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夠,一起湊?合夥買房能賺錢風險也不小!

“湊單”合夥買房可是有很大的風險的?一起來看看!

錢不夠,一起湊?合夥買房能賺錢風險也不小!

“湊單”合夥買房,有哪些風險?

風險一:使用權歸誰所有?

兩人“合夥買房”,使用和出售過程中,誰擁有決策權?購買的房屋如何出租?出租給誰?如果合夥貸款人是住在一起的,房屋的使用面積應該如何分配?諸如此類問題需要事先言明。

合作風險

如果一方要將房屋出售或出租,但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這時候誰具有決定權,以及房屋出售或出租後,租金或出售收益該如何分配等問題,都要進行詳細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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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三:市場風險。

一旦樓市遇冷、房價降了合作雙方又要如何處理合作購房虧損如何分擔?

風險四:政策風險

比如,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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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在房屋所有權由兩個以上主體共同擁有時,所以一定要寫好協議,免得後期發生權益上的爭執,同時,對於買房貸款也是雙方共同承擔的義務,尤其是合夥買房中可能還會涉及到“隱形共有權人”,其主要是指合夥人中如果有已婚的,那麼其配偶也會對該房屋享有一定的權利。

最後一點就是合夥買房前進行公證協議對合夥雙方都是一個保障,將自己的權益書面化,並且有法律保障,可以避免日後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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