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蘭縣農村的土地留轉了,家裡有宅基地和住房,能直換縣城裡的商品房嗎?

劉珍越

有幸去過賀蘭縣。儘管時間很短,還不足以瞭解她。

一提到賀蘭縣,必想到巍巍賀蘭山,以及我們的民族英雄岳飛,以及那首《滿江紅》



周邊的環境也還不錯。有山(賀蘭山)有水(黃河),也有沙漠。

美麗的沙湖

古老的西夏王陵

作為賀蘭縣的農民朋友,承包經營額土地已經流轉了,想用農村的宅基地和住房置換城裡的商品房(不足部分肯定補差價)。這個想法很好,但目前還不現實。


為此我到賀蘭縣政府網查詢“宅基地置換商品房”,結果沒有可以查詢的內容。

可以說,近期內還不能用農村的宅基地和住房置換商品房。同時我也查詢了網上,幾乎找不到相關內容。



而且,今年一號文件關於農村宅基地的內容有如下要求


一號文件要求適度放活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權,同時禁止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豪華會所之類。也並沒有放開城市戶口買農村住房的口子。

很多農村人因為教育醫療衛生等問題,甚至生活方式等,特別想進城生活,但商品房又買不起,也就無法解決教育等問題,所以想用宅基地和農村住房置換商品房的人不在少數。而且也有很多城裡人想到農村養老。既然有需求,為什麼不能實行呢?

這主要還是為了保護大多數農民的利益。有人不理解,那麼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允許會怎麼樣呢?


由於農村的宅基地和住房太便宜(可以比較一下商品房和農村房的實際交易價格),導致城裡人特別是有錢人大肆購買農村住房。同時會引起比如城裡教育資源更加緊張等等情況。有人說,買那麼多農村房有什麼用?只能說有錢人的世界我們不懂。

我父輩也是農村人,我也經常去農村,我也想過住房置換這個問題。我只從置換本身這個角度分析,是可行的,但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地方政府劃定一個農村住房的最低交易價格,這樣就簡單了。

但這個最低交易價格的劃定還是有難度的。我想,既然是為了保護農村人的利益,不妨把最低交易價格定高點,讓那些很想去農村的有錢的城裡人也為新農村建設做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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