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夢魘(現代故事)

妹妹兩口子買房子的時候,來徵求我的意見。我就說了一句:“別買二手房。”我妹當時很是猶豫,說二手房便宜很多的。我說的確便宜很多,可是也麻煩很多,而且大部分麻煩是你根本想象不到的,沒事還好,一旦有事那就滿頭大包……

最後他們還是聽了我的,買了套小點的新房,現在已經安安生生地住了好些日子。

對於二手房,我並不是生來就有偏見的,但是與新房相比,二手房出問題的幾率實在是大得多,關鍵這房子又是那麼重要、那麼特殊的一件商品,要真出了問題,足以讓人崩潰!

一年多以前,L在MSN上跟我說,他在天通苑看中一套房子——L是同行,也是我很好的一哥們兒,跟我一樣是從外地來北京讀書後工作的,安定下來後自然要買房子——他準備買的是婚房,那段時間正是北京房價漲得最快的時候,他看了很多套房,後來才看中天通苑這套,150多平方米的複式,精裝修,最關鍵的是,總價只有80萬元。

從L的描述看,這套房子沒什麼缺點,無論朝向、戶型、裝修和整體價格。我也覺得不錯,唯一不放心的就是這是套二手房,但L說房主證件手續一切齊全,而且又是通過銀行辦貸款,銀行也會對房子進行審查,那審查可不是一般的嚴格。

這麼說也對,如果一切風平浪靜,那麼這套80萬元帶精裝修的複式房子,真是值得買的好東西。

又過了一個月,夏天變成秋天的時候,L告訴我,他拿到房產證了,“這下這房子真正屬於我了”。我也替他高興。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各忙各的,沒怎麼聯繫,冬天的時候,又在MSN上碰見,沒想到他說,出事了。說得我一驚,再問,果然是房子出了麻煩。

L領到房產證後沒多久,忽然接到法院傳票,一個不認識的女人作為原告給發房產證的建委告上了法庭。驚訝的他一問才知道,那個女人是房東的前妻,離婚時房子被法院判給了女方,但是這套房子卻被房東賣給了L,現在她提起了訴訟,要求法院判建委核發的房產證無效並收回房產!

這下我才明白為什麼那房東會以如此低的價格把這套上好的房子倉促出手,原來背後果然有貓膩——從時間上看,房東夫妻鬧離婚和房東賣房子幾乎同時進行,L當然不知道房東在離婚,在長達半年的整個賣房過程中女方也始終未出現。

按照女方的說法,她離婚後要求房子過戶,但是前夫避而不見,她只得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凍結此房產權,可是這時候她發現,房子已經被賣出去了;本來二手房轉讓應該有夫妻雙方的簽名,但那個前妻說自己的簽名是偽造的。最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那個前妻凍結房產產權的申請送到區建委的日子,居然跟區建委向L核發房產證是同一天!區別只是房產證發放比凍結申請送到早2個小時!

至於當初被L很看重的銀行審查,原來也不是設想的那樣。人家銀行的確要審查,但審查的是貸款手續是否齊全、房屋產權是否真實、貸款人信用是否良好,至於房東是否正在離婚、是否分割了財產,可不在銀行審查範圍之內!

我問L準備怎麼辦。他很鬱悶。本來剛剛開始安定生活的幸福感覺,因為這場官司全成了泡影。買房子的80萬元,大部分是父母一輩子的積蓄,他當然不敢告訴家裡人官司的事。他去找房東,那人早就不見了,根本找不到。

去諮詢律師的時候,律師也覺得事情太詭異了,不過結果有這樣那樣的N種可能,最壞的結果就是,法院判房屋產權轉讓無效,房產被收回。到那時他只能去起訴房東,讓對方退款。可是,哪兒去找那房東呢?當然也有好的可能,此前北京已經有過類似情況,在證明買家並無惡意購買意圖下,法院判決房屋產權轉讓有效。

為了不讓房子飛走,L還是決定應訴,光律師費就交了5萬元!“我簡直是有苦難言!”L說。我只能安慰他朝好的地方想,畢竟還是有對他有利的判例的。

轉眼又是1年過去,這1年裡發生了很多事,每次在網上見到L,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跟他打招呼。直到前不久,我再次在自己報紙上看到類似事件的官司,法院同樣判決產權轉讓有效,連忙告訴L,他說,他已經疲倦了,房子還是他們兩口子住著,反正從目前產權關係上看,房子還屬於他,“至於官司,還沒結果。”

我聽了頭皮發麻,這是個多溫文爾雅、與人為善的人啊,居然也能被逼到這份上,真是一場噩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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