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國道徵用了我的責任田,現在小組要平分我的賠償金,我該怎麼辦?

陽光璀璨28219849

我來回答你這個提問,你說修國道佔用了你的責任田,現在村民小組要平分你的補償款。我也是農民,也曾遇到過跟你同樣的問題!首先你這個“我的補償款”說法就不對!補償款不全是你的,因為該地的所有權不是你的,你有的只是使用權。

國家規定農村土地屬村集體組織所有,但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可以徵用!但國家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補償標準跟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原則是不得使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下降!按照國家的這些政策來說,國家徵地的對象不是你,而是你們村集體。

徵地款中包括這幾個部分:一,徵地款,是你們村失去這些土地而該得的補償!這個款項屬村集體所有。二,青苗補償,是你在地裡種植的未成熟的莊稼。三,地上附屬物,包括你在該地上栽種的樹木(包括果樹)、你自己投資建造的合法房產、你自己投資為該地服務的灌溉設施等。

在這些補償中,第二,第三項補償款,屬於你所有,任何人不得截留、佔有和挪用。而第一項則屬村集體所有。但你的責任田是你承包的村集體土地,是有承包合同,受法律保護的,你的承包也是有承包期限的,國家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期限為三十年,所以,你有權要求村集體對你剩餘承包期限給予補償!補償標準雙方協商,原則是不得使你因失去該塊土地而生活水平下降為準。

以上這些是你應得的補償!村民小組要平分的不知道是補償款的哪一部分,如果是除去你應得的剩餘部分,那就是合理的。如果他們侵佔了你的應得利益,你就應該據理力爭,如果還不能得到合理的解決,建議你求助鄉鎮政府或縣有關部門,由他們出面保護你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法律程序是最後的辦法,只是在前面幾個辦法都無效的情況下使用。


三十年的老果農

因修國道徵用了我的責任田,現在小組要平分我的賠償金,我該怎麼辦?

農村的承包地,在國家為了公共需要的時候,可以依法徵收,但是要給與村集體和承包地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

在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中都有具體的規定。你說的因為修建國道徵用你家的責任田,就是國家徵收你的承包地,是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的,但是具體補償標準由你地國土部門確定。

承包地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費等。但是這個土地補償費是要補償給村集體的,也就是你說的村民小組。其他的你像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等補償是屬於你家的,任何人都不得截留私分。其中的土地補償費村小組可以按照20%由村小組提留,餘下的80%要麼入賬用於村公益事業,要麼給被佔用承包地的所有農民分配。分配計劃由村民小組全體農民開會討論決定。

看情況,要麼是你誤解了這個村民小組的意思,要麼就是村民小組想平分你的補償金。但一定要記著,除了土地補償費之外,其他的所有補償都是你家的,一定不要退讓。


農民妹子一枝花

因為修建國道承包的土地被徵收,這個經濟補償肯定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才是合理的姐局。

一:土地上面的附著物,這包含樹木,農作物或其它,這部分賠償是必須賠給現在土地的經營人,如果你轉包了土地這個錢就陪給了轉包人,否則全部歸你所有。

二:土地補償金,這筆錢是補不是暗,這個一定搞清楚,土地是集體的,你只是有土地經營權,這錢一定是村民小組的,至於對你承包權的補償可以重新分配土地或以其它方式給予補嘗,村民小組是可以行使這個權力的。

對於這個問題你要知道,如果你真的獨吞這筆錢,雖然現在挺高興,可是以後你的子孫後代難道就脫離村民小組,永遠不再要土地了嗎?再說承包期到期後你拿什麼交回原來屬於集體的土地?所以說不要說錢,能拿錢解決的事都不是事。


彩運通天

修國道徵收了我承包的田,村小組要平分賠償金,如何是好?

答:土地補償費可以平分,但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則不可以平分。

根據你的描述,修國道徵用了你承包的田,村民小組的其他人意欲平分補償金。

按照法律相關法律,國家為滿足公共建設需要而徵收了你家的承包地,會給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的。

哪些補償費是你的?很多農民可能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所有補償款都應該是自己的!

其實不然。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的人所有,意思是如果是別人種植了莊稼,雖然是你的承包地,但青苗補償費歸種莊稼的人;地上附著物歸所有權人所有;安置補助費按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統計;

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

由此可見,除了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外,土地補償費不是你可獨自享有的。具體的分配方案應由村集體或村民小組統籌分配,一般要經過民主議定程序來分配,即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分配。

給你的建議

該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獨自享有的要經村民民主議定程序討論分配。你可能理所當然錯誤地理解了,誤解村小組的村民是眼紅而想平分你的補償款。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刺楸

現在國家正大力建設基礎設施,遇到修高鐵修公路,就得徵用部分農民的責任田,不過對於責任田的徵用都會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補償的,確保被徵地農民能夠有條件繼續生活下去。

修國道徵用了我的責任田,現在小組要平分我的賠償金,我該怎麼辦?

像你這種情況在農村很常見,我們村也遇到高速公路修建,導致村民很多的土地被徵用了。不過這些地都是屬於村集體的,平時也沒有明確哪一塊是屬於哪個家庭的,所以在遇到徵地的時候直接就是平分了各種補償,村民們也沒有意見。

而像你這種明確是自己的責任田,如果還繼續用平分的方式就不合理了。

首先我們要明確徵地補償有哪一些,這樣才知道哪一些是屬於農民自己的補償,是不能平分的。目前承包地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費等。

農民朋友必須知道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費都是屬於被徵地農民的,這點錢是不能平分的,畢竟你被徵地時候可能有地裡種植了農作物或者樹木,這些都是必須要得到補償的。

不過土地補償費的話農民想全部拿到手也是不行的,因為土地你只有承包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遇到徵地也是徵的村民小組的土地,按照規定土地補償費村小組可以按照20%由村小組提留,餘下的80%要麼入賬用於村公益事業,要麼給被佔用承包地的所有農民分配。

所以你遇到這種情況完全可以要回可以分配給你的80%,還有20%的土地補償費拿來平分也是可以的。當然現在的農民可能看到徵地都想來分一杯羹,都想貪小便宜,這個我們也是沒有辦法的。

一般遇到這種土地補償費分配問題都會開會解決,在會上你必須要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得到自己的補償。因為就算村民小組打算用來平分也是不違規的,完全可以說餘下的80%用於村公益事業,再加上提留的20%一起拿來平分。

如果真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請村長出來主持公道,通過合理協商解決。不過記住你的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費是打死也不能平分的,拿來分就是違法的。


深山老農民

有的說法是賠償金是集體的,這個不假。但是在一些基層實際操做過程中,已經出現偏差,所以不能在一概而論了。有的集體已經幾十年沒有動過土地了,甚至一些人已經私自賣出了承包地。解決這個問題還是按照實際情況解決吧。

個人認為,修國道作為公益工程補償金不會太高。你所獲得的這點補償金,即使不花也會隨著物價上漲而縮水。相比起來保有土地反而將來獲益更大,當然前提是你不急著花錢。

小組要平分你的賠償金,那他們也要拿出對等方案來,比如重新劃分給你土地,或者籤協議全小組未來賣地的賠償金都平分等。我認為重新分配你一定的土地比較好,土地質量位置跟現有的不能差太多。畢竟拿在手裡才踏實,牽扯的都是村民,未來不確定性比較大。


指引-------

國家修路這是不可抗拒的,所賠償款的分割要根據當地土地承包的約定而辦。一般來說土地是集體的,個人只有管理和使用的權力,沒有擁有它的權力,一切都規集體所有。各地方對徵收的土地分配都不同,有歸屬個人的,但這種情況下得了錢就不能擁有日後土地變動的承包權了,既然土地變動還得除去你以前的面積。如果按比例分配,即個人與集體各佔百分之幾。在沒有調節土地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加高比例,待日後土地變動了再平均分配。所以說這不叫強佔有,因為土地是集體所有制。你如果不同意這樣做,可以放棄以後承包土地的權力,想信大家還是同意的。你既想得錢日後又想要承包權,那是不可能的事,世上哪有二者都兼得的道理呢?認真理會中央政策法規,正確對待這種情況,也是為自己的利益著想吧!


碧野28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我國土地管理法中也有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承包地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等。這裡面有集體的份額,但不一定是村民小組。

建議你找到政府徵用補償協議,根據協議的具體內容判斷哪些是你應得的,哪些是應該歸集體的。應該由你得到的,就去主張。


郭廣吉律師

個人覺得這樣的問題具有很大的代表性,未來國家的政策在農村,類似的事情會比較多,這裡有必要向廣大農民朋友們嘮叨幾句,希望大家能共享也能有所啟發。

第一、不要急。心急吃不到熱豆腐,同時衝動是魔鬼,我們這個時候一定要冷靜的對待,才能想出更好的對策;

第二、不要急於表態。政策的制定不是針對某一個人,它是具有普遍意義的。遇上不明白,搞清楚就是,在這個信息化的時代,農民朋友們在網上查或叫自家孩子查,都會找到有用的信息。

這兩點做到了,回頭我們來分析題主的問題:

首先,從題目的描述,“小組要平分我的賠償金”,就能看出這位朋友有點急了,賠償金是由許多子目組成的,那些部分是您的?那些部分是小組平分的?這個是有政策規定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並不是特地針對您的。像您這樣冷靜下來搞清楚才是正解。

其次,我看其它的回答裡面都說得挺好,其實就一點我們抓住就行了,那就是農民朋友們耕種的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集體土地,您的田是承包來的,只有承包經營權,而賠償金裡面有一個子目就是土地補償金,這個錢是要給土地的主人村集體的,如同房屋拆遷,拆遷賠償款是要給房產證上的主人的,而不是給租戶的。明白了您就能有的放矢,除了土地補償金,其他的原則上都是您的,您據理力爭,維護自身的權益是應該的。

“遇事不急躁,搞清楚再答應”,就是這麼簡單。🙏🙏🙏


天下本就許多事

我看了那些評論,說自己是農民和磚家,好像說得頭頭是道,真懷疑他們的真實身份,根本不瞭解農村實際情況,不是重新在一張白紙上畫畫分配那麼簡單,就說我們那裡丘陵地帶,幾十年沒變動過承包地了,每塊田地也很小,賠償款既然大家分了,每家就得劃出一點田地給被徵用那家人,試想一塊很小的田地每家分出一、二平米(多半還會把不產糧的陰山地分出來),這裡有點那裡有點,讓人家怎麼耕種?如果全部重新調整,一個村民小組幾十戶人,那工程量極大,所產生的費用遠遠高於那點賠償款了,還會產生新矛盾,這家覺得吃虧了,那家又覺得別人分了好田地,到時誰也沒法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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