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氏家譜中的土司舊事

纳氏家谱中的土司旧事

納守仁

這是14世紀的中國。

那個來自草原的強悍政權,用馬蹄和箭矢,征服了亞洲東部遼闊的大陸後,並沒有帶給這片土地持久的太平。一時間,農民起義的硝煙在大江南北此消彼長,神州大地隨處可聞改朝換代的訊息。

1368年,一個名叫朱元璋的農民登上了皇位,國祚276年的大明王朝誕生了。

這是歷史沉重演進中的又一次風起雲湧。

就在朱元璋將戎馬半生的軀體,剛剛嵌進那張顯赫的龍椅時,他的目光便聚焦在了千里之外的河湟谷地。

對於朱元璋來說,那是一個既遙遠又親近,既陌生又熟悉的所在。

“秋陰生蜀道,殺氣繞湟中。”(唐·楊炯《送劉校書從軍》)“微月出西海,幽陽始化生。”(唐 ·陳子昂《感遇之一》),這是古人眼中的河湟。西接新疆,南銜西藏,東連巴蜀,北通陝甘的河湟谷地,歷來都是兵家必爭之地,而況那時,元王朝的勢力還沒有被徹底消滅,大多逃遁於帝國北部和西部的元朝“餘寇”,是威脅帝國安全的心腹大患。據史載,明王朝建立之初,朱元璋便派重兵整飭河湟,並迅即在河湟地區推行了屯田、駐軍和移民等多項政策,這些政策的實施,不僅有效穩定了河湟地區的局勢,而且還改變了河湟地區的民族構成和文化格局,成為了後人津津樂道的創舉。

土司制度就是朱元璋在河湟地區推行的政治舉措之一。

從地理學的角度來看,河湟谷地位於我國第一階梯和第二階梯的過渡帶,在遙遠的地質年代裡,地殼的運動和流水的侵蝕,讓這一地區形成了嶺谷相間的獨特地貌。通常意義上說,河湟谷地指的是冷龍嶺、大通河谷、大坂山、湟水谷地、拉脊山、黃河谷地、黃南山地“三山兩谷”間的狹長區域。因為這一地區氣候溫潤,土地肥沃,歷來就是高原人民繁衍生息的樂土,羌、匈奴、吐谷渾、漢、回、藏、蒙古、撒拉等民族,曾在不同的歷史時段,創造過河湟谷地的輝煌。史學家考證,早在一千多年前的漢武帝時代,中原王朝就曾對河湟地區施行了有效統治,朱元璋屯邊移民的政策,更是成就了河湟歷史上以漢文化為代表的中原文明最大規模進入河湟地區的宏闊篇章。

土司制度,並非朱元璋的首創,但是這種誕生在元朝乃至更早年月的統治制度,一旦被新生的帝國借鑑和改良,便立時成為了維護河湟地區穩定和發展的政治“利器”。

為了更好地說明土司制度在明王朝的統治時段和歷史語境下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我們不妨將目光回溯到更為久遠的年代。

元朝建立後,統治者借鑑了歷朝歷代在少數民族地區“因俗而治”的統治策略,在西北和西南的少數民族地區,推行了“因其俗柔其人”的土官制,具體的做法就是,委任少數民族頭人、酋長作土官,並代表中原王朝,對當地實行統治。明朝建立後,朱元璋效仿元朝的政策,在今天的甘肅、青海地區建立衛所,以便“北拒蒙古,南制諸番”,史載,明朝時,青海衛所實行的就是土流參治的制度,明代時土官在西寧衛所擔任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千戶、百戶等多種官職,清初,土官又都歸附了新的王朝,為了鞏固中央集權在西北、西南地區的有效統治,清朝政府仍然將原職授予土司,土司制度得以延續了下來。

據《西寧府新志》記載:“按寧郡諸土司計十六家,皆自前明洪武時授以世職,安置於西(寧) 、碾(伯) 二屬,是時地廣人稀,城池左近水地,給民樹藝;邊遠旱地,賜各土司。各領所部耕牧。內惟土司陳子明系南人, (以) 元淮南右丞歸附。餘俱系蒙古暨西域纏頭。或以元時舊職投誠,或率領所部歸命。嗣後李氏、祁氏、冶氏皆膺顯爵而建忠勳矣。迨至聖朝俱就招撫。孟總督喬芳奏請仍錫以原職世襲。今已百年,輸糧供役與民無異。俊秀讀書亦應文武試。”目前發現的史料顯示,青海土族地區的土司全都是武職,他們全部在西寧衛所的東部及其周邊地區駐屯。

值得注意的是,土司是指制度名稱,並非官職。土司兵制,完全依照明初兵制執行,即劃幾個府為一轄區,設衛,置都指揮一員,下設千戶所、百戶所、總旗、小旗四等,其職為定期或長期守衛本轄區要塞,維持地方治安,參加征剿。

青海土司世襲的官職,是按明代兵制中的軍職授予的。按照規定,其職父死子繼;無嗣,可由弟繼;無弟,則由宗族大宗裡血緣最近者繼之,每代世襲,均由當地政府具文上報,由兵部奏呈皇帝硃批下詔授予,兵部無權直接任免。

土司之下,一般設千總若干,人數視其轄區大小和人口多寡而定,一般是二至六人。另外還設有把總若干,把總下設總管、稿官(文案) 、差役(亦稱衙役) 、土兵等四部門。土司轄地的基層單位是鄉約,其職責是傳達土司命令,攤派並催繳糧草、雜役。千總、把總居於封地內,不脫離生產,無俸祿,是土司授予的功名制頭人。

明朝是土司的活躍期,明朝政府將土司和土兵看作極為可靠的西北邊防軍。

洪武初,正是明朝與漠北元順帝、王保保等大敵對抗,相持不下的時期,青海諸土司的先後歸附,無形中增強了明軍實力。此外,明政府對於西北少數民族採取的是懷柔政策,這也就意味著統治者不能不借重於久居西北,瞭解“邊情”,並與這些少數民族有友好關係的河湟土司及其部屬作為中介和“磨合劑”,事實上,歷史上世居高原的不少少數民族,就是經過這些土司為媒介而歸附明中央政權的。不僅如此,土司及其部屬——土民在歷次戰役中曾屢立戰功,成為明政權西北邊防軍的主力,他們對明朝迅速安定西北的局面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到了清代,隨著中央政權對西北統治的加強,河湟地區的土司遠不如明代那樣受重視,但在一些歷史事件中,依舊發揮了重大作用。

據《明史·官職》記載,土司的職責主要是“各統其部落,以聽徵調、守衛、朝貢、保塞之命”。

土司的徵調責任主要有兩項,一是參加軍事行動,或必要的短期備禦,保衛邊地,拱揖王朝,一般以領兵千總、把總率領,必要時指令土司親率隨徵;二是由於土司兵制屬寓兵於農,戰時徵調來進行操練和檢閱,這些土兵由土司負其督導之責。

朝貢即土司授職後,即確定朝貢日期、貢品名稱及數量,一般是每二年或三年一次。

土司除治理本部族本轄區之外,還有保塞戍邊和維持地方社會秩序等職責。他們既是朝廷命官,又是轄區內集政治、經濟、軍事、司法等大權於一身的土皇帝,權力極大。

明朝的十六家土司分別是東李、西李,東祁、西祁,汪、阿、辛、趙、納、朱、吉、陳、甘、冶、阿,剌。世襲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及世襲土百戶,青海正式建省後,實行改土歸流,土司轄區遂劃歸縣治,至此,青海土司制度退出政治舞臺。

經歷了數百年的風華後,土司曾經的風光漸漸失落,他們的後裔也大多流散於河湟各地,土司煊赫的過往成了後人憑弔歷史時的談資。

湟中縣納家村坐落於雲谷川,村民們相傳,納家村的百餘戶村民都是河湟土司之一的納土司的後裔。

雲谷川又名癿(qie)迭溝,是一條因金娥山而得名的著名谷地。

金娥山發源於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它因隋煬帝西征吐谷渾時曾在此設立行宮大宴群臣,並埋葬了一位愛妃而得名。

金娥山是祁連山的餘脈,它西起黑林,東至景陽川,並與老爺山的夾峙地帶留下了一條土地肥沃,植被豐饒的山谷,這就是雲谷川。雲谷川跨越大通、湟中兩縣,是河湟谷地人口最稠密,物產最豐饒的地區之一。

據《西寧府新志》記載,一世納土司名為納沙密,為西蕃人,於明洪武四年率部投誠,授總旗一職。明清兩朝,“番”是統治者對西北少數民族的稱呼。納沙密究竟是哪個民族,他昔日的封地又在哪裡?

如今納家村村民的戶籍登記中,全部都是漢族,他們的生活習俗更無半點少數民族的痕跡,是文化的交融,讓他們擁有了新的生活方式,還是歷史的變故,讓他們放棄了最初的堅守。時光讓一切暗淡了下來,時光也賦予了一切以嶄新的生命。

村民們說,納偉是納土司的直系後人,他家至今仍供奉著納氏家族的族譜,族譜中或許能查詢到納土司歷史沿革的痕跡。

金秋十月,我們前往納偉家一探究竟。

《納氏族譜》又稱《納氏家譜》,家譜供奉在納偉家堂屋香案上一個做工精緻的木匣中。納偉不在家,他的夫人按照舊俗,經過一番焚香祈禱後,將族譜請出木匣。按照河湟百姓舊俗,查看家譜是一件莊重的事,一般情況下,只有在家中添丁入口、老人亡故,需要對家譜進行修訂時,才會召集族人虔誠叩拜,開匣請譜,家譜不僅記錄著家族歷史的傳承軌跡,更承載著人們對祖先的敬畏。

納氏家譜寫在一本由泛黃的麻紙裝訂而成的書冊中,家譜是由明清流傳至今的傳統樣式,樸素中透著莊重。家譜封面上的紅色印箋上用楷體中規中矩地寫著“湟中納氏世系家乘”一行字,扉頁上亦有“納大老爺”幾個字。

家譜是手寫體,譜中有序言。根據序言顯示,《納氏家譜》修訂於清光緒十二年丙戌七月。序言是“西寧縣儒學講生劉炳昇”撰文,“五品銜藍翎部廳趙中邦”謄寫的,遺憾的是,因為時光久遠,我們查考多時,也未能找到這兩個人的生平事蹟。

序言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光緒十二年丙戌七月的一天,劉炳昇的好友,西寧縣世襲指揮納延年請他和趙中邦喝酒,酒席間,納延年的父親納席儒感慨地說,自己的祖先在明朝就被朝廷敕封,滿清建國以來,又蒙皇上敕封,如今已經有十幾代了。祖先的事蹟,多記錄在《明史》和地方史籍中,可是因為年深日久,加之清朝同治年間,河湟地區遭遇戰亂,家譜遺失,從而導致十六世祖先和配偶僅存姓名和生卒年月,就是住在西寧城西、南兩川的同姓族人對家族的歷史也說不清了,面對此種境況,老人不禁感慨道:“吾悲甚焉”。為了讓後代子孫不要因為時間的久遠而忘記祖先的事蹟和家族流脈,納席儒特意請劉炳昇和趙中邦兩人重修家譜。據考證,席儒是十八世納氏土司納朝珍的字。

據《西寧府新志》記載,明朝時,納氏家族一共出了9位土司。在《甘肅通志》我們找到了一張《甘肅諸土司屬民表》,據這張表記錄,納氏土司轄“土民150戶”,“世居縣南10裡處,轄地莊名有東川沙腦、納家莊、米拉溝、碾線溝、西川癿迭溝、納家莊、紅土溝、岡咱溝”,表中還明確指出,米拉溝在今天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表中提到了兩處納家莊,著者備註,其中一處在今天的海東市樂都區。

據《青海歷史紀要》記載,納土司的封地,在西寧市周邊地區的東川、西川、南川的納家莊,米忙碾線莊(具體位置有待考證),互助沙塘川小線莊。

作家曹誰考證,納土司的世居地是在西寧南東川納家莊。

時代更迭,歲月流逝,在歷史的變遷中,河湟地區的許多地名都發生了改變,專家結合史料和村民們的傳說猜想,納土司的封地,主要集中在今天的西寧、湟中和互助三個地方。

1985年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青海土族社會歷史調查》一書明確指出,納土司的族源是蒙古族。

蒙古族進入青海大體上有兩個時段,一是元朝時隨忽必烈的征伐大軍進入青海,另一次是明朝時蒙古衛拉特和碩特部進入青海,按時間推斷,納土司的的祖先是元朝時進入河湟地區的部隊後裔的可能性極大。

史學家張生寅先生在《明清河湟土司與區域社會》一書中指出,明朝時,軍人實行的是世襲制,這種多以家庭或是家族為單位的軍人世家,被稱為“軍戶”,軍戶一旦設定,原則上便不能更改。由青海志編纂委員會編撰的《青海歷史紀要》一書中指出:“青海農業區的土官,雖然後期演變成為土司,但明朝,河湟土司與湖廣川黔等省的土司屬於同一個制度,所以《明史》中河湟土司並不列入《土司傳》,而是匯入《兵志》”。

明朝,河湟地區戰爭頻仍,土司自然成為了明王朝經略河湟的重要依重。據《西寧衛志》《西寧府新志》記載,明朝先後發生“蕃族”入掠西寧衛的大的事件32次,小的摩擦無法統計,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中,土司對於維護中央集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據學者統計,西寧設衛以來,朝廷先後6次徵調納土司家的土兵參戰,毫不諱言地說,納土司為了維護明王朝在河湟地區的統治,作出了巨大貢獻。

據《納氏族譜》記載,二世納土司納速刺就曾在永樂七年“隨駕徵進。”永樂九年,在“金城、涼州獲功。”洪熙元年和宣德元年,又相繼獲功,被朝廷先後敕封為百戶和副千戶。

據《甘肅新通志》記載,三世納土司納貴,正德十五年他曾率軍征討來犯之敵,並身先士卒,斬殺敵人,其英勇氣概留名青史。

隆慶、萬曆年間,八世納土司納惟量擔任古浪守備,隨後又嗣升河州參將。

萬曆三十一年,納惟量的兒子納如言襲職,並與萬曆四十一年推補肅州下古城守備,四年後,升固原提標遊記。

據《清史稿》和《甘肅新通志》記載,滿清建國後,納土司世襲衛指揮僉事一職,河湟每遇戰事,納氏土司都成為了幫助朝廷穩定河湟的重要砥柱。

《納氏族譜》顯示,十世納土司納元標於順治年間,和河湟諸土司一起建功立業。

十一世納土司納象天,曾在雍正年間,輔助朝廷,平定河湟叛亂。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納氏土司積極投入到保家衛國的戰役中,正是由於土司的投身參與,明清兩朝的西寧地區,才成為了“外戎內華,山阻地險”的軍事重鎮和多民族休慼與共,繁衍生息的富饒家園。

不同的時代,賦予了河湟土司不同的土司使命。

張生寅先生在《明清河湟與區域社會》一書中指出,清初,隨著衛所武官世襲制度被裁撤,最終被併入州縣,河湟土司因此失去了體制上的依託,從而也失去了在國家官職體系系統內進一步升遷的可能,土司轄區也逐漸成為了地方社會一個特殊的社會自治單位和特殊的賦役單位,土司的軍事職能也逐漸被農業生產所取代。

《納氏族譜》顯示,從洪武四年明王朝敕封第一世納土司開始,到民國土司制度被取締,納氏土司一共流傳了21世,納家村的村民說,雖然土司制度被廢除了,可是納家村的人對納土司的後人依舊十分尊重。

學者張海雲在《“王化家族”——基於對西祁土司的歷史考察》一文中指出,土司制度瓦解後,土司的地方影響力並沒有削弱,這種影響力甚至一直延續到新中國成立後,這一時期的土司,更像是管理地方事務的鄉紳,或者家族的族長。納家村的老人們至今仍記得村人們每遇見疑難雜事,鄰里糾紛的事情,找“納土司”斷案的事。

納偉的爺爺是十八世納氏土司納延年的孫子,他的土司名位是由哥哥納守仁去世後傳給他的,老人病逝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去世前村裡人仍然將他稱為“少爺”。

納延年出生於咸豐十五年,卒於民國十二年,他的孫子納守仁生於光緒三十年,卒於民國十六年,而納守業生於光緒三十三年,卒於一九八二年。族譜中納延年的牌位上記錄著,他的官職是“世襲土司指揮使”,納守仁的牌位上記錄的是“馳(敕)封光祿大夫,懷遠大將軍,應襲世襲指揮使”,納守仁的牌位上記錄的官職是“世襲土司指揮使僉事。”我們查詢了《中國古代官職》一書,指揮使是明朝的軍事指揮職務, 為衛所一級最高軍事長官,秩正三品,下轄指揮同知2人(副長官,從三品),指揮僉事4人(正四品)等屬員。《納氏族譜》記載,納延年的兒子名叫納進忠,不知為何,他的生平事蹟並未被載入家譜,村民傳言,因他英年早逝,納延年才將土司的名位傳給了孫子輩。

《納氏族譜》記錄,清朝,納土司的世襲官職均為“指揮使”,可是家譜中明確記載納守仁的敕封官職卻是指揮僉事。至於納守業牌位中“光祿大夫,撫遠大將軍”的官職名號,在歷代納氏土司的官封中從未出現過,當然民國時代,諸如“光祿大夫,撫遠大將軍”的官職名號也僅僅只是沒有任何實權的“榮譽稱號”,奇怪的是,納守業在土司職位上並沒有做太長時間就去世了,根本談不上任何功績,中央政府何以會給他這麼大的榮譽,還有待考證。

1931年(民國二十年),土司李承襄、祁昌壽為了緩解各方不滿情緒,聯名請求國民政府“取消土司稱號,另易相當名稱。”國民政府在同年八月下令取消土司制度,土司被委任為區長或是鄉長。有學者認為,土司名位的獲得必須經過中央政府的冊封,民國初年,戰亂頻仍,民不聊生,最後兩位納土司究竟有沒有經過中央政府的認證,還有待考證,學者們因此認為納土司只延續了18世。

我們在納偉家見到了納守仁的照片和幾本他曾經讀過的書。相片中的老人身穿長袍,鬚髮如染,眉眼中流露出一種冷峻和軒昂。

納守仁畢業於民國時期的青海蒙藏學校,一生酷愛讀書,手不釋卷。據村人傳說,民國年間的一天老人在窗前讀書,有盜賊牽走了老人拴在院中的一匹馬,全神貫注的他竟毫無察覺,直到盜馬賊將馬匹趕到甘肅境內,打算運到蘭州販賣,才引起了當地官員的察覺,審問之下,真相大白。

幾本古典小說和一本《康熙字典》是老人留給後人僅有的文物,《康熙字典》上留有老人的批註,字跡儒雅娟秀,一派文人氣質。

有學者認為,納土司從“武夫”到“文士”的形象轉變,恰好也印證了土司職能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的變化,這是中華民族和河湟谷地歷史變遷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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