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檢察機關依法對金晉哲、霍盈盈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天水市檢察機關依法對金晉哲、霍盈盈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甘肅省蘭州市委原副秘書長金晉哲(正處級)及同案被告人霍盈盈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天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晉哲、霍盈盈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金晉哲、霍盈盈,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天水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金晉哲在擔任蘭州市委副秘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霍盈盈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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