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人員瞭解一下,企業僱傭殘疾人,可以享受哪些國家稅務優惠?

很多的人都知道僱傭殘疾人的企業可以享受到國家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那麼僱傭殘疾人的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國家優惠政策?申請的條件有哪些?我們來一個一個問題的給大家介紹。

僱傭殘疾人的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國家優惠政策?如下圖:

財會人員瞭解一下,企業僱傭殘疾人,可以享受哪些國家稅務優惠?

企業享受僱傭殘疾人優惠政策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

根據財稅〔2009〕70號文的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申請條件

根據財稅〔2009〕70號文的規定,享受安置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2)為殘疾人按月足夠繳納社會保險;

3)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殘疾人支付不低於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注意事項

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的金額與一般員工稅前扣除的口徑一致,企業可參照執行;同時,財稅〔2009〕70號文取消了享受該優惠對企業殘疾人人數和比例的門檻,即目前只聘用一名殘疾人也可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3號文的規定,與殘疾人簽訂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包括全日制工資發放形式和非全日制工資發放形式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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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聘用殘疾人達到所在省政府規定比例的,免繳殘疾人保證金,各省設定的比例可能不同。其中,根據《廣東省實施辦法》的規定,廣東省設定為1.5%。

因此,企業所在地在廣東省的,如果聘用殘疾人人數超過上年度企業職工平均人數1.5%,可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未達到要求比例的,應按下列公式計算保障金(計算結果取小數點後兩位):

應繳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職職工總數×1.5%-在職殘疾職工人數)×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80%。

注意事項

企業需及時辦理年審手續,否則視為未聘請殘疾人員。以廣州市為例,根據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公佈的穗殘聯[2010]321號文規定,企業應在每年6月底前,持《廣州地區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表》和在職職工人數統計報表、殘疾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證明材料,到年審服務點辦理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審核通過的即可免(減)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3.減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穗地稅發[2005]160號第三條的規定,殘疾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可減徵個人所得稅,減徵標準按上年度工資薪金收入總額確定。

需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並沒有提供一個具體的減徵標準,企業應根據所在地稅務機關的具體規定執行。以廣州為例,其個稅減徵比例如下:

財會人員瞭解一下,企業僱傭殘疾人,可以享受哪些國家稅務優惠?

4.增值稅即徵即退、營業稅減徵

根據財稅〔2007〕92號文的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聘用殘疾人可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或營業稅減徵,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具體由各地稅務機關制定標準。

以廣州為例,根據穗國稅發〔2007〕290號文規定,聘用殘疾人每月可退還增值稅(減免營業稅)金額為:納稅人本月實際安置殘疾人員人數×3.5萬元/12。

申請條件

該優惠對企業聘用殘疾人的人數和比例要求較高,根據財稅〔2007〕92號文的規定,申請該優惠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月平均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佔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應高於25%(含25%),並且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多於10人(含10人);

2)其餘條件與申請“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優惠”所需條件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應首先向相關部門提出資格認定。我們以廣州為例,可根據穗國稅發〔2007〕290號文的指引,向廣州市社會福利生產管理服務中心提出資格認定的申請。資格認定通過後方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優惠申請。

以上各項優惠(或補助)的要求不同,且相互之間獨立,企業只要符合其中一項條件的,即可準備資料辦理申請手續,以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

具體申報流程可以諮詢當地稅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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