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生身體不舒服,家長打電話讓老師給這個學生買藥吃,該去買嗎?

波羅密2

不應該。

學校不是無限責任公司,教師不是保姆,也不是醫生,更不是家長的服務員。

當今教育的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學校承擔了本不應承擔的責任,教師承擔了不應該承擔的義務。


學校和教師責任的泛化,一方面導致學校和教師壓力巨大,任務繁重不堪重負;另一方面,導致教師顧此失彼,精力分散,反而在教育教學的本職上會弱化。

以家長學校為例:家長教育從年齡段上應屬於成人教育,從區域上講屬於社區教育,都與義務教育不搭界,但是家長學校就設在義務階段的學校,任教的也都是學校教師。與此類似還有學生校外安全等等。

如果說上述行為還是政府安排的話,不知什麼時候家長也可以安排教師了?這次買藥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假如教師買藥,學生吃出了問題怎麼辦?

教師應勇敢對家長說"不"!這不僅僅是責任和義務的問題,更是自我保護l

奉勸家長和社會,讓教師安心從教吧。


林督學的教育觀察


我看了這個題目,瀏覽了一下回答。讓我有些吃驚。其中一個流量過萬的回答,答案是“不該去”,理由:

“學校不是無限責任公司,教師不是保姆,也不是醫生,更不是家長的服務員。 當今教育的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學校承擔了本不應承擔的責任,教師承擔了不應該承擔的義務。……”

下面有50多個評論,觀點驚人地一致,可概括為三個字,不要買:

評論之一:“別去,給你下套呢”。評論之二:“萬一吃壞了,你就準備賠償捱揍吧!”

…………

看完後,我有些心痛,寒心!不禁問到:從什麼時候開始老師與家長之間的不信任程度壞到如此地步的?

不往遠裡說,就從固定電話進入尋常百姓家的時候說起吧。如果那時候,要是有人提出這一問題,所有的回答都會是肯定的,每個當事的老師,都會毫不猶豫無所顧慮地放下手頭的工作,去給學生買藥或帶學生看病。

我想作為家長但凡自己有一點兒空兒,自己的孩子有病了,也不會麻煩老師。一定會心急火燎地跑到學校來,實在是萬不得已啦!

作為老師如果聽到家長的託付也不至於想那麼多吧!學生不就跟自己的孩子或弟弟妹妹一樣嗎?老師可首先是是“傳道”者呀!

痛心之餘,我不禁想起了前不久在社會上發生的一幕:一位登著三輪車的年邁的老大爺,在馬路邊上騎行,準備下來的時候,一條腿不聽使喚,擔在了車座子上,怎麼也下不來了,面部痛苦,五官都挪了位,路人見了,無一人過去幫忙相救,都遠遠地繞行……

——如果我們當今的教育也出現類似的情況,那不是太可怕了嗎?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你好!

針對這個問題,我覺得是這樣的!

如果家長有事,脫不開身,請求老師幫忙先給孩子去買藥,這也是很自然的事,而且在學校,對於幼兒園的小孩子一般有什麼感冒之類的,孩子不舒服的,家長趁早請假就不送孩子上學了,還有一種情況是大一點的孩子在去學校之前,身體沒有感覺不舒服,而到了學校上課間突然感到不舒服,有可能是吃壞了東西,或是其他的,在這種情況下,老師會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學生家長,如果此時學生家長有要緊事暫時脫不開身,告訴您,麻煩老師先給買點藥,在這當中,你看著孩子難受,不舒服,你能做到坐視不管嗎?我想,如果你是一個好老師,是一個孩子的母親,您一定會放下一切干擾去給孩子買藥。



其實,正常人的思維都是,當看到有人不舒服的時候,都會去想幫助,想救助,只是因為很多社會因素和其他因素導致大家在做此事前多了一些謹慎和想法罷了。有想法,謹慎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無非就是擔心當出現事故的時候,自己捲入其中,不能脫身,所以大家都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了,最後祝您快樂,做一個有責任,有愛心的人民教師!


李愛琴營養師

身體不舒服也要分情況的,不能一概而論,所以也就不能單純的同意或者否定。

老師固然不是保姆,但是畢竟在學校期間是要為學生負責任的,同時老師也是學生所能接觸到的少數的成年人之一,許多學生還小,思想不成熟,一些必要的生活技巧還沒有掌握,肯定需要一定的幫助。


身體不舒服也要程度,比如很簡單的感冒或者拉肚子,學生不能離開學校,自己又不能去醫務室看病,這種情況下作為家長肯定第一個找老師,這是出於對老師的信任。老師即使自己沒時間,也可以委派其他同學將不舒服的同學送到醫務室。


一般情況下,對於生病的同學老師會顯得冷漠,不是不負責任,而是不想給人錯覺,認為不管什麼情況都可以找老師解決,那樣老師一天也不用忙別的了。

真正有需要的時候,老師絕對是二話不說的,因為大多數老師都有使命感,同時也是學生在學校最親近的人,最信任的人,努力帶好自己的學生是每個老師的心願。

同時也希望家長正確看待老師這一行業,儘管不會絕對公平,但一定會一視同仁尊重每一個人。也不要把所有的瑣事都推給老師,老師也是很忙的,讓學生自己解決問題也是一種鍛鍊。



如果說的不對歡迎指教。


綠色落日

送人玫瑰,手留餘香,何況自己的學生。我認為老師給學生買藥是愛護學生的表現,應該去,也許會改變一名學生的人生軌跡。

我記得我上初中的時候,因為學校離家很遠,所以就在學校外面租房子住。有一次生病了,那時候可沒有電話和家長說,就自己找老師請假,老師看我病的比較嚴重,親自帶我去買藥。當時非常感動,覺的老師這樣對我,我要是不好好學習就對不起老師,整個初中期間我最聽這個老師的話,學習也用功,後來考上市重點高中,可以說,沒有這位老師對我的關心,也許我的人生道路會和現在有很大的不同。



至於家長打電話讓老師給學生買藥,也許有些逾越,但是如果家長確實有事,而且說話語氣沒有什麼不當,懇求的話,老師應該幫忙,如果怕買錯藥就把學生帶著,你多跑幾步路,家長和學生會感激你一輩子的。

當然,如果家長語氣不善,命令式的話,我覺得也要去給學生買,但是要和學生家長說清楚,去是人情,不去是本分,但是我作為學生的老師還是會去給孩子買藥的。我覺得家長肯定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的。



老師是人類心靈的工程師,對於自己的學生,能幫就幫,能拉一把就拉一把,你說我說的對嗎?


育兒大天地

以往這種事情很常見,學生病了老師跟學生一起去買藥。現在學校和老師膽小了,很多地方反對老師隨便為學生買藥的。



為什麼以往常見的事,現在變成政策禁止呢?

1、為了安全。現在學校和老師安全責任特別大,曾經也有過學生沒有及時診治,耽誤病情出現意外的情況,身體出現不舒服,連專業醫生很多都不能100%肯定,何況老師家長。一旦延誤病情,出現意外,學校和老師就有莫大的責任。哪怕家長叮囑買藥都一樣。

2、帶孩子看病是家長的責任而非老師。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負有扶養、教育、保護孩子的義務,孩子生病,作為監護人理所當然應該送孩子就醫。而老師並沒有這方面的責任,老師的職責是加強教育和提醒,比如叮囑不要喝生水,要蓋好被子,要注意食品衛生等。學生一旦生病了,老師不是處理不了,而是沒有權限處理。

3、現在和以往的條件不同所致。15年前,用手機的人還不多,那時候學生生病,家長也聯繫不上,只好老師代勞。現在手機幾乎人手一部,聯繫方便,學生生病易於與家長聯繫,因而再沒有必要代勞。



4、可能有部分家長因此對老師有誤解,認為以往的老師比較有愛心,現在老師對孩子不夠關心。實際上這種狀況是迫不得已,是現實造成的。以往老師打了孩子,家長不會埋怨老師,學生在學校出了意外,家長大多理解。現在只要孩子在學校出現狀況,“無事也可鬧三堂”,很多時候老師代家長做了好事,反而惹來大麻煩,受到處理。結果是學校怕了,老師也怕了,見了類似的學生生病,一律通知家長來校處理,急性病狀,邊和家長聯繫邊送醫處置。


文軒閣

做為一名教師,我認為,學生餓了,教師可以買飯;學生病了,教育拒絕買藥。

家長將中小學生送到學校,交給老師,教師對學生就要負擔一定的責任。

我認為,在學校與家長,教師與學生關係變得緊張的今天,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一定要依法依規進行,不然就可能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學校裡,教師要負責學生的學習,人身安全的管理等問題。由於學校或教師工作的過失,致使學生受到傷害,學校和教師要承擔過失責任。

當學生在學校裡因故捱餓時,教師有責任和能力解決學生的問題。因為為學生提供填飽肚子的食物,是一個簡單的管理行為。

當一個學生生病時,家長要求給學生買藥,這件事情超出了教師的責任範圍,因為教師無資格和能力為學生診斷病情,確定用藥。病人用藥,要聽從醫生的吩咐。胡亂用藥,有時會產生不良影響,教師也擔待不起。

當然,學生生病了,教師也不能不管不問,要帶生病的學生及時就醫,及時診斷,以免意外。這是教師的責任範圍。


小桔燈

其實這是很尷尬的一種情況,因為教師確實沒有責任要給學生買藥,而且買藥和用藥又是一件很嚴謹的事情,買錯出事,則家長絕大部分會把鍋推給老師。之前就曝出家長讓老師喂藥給孩子吃卻又因為寫錯藥量導致孩子死亡的案例。而若是不買,孩子因此出了事,責任還是老師。於是乎家長可以請寫手寫上一篇曝文,揭露老師的“醜惡形象”,然後這個老師就成了人人喊打的形象。

我身邊就出了一個老師被黑例子,具體例子是學校逃考試,被請家長,老師勸告家長一定不能疏於對孩子的管教,期間並無對孩子的任何辱罵(有視頻為證,若是說批評算辱罵的話,當我沒說)。於是學生一回家就被家長責罵導致學生跳樓,於是請了個寫手辱罵老師。

文中的父母依靠此事拿到了區政府批的幾塊地,事情才不了了之。至於文中說到的品學兼優,是不存在的事情。事情導致了兩位老師生活工作受到了嚴重的干擾,家長為達目的恐嚇,威脅不擇手段。最讓人無解的就是一部分具有所謂正義的網友在不瞭解事情真想的情況下輪番口罰筆誅。



那如果孩子生病又需要藥該怎麼辦呢?首先如果是稍大的生病受傷就應該讓孩子立即停課回家休息,若是一些小傷小病則應該學生本人或者家長自己承擔買藥的義務。自己的孩子還是應該上心的。

很多家長在自己孩子出事後都第一選擇是推卸責任,就拿小孩騎ofo出事家長索賠800多萬這個事件來說。家長認為孩子的死亡完全是因為ofo鎖不嚴,那麼被抓的小偷是不是該告戶主鎖太差?家長一直不敢承認的就是自己忙於工作而疏於對孩子的管教就是間接導致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罪不在我也是大部分人在事情發生後自我逃避的一套說辭。

所以孩子是自己的,藥也應該自己買,對於自己的孩子,作為父母還是上點心吧。


瘋狂的小白biu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一點也不糾結,老師不是你的父母,也不必為你去做一些事。老師給你買藥是情分,不給你買也是本分,因為她沒有這個責任。

在這裡我給你講一個我高中時候發生的一件真事,高一的時候,我的一個高中同學,和我是同一個寢室的,那天早上我們都要去上課,但是那個同學還沒有起來,我們也沒有具體怎麼問他(因為他平時的時候就總是拖拖拉拉,我們以為他還要賴點床呢),後來我們也都去上課了,只留下他一個人在寢室了。

然後他的媽媽打電話給他的班主任,讓班主任給他買點藥送過去,但班主任很忙沒有答應他,說等中午的時候讓同學去幫他買點藥,最後中午的時候他的媽媽趕到了學校,看到他兒子臉發白,很心疼,他媽媽覺得是班主任沒有給他兒子買藥,所以她兒子才會這樣。



最後到校長那裡去鬧,校長還是很公正的,校長認為不給學生買藥也是本分,老師本來也沒有這個義務,最後校長開除了這位學生,校長也沒有批評我的班主任。


老兄愛娛樂

本身就不應該老師去買,為了用藥安全,學生有些什麼用藥禁忌,家長才知道。而且這本身不應該是老師的責任,而是家長的監護責任!

曾經的我,看見學生病痛,我趕緊把藥送給他吃;現在的我,只敢抱著學生,給學生揉按穴位,等待家長到達。忍著心痛,不敢給學生吃藥。

所以,學生病了,老師不該買藥,不敢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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