應對危機的紀錄片拍給外國人看的嗎??


慕容君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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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高娓娓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被提倡被鼓勵,也在道義上獲得廣泛讚譽。我們常看到這樣的報道:某某為保護銀行財產,和盜竊者奮勇博鬥,身負重傷。為救落水中學生,四名大學生死亡。“中學教師制止小偷行竊被害身亡”之類的新聞。在我們國家見義勇為者往往被以英雄稱頌,活下來的還受到物質獎勵。那見義勇為在美國是什麼境遇呢? 美國人的家為啥不怕被偷?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美國一銀行出納員尼科爾森在銀行遭遇搶劫時,猛地撲上去抓住疑犯。那人向外逃跑,他在後面追趕,並在街道上將其制服,然後等警察來處理。可讓散粉思考者驚訝的是,尼科爾森的英勇行為並沒有為他帶來獎勵,相反地,他被開除了!更讓人驚訝的是,即使尼科爾森本人並未感到十分意外。他稱自己事發前已經瞭解公司應對搶劫等突發事件的政策,他的舉動屬於“違規”:“我們理應遵守踏進銀行的所有劫犯的要求。我們應該乖乖交出現金並讓他離開——很明顯,我沒有這樣做”。而銀行方面說他們的最高優先級別是保護員工和客戶的安全,“畢竟錢財可保、可替換,但生命不能。”尼科爾森認為,他所屬銀行可能想通過自己的例子提醒廣大員工,讓他們把自身和客戶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而不是“逞英雄”。事實上,許多歐美國家的銀行都有相關規定,遇到銀行搶劫,工作人員以保護自己和客戶的生命為首要任務。

  湖北有那兩位銀行的女職員為了保護銀行不被搶劫,一死一重傷,被當成了時代的楷模與英雄。可是,我們是不是該反省一下,是錢重要,還是生命重要呢?我們是不是該以人為本呢?那個大學生不會游泳卻去救人最終4人溺水身亡,他們的舉動看起來是偉大的,可是這樣浪費生命,值得提倡嗎?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不是在做之前先考慮下什麼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而不要逞強送命。在美國,員工的職責是做好本職。抓劫匪、維護社會治安,是警察的職責。而員工在面臨生命危險之時,沒有必要冒著生命危險去做那些不可預料的事情。劫匪搶劫了銀行,固然銀行有所損失,但是這種損失歸保險公司賠付。但是工作期間,銀行卻要對職員和客戶的的生命安全負責,一旦銀行職員在抓捕劫匪的過程中負傷,甚至送命,都得銀行擔負賠償責任。這就是銀行不提倡自己的職員建議勇為的原因。在美國啥東西打死不外借


鳶尾凌礫

美國人好勇鬥狠,提倡自由,無需提倡便會見義勇為。這一點從911事件以後便得到了一個很明確的體會,比如,美國人在當時,看到阿拉伯人就打,看到長得像阿拉伯人的人也會是先打了再說。在這麼一種狀況下,政府再提倡,那還要其他人怎麼活?

美國人可以自由擁有槍支,甚至只要認定是侵犯私人乃至可能侵犯私人的行為都可以拔槍自衛,且不會因此受到法律懲罰。這是延續了幾百年的既定律法,也造成了美國人的彪悍性格。現在美國政府也頭痛,幾乎陷入了不可控狀態。因為誤傷事件太多了。

因此,說到底還是由國情決定的,現在的美國政府並不提倡個人英雄主義,因為這是一種很不科學的反暴力行為。他們得提倡走法律程序,提倡法制,這也是我們現在一直提倡的。


優己

中美意識形態不同,面對危險時,便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在美國,遇到危險,你可以報警,但絕不提倡挺身而出,因為這是警察的事。個人力量畢竟有限,搞不好還搭進自己性命,豈不得不償失!美國是個人權高於一切的社會,生命權自然是重中之重。所以見義勇為在美國人看來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是一種危險的行為。

中國就不同了,幾千的歷史,都提倡俠義精神。面對危險時,如果你選擇袖手旁觀,不僅會受到輿論的譴責,而且會成為你生命中揮之不去的陰影。

文化上的差異,造成兩種迥然不同的結果。孰是孰非,也只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罷了。但無論如何,面對危險時,一定要量力而行,別做無謂的犧牲,保全自己才是第一位。


洛水清風cuixiaosheng

我們很難聽到或者看到有關美國人見義勇為而登上新聞榜的事情,美國的電視臺電臺新聞網絡大部分處於只報告不好的事情,類似見義勇為的事情還上不了新聞榜。但是實際生活中,大部分美國人都會因為身邊有需要幫助的人而熱心的參與。

曾經有一次全家去爬山,在爬山途中遇到一個騎車族在半山腰摔倒的事件。摔倒的人看上去還挺嚴重,在我們目睹他從下坡上直接衝下摔倒在地的時候,身邊來來往往路過的人,幾乎全部停下了我們的腳步,馬上就有人問他,能聽見我們說話嗎?然後大家很自覺的打電話報警的報警,有些有急救證件的人馬上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大家都側邊站著,等到幾分鐘後警車和救護車到來之後,大家才散開。

大部分美國本土出生的人,在求學的期間都會接受急救措施的訓練。我因為有家庭幼兒園的原因,也是每兩年就需要參加一次為期整整一天的emt的訓練,經過考核才能獲得救急的資格。美國人的見義勇為是一種表現在骨子裡的精神。如果你們問美國人,看到有人受傷去救,你不怕被誣陷嗎?難道我們真的以為見義勇為會造成反效果的事情救只是發生在中國嗎?當然不是,所以美國人從小就接受急救訓練,知道基本的救人常識,他們不會盲目的去救人,也不會如我們小時候被教育的一樣,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要見義勇為?no,這是很錯誤的。

救人的根本首先是保證自身的安全,在這個前提下,要尊重被救者的意願,如果被救的人已經沒有意識,也需要把程序做好了。因為大部分人都有一定的急救常識,所以當我們看到有人受傷的時候,不會一群人都圍著傷者,而是讓第一個上前的人去急救,我們則是站在一側看看有什麼需要幫助的。有人就會分擔工作馬上報警。


這才是美國

因為美國是一個自私自利到極點的國家:

1.特朗普一邊要求別國給美國產品降稅,一邊還要給別國產品加稅,可見特朗普已經自私自利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2.美國人是高度自我主義、以我為中心,從來不考慮別人死活的國家,就像美國人的名字喜歡把名字放前面姓放後面一樣。

3.美國人是唯利是圖、無利不起早,凡事對自己有利就做沒利就不做。

4.在美國就算提倡見義勇為也是對牛彈琴,因為美國人的極端自私已經進入骨髓了根本就無藥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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