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條,又稱“收據”。
無論收到錢還是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用以證實履行了交付的合同義務。
那麼,“收條”具有什麼法律效力呢?
收條與借條不同。
單獨的收條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給付與收取財產的事實,並不能證明兩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
即收條並非是債的必然憑證。
如果僅憑收條起訴欠錢不還者,是很可能會敗訴的。
此外,發票與收據又有不同,發票是比收據更正式、更規範的憑證。
對比欠條和借條,收條的書寫有以下幾點需注意:
1、內容要相對完善。
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所欠物品的名稱、數量、品質、規格或型號等自然屬性。
以及欠錢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債權人債務人的姓名、出具的日期等。
借條除寫清上述事項,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租金、逾期不還的違約金等。
收條除寫清上述事項,還要寫明法律後果是什麼。具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託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
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含義要清晰明確,不能有歧義。
3、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您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可以申請成為羅爺法律的入門會員。
4、主體身份要確認。
如果主體是公司,要看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是否已註銷;
如果主體是自然人,要看自然人是否成年、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等。
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閱讀更多 石家莊市藁城區普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