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責追尾前車,對方要求去4s店修車,修車費用一萬多,協商不成怎麼辦?

leejq1985

這種情況,我覺得只能由警察來處理了。協商不成,只有警察介入了。

對了,也順便說說我的故事吧。

2016年的時候,我出了第一起事故。


當時我開的是豐田。那個時候還沒有拿到駕照(正在考,但是考前我就會開車了)。那天,我開車去市場買早餐,就把車停在規劃好的車位裡。

市場人非常多,有個車位非常不容易。我停好了車,鎖好車門,就去了市場旁邊的一家早餐點吃早餐。

廣東的腸粉還是非常有特色的。那家店我來過好幾次,感覺很合胃口。其實本來也不近,但是為了吃到它,我專門驅車前來。


吃完以後,付了五塊錢,我就回去開車,打算離開這個地方,但是問題來了...

無道德的司機,竟然把車橫停在我的車後面!


當時我找不到人,處於不能進退的兩難地步。但是當時我趕時間回去做事情,就倒車出去,試圖從後面的那輛車的前方倒出去。

倒車的時候,前面還有個熱心的陌生人幫我指揮,但是隨機,麻煩就出現了!

由於一次倒不出去,我得多倒幾次。往前開的時候,一不小心沒有踩穩剎車,車子往前衝了一點,徑直撞上了旁邊那輛白色的福特!


中國人就是喜歡看熱鬧。一出事,一大堆閒雜人等馬上為了過來,嘰嘰喳喳。我下車查看,對方的車刮掉了一點漆,應該沒有大礙。

我向周圍的人問了一句,誰是車主?一個人突破人群,走出來,大聲責問,你怎麼開車的?

我自知理虧,就和他商量起賠償事宜。他反而不依不饒,說些什麼"我這個可是福特"之類的話。和他商量半天談不妥,我打電話把家裡人叫了過來。



家裡人過來以後,談了半天還是談不妥。我們這邊看了情況,說賠給他550塊錢這樣子,畢竟只是掉了一點漆,沒什麼大礙。他不同意,非要把車開去4S店修。

4s店坑人是出了名的,而且很貴。車主不停地叫嚷著什麼"你給我修我還不願意呢,修過了沒有原來那麼好\

每日一點滴

這件事一點都不復雜,基本事實很清楚,第一,你全責,第二,對方在4S店修車,第三,修車費10000多,第四,你無商業險,第五,人家不跟你協商。

你該怎麼辦?自己出錢吧,如果不出錢,那就等著被告吧,被告很簡單,這樣官司不復雜,法院會先調解,你出錢,對方撤訴,你不同意調解,法院判,你肯定敗訴,還要承擔相關訴訟費用,你可以上訴,其實上房也白扯,肯定還是敗訴。你說你的耍老賴,這也不復雜,怎麼對付老賴你也清楚,最後還是出錢,光屁股拉碾子,還磕磣一圈,這就是牽著不走打著走,犯賤。

你要明白這個案子中的幾個基本事實,或者乾脆,你們換位思考,你會怎麼選擇,對方就會怎麼選擇,只要不缺心眼,誰都會做出正常的正確的利己的選擇。

這個案子中,你全責就要承擔全部責任,對方無責任,選擇4S店修車,這是極其正常的,也是正確的,因為4S店修車相對更靠譜,對於配件選擇,技術以及將來的售後和安全性,保障更大,更主要的是,儘管費用高,但不需要自己出錢,只要心眼正常,都會這麼選擇的。

這時候,誰會跟你協商,協商就兩種情況,第一,走對方保險,缺心眼吧,第二到外面小修理廠,也是缺心眼吧,所以協商不成太正常了。

最後問自己,是不是活該,不買商業險,省下也就3000塊錢,這一次車禍,搭進了三年的保險前,這就是貪小便宜吃大虧。還有就是,不買商業險,為何還開車不遵守交通規則呢?你是全責,已經能夠說明問題了。

拿錢修車吧,別抱幻想了,天上不會掉餡餅,要不試著去買個彩票?或者教你一個心裡平衡的方法,要是你撞豪車花10萬也是你修車花錢,所以慶幸吧。


韓東言

汽車保險對於車主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尤其出了事故以後,有保險的話車主可以有效減少商業損失(酒駕除外)。但是總有一些車主有僥倖心理,覺得自己小心開車就不會出問題,因此除了強制購買的險種之外,商業險他們就不買了(畢竟3000多塊錢呢?),但是出了問題可就麻煩了,反而要多花好幾年的保費,貪了小便宜吃了大虧。

就像題主說的那樣,我方追尾全責,對方要求去4S店修車,一萬多的修車費,自己又沒買商業險,怎麼辦?和對方協商?對方憑什麼和你協商呢?不管是追尾,還是沒買商業險,都是你自己的問題,對方去哪裡修車是他的自由,你要做的就是負起你應該付的責任而已,沒有辦法進行協商的。

另外你想和對方協商什麼?修車費減免?不可能,定損是保險公司的定的,既然你全責對方沒有義務幫你承擔修車費。走對方保險?更不可能,他是完全無責的。最後更換修車點?從修車費用來看,要麼是一輛比較貴的車,要麼事故比較大,不去4S店修對方肯定是接受不了的,說句不好聽的換了你你會接受協商嗎?

難道當老賴不付修車費?人家可以告你,到時候上法院打官司不說,還有可能上誠信黑名單,錢照樣要付,自己的名聲也不好了,沒有任何必要。只能說花錢買個教訓吧。

綜合來看,根本的問題還是題主貪小便宜沒買商業險,才會讓自己吃了個大虧,如果買了商業險就沒有那麼多麻煩了。因此,汽車保險無小事,該買的商業險還是要買,要知道現在那些開集卡的保險都買的特別全,自己沒有自我保護意識反倒寄希望於和對方協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另外,開車時也要注意一下,和前車保持車距,不要分神,避免出現事故。


汽車觀察家

一個汽車行業從業者,一起說車,聊車。

1:對於題主說的,你是全責追尾,對方要去4S店修車,修車費用是一萬多。那你就是按照對方要求到4S店維修,這個是沒什麼疑問,我覺得這個是沒什麼協商不協商的。你是和對方沒什麼可協商的,你是把對方車撞壞了,你是給修復好,當然是天經地義。但是作為普通人車被撞壞了,當然是到4S店去修理,如果換做是你的話,你是到外面小的修理廠還是4S店去修的,況且到4S店是原廠配件,在外面小的修理廠是副廠件,你我都是會選擇4S店維修。

2:但是有沒有協商的:我覺得是有,你不是和對方協商,你是和4S店協商。對方的車你要負責給修好,這個錢肯定是你付,你是要付給誰,那肯定是4S店,等於你是和4S店發生這個維修服務,這樣你就是和4S店協商,這個維修費用是否可以再優惠點,你現在能協商,減輕你自己損失就是這一個方案,其他的你是和對方車主沒什麼可協商的。

3:還有最後我們買車險的時候不要抱著僥倖心理,覺得自己是老司機就是買一個交強險,商業險不買。

如果是新車新手我是建議大家買最經濟划算的是買: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50萬或者是100萬、不計免賠。如果你是老司機了你是可以買: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如果出了事故時候,當初省的這點保險費都是不夠賠付的。

大家可以留言,評論一起交流,一個汽車行業從業者


汽車說車

親身經歷,2016年10月下旬,在家附近的一個無紅綠燈的路口,與一臺捷達車發生碰撞,捷達駕駛人是位女士,之後雙方都通知了各自的保險公司也報了警,出警交警當時沒有給出責任認定,讓雙方去4S店定損再說,但明確告知捷達車駕駛人:你是主要責任。交談中得知對方只是交強險,由於當天比較晚,和對方說好第二天9:30去我買車的4S店定損,本以為即使對方是強險,只要協商好自己多擔點責任也不是什麼大事,誰知道第二天去4S店後,麻煩開始了,9:30過了對方沒來也沒打電話,電話打過去對方說等她愛人回來再說,先說她愛人11點就能回來,之後電話就不接了,一直到下午將近3點對方才到4S店,那個女士和他愛人與我們見面後,說出了來晚的原因大家能猜到嗎?那個男人說他們去事故現場去調錄像去了。當時自己的感覺就是吞了只蒼蠅,之後那位男士就振振有詞的指責我們,什麼車速快不注意觀察之類的,在其後的幾天裡和對方通了兩次電話,對方一直堅稱我們是主要責任,我也不想和他理論什麼了,就告訴他去交警大隊去等處理結果,對方就說自己沒時間,之後電話就一直不接,我去交警大隊交警也說對方不接電話,又過去了幾天終於把人叫來了,交警事故科徵求了雙方意見,對方仍然稱自己無責,交警最後判捷達車全責,對方沒在事故責任書上簽字,之後的10多天電話聯繫對方一直不接電話,在事故發生將近一個月後自己選擇了現金全款在4S店修車,之後起訴了對方,到現在我經歷了多少隻有我自己知道,對方用到了所有的手段拖延時間,從事故發生到現在已過去近一年零四個月了,一審終審都是判對方和對方保險公司全額賠償我修車費用,終審判決是2017年12月29號,目前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今天是2018年2月13號,我還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賠償,那位捷達車主,如果你看到我的這段文字,我想對你說:我有全險,但沒義務為一個在我面前指手畫腳蹬鼻子上臉的人買單,在這個越來越注重信譽的年代,做老賴是要付出代價的。


安靜1101028

這個是再明白不過了!你全責,你負責!對方要求在哪修車,你就得在哪修,誰讓你全責呢!你也可以和他協商,但是也得符合人家的利益,人家才會和你協商。並且是人家肯和你協商,有的人就是該怎麼地就怎麼地,啥也不好使。遇到這樣的人,你也沒辦法協商。

再者我就不明白了,你就那麼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連簡單的商業險都不買,看來你太盲目的相信自己了!還是你就是為了省那些保險錢,導致你得不償失!

再說下你的協商,出了問題我們當然要去溝通解決。去努力嘗試一下,但是溝通協商是需要一定技巧的。如果你自己是在溝通協商不了,那就找個其他的朋友什麼的,再去努力。

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需要換位思考,換做是你,你也一定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去修車。所以人家做的也是無可厚非的!而按你的思路來人家的質量是得不到保證的。不能只想著自己的小九九。


如果實在溝通協商不了的話,那就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該多少錢就多少錢,就當買個教訓吧!不要想著拖,對你是沒有任何好處的!可能還會帶來其他的麻煩!


Devilangel128


你只是交了強險,而且應該已經簽了事故認定書。這個時候責任就是你了,保險公司拿出來2000的強險費用,剩下的都是你自己掏了。

如果想少花一些,就找他好好談談。比如說自己困難,去外面找個比較便宜你還信得過的地方。因為大部分的4s都特別貴,工時和材料基本上是對半分。1萬塊的花費估計工時就得4000來塊。

你就哭窮唄,確實沒有,要不然你拿不起他也修不了車,要不然起訴你也是沒錢給,還是修不了車。所以找個你自己能承擔起的那是倆好噶一好,你好我也好。不然賠不起你,你只能選擇被起訴了。

起訴其實也沒什麼的,又不能判你多長時間,也不用害怕。真沒錢誰也沒招,大道上撞車跑了的有的是,上哪裡找去。

最後想說的是不要為了那3000 4000的保險錢選擇鋌而走險,真有什麼事了,就是家破人亡啊。


很多網友私聊我噴我,這個我也可以理解。但是我只是從提出問題人的角度說了這個解決的辦法,而且我也希望所有人都買保險,因為車出事故就不是小錢,保險能分擔很多的壓力。不過很多人車就是1萬左右的微型車,你讓他一年花3000來塊買全險,我感覺也是不現實啊。


叨叨娛樂團

作為一名律師,我很納悶:“追尾的這哥們,你到底想要商量什麼?是商量被追尾者該不該去4S店修車?還是讓人家自擔一部分修車費用?抑或是商量一下重新劃分責任比例?” 你在有商量的這個想法前,是否考慮過這事是否有商量的餘地嗎?莫名莫妙!

我認為要解答你的困惑,首先必須幫你理清兩個問題:1、你跟被追尾者到底是什麼關係?2、修車費用到底是否足以賠償被追尾者的全部損失。

一、你跟被追著素不相識,沒有什麼交情。別人認識你是因為你損害了別人的利益,屬於“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的關係。且你們在利益上絕對的衝突對立,你少賠一分就意味著別人多損失是一分,哪麼請問:作為“仇人”,別人為什麼同意你以商量的名義做損害自己而利敵的事情了?

二、交通事故對無責者造成的損失遠遠不止於修車的費用?即便是在4S店修,車輛也不可能恢復如初,也還是有隱形損失的?即便修車不花錢,也沒人願意撞車受損,難道不是這個理嗎?此外,被人追尾,除車輛的直接損失外,肯定還存在誤工、影響心情、耽誤事等一系列的延誤和間接損失,這些都讓你賠了嗎?

所以,胡美美想說:到4s店修車僅讓你賠個修車費已經是善待你嗎?你還不麻溜的賠了算了,磨磨唧唧個屁呀!


胡延美律師

很奇怪!對方要求去4S店去修理不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嗎?由於細節不多,無法做出準確的建議,就分幾種情況來說說吧:

第一情況,大家都有保險。

首先,修理費高達1萬以上,你又是全責,總不可能不走保險吧!那麼假如說走了保險,但是保險公司公司與4S店的價格談不攏,怎麼辦?那就讓保險公司和4S店繼續談,談到談攏為止。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和4S店如果有合作關係的話,基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即使出現了問題,內部也很容易協商的。即使沒有合作關係,只要在雙方都不過份的情況下,也是可以談成的,不過時間可能會長一點。

從與4S店的合作上來講,大公司是有優勢的,一般4S店報價都有協議價,基本不會產生差價。而小公司的話,如果與4S店沒有合作關係,4S店的報價可能會隨意,產生差價的概率就會比較高。

第二種情況,全責方無商業險。

這個時候,全責方除了交強險賠付的2000元之外,剩餘的修理費(對方和自己的車)全部要自己掏,那麼遇見這種情況我只能建議好好跟對方說說吧,如果修理難度不大的話,建議讓他到外面修理廠修吧,因為4S店實在是太黑了,保險公司是沒有辦法,但我們自己不能當冤大頭吧!建議跟他商量一下,到外面修理廠修,你再額外補點錢給對方,不讓憑什麼聽你的?

但是,如果對方還是不同意,那也沒有辦法了,那你就哭窮吧!為這點錢,對方跟你上法院也不划算。當然,對方如果買了車損險的話,他可以採取“代位追償”的方式直接向他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最後讓他的保險公司來對你追償,你也跑不了。所以,只能好好商量!

第三,最後說說為什麼不買車險?

我很想說“可伶之人比有可恨之處”,

為了省點錢或者以為自己技術很好,反正就是除了交強險啥都不買,出了事情又什麼都解決不了!說實在的,開車遇見這樣的人也是倒了八輩子黴的,本來走保險很好解決的事情硬整出大麻煩。

另外,我還是要抨擊一下,啥都不懂就在互聯網上到處“宣揚保險是騙人”的人,保險行業是存在一些問題,到絕不是他們所講的“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我希望,大家能夠更加客觀的來對待保險,去買一些真正能幫助自己解決主要風險的保險,別老想著“讓保險賺錢”,賺不到就罵保險!


保道手記

修車費還是該賠人家,你是責任方嘛,但是其他的她要求什麼再陪點錢,什麼交通費,折損費,停車費就不必要了,我就遇到個不要臉的無責方,我上坡,對方下坡,本來該對方讓我,她說她技術不好,雙方都相互埋怨了一番,最後我軟下來我就從上坡超2/3的位置一直退到了1/3不到處,這時旁邊出來了個位置 我就要求她開到她的左邊空處我就走了,仍舊那個是技術差那個理由,不動。我就只有我自己往左打方向去那空位置處, 結果她靠太近,我們發生插掛,之後我又向前提了點車,最後那女的就JJYY了,開口要我陪1000,什麼我故意撞她車,協商不成,她還報警,交警來了,交警說我沒超過上坡長度的2/3處,該我讓她,而且交警說你一男的別跟女的計較,認全責算了,也就幾百塊交強險範圍內的小事,我也同意了,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了,我也報了保險,交警把我的駕駛證行駛證都還給了我。後來的日子,那女的就開始了,要求我必須去4S點給她補漆,而且她的車一直在事發地旁邊停起,還要我用拖車給她拉到4S店去,就一輕微擦傷,保險槓都沒壞,還揚言要我陪她的誤工費交通費什麼的,你們大家說遇到這種判定的無責方,我怎麼辦,早只這樣我也就不該在我全責上簽字,跟她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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