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好久不見,我是落落落。


你知道喜歡和愛的差別嗎?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這,其實是最大的差別。

七堇年說:

世界很粗糙,歲月也不溫柔。我們曾是兩個淋透了雨的人,都沒有傘,慌慌張張躲進了了同一個屋簷。碰巧發現彼此有同樣的目的地,於是有勇氣並肩一起,散步淋雨。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你說要保護我一生到老,轉眼卻成了她的蓋世英雄。

前幾天我在小四面前提起C君,小四一臉茫然,言語中透露出的無感讓我知道了她徹底放下了C君。

當初失戀了的小四就像迷失了路途的羔羊,千方百計想要C君重新回來。就在他們分手後的一個月裡,小四還給C君寫過一封長長的信,那封信除了他倆只有我看過。我從來沒有看過那樣卑微的小四,彷彿只要C君能夠回來,她可以放棄一切。

在我眼裡,小四就是一個天生應該讓人寵愛的公主,因為她有資格,配得上被人照顧。在小四和C君戀愛的那段時間裡,我被餵了很多的狗糧。讓我覺得這狗糧吃的最甘心的就是C君曾帶著他好幾個哥們站在小四樓下喊小四的名字。這或許是很多熱戀中的情侶都會做的事,有人覺得並沒有什麼,其實我覺得,這最起碼錶明瞭C君的態度。我想,C君值得小四去喜歡。

沒想到,曾經說好要照顧小四一輩子的C君,因為模糊不定的原因和小四分手了。幾天後,C君又和另一個女生在一起了。那時候小四問了好多人,他到底是因為什麼放開了我的手。小四還自欺欺人的覺得C君有不得已的苦衷,直到後來,她才徹底明白,熱戀期過了,新鮮感沒了,所以放手了。

我很慶幸,C君很早的離開了小四,讓小四沒有受到更多的傷害。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或許C君當初喜歡上小四,只是因為小四笑的剛好,讓他有了怦然心動的感覺。熱戀一過,當初的感覺完全消失,可能他並沒有感到厭煩,只是覺得無所謂了。

如果我問C君,你愛過小四嗎?他肯定會說,愛過。其實,那不是愛,那僅僅是喜歡。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身邊的另一個小姐妹,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多,兩個人並沒有經歷太多可以稱得上轟轟烈烈的事情,反而平平淡淡的愛情讓他倆覺得安心。

我覺得兩個人相處最好的模式就是即使無話可說也並不會覺得尷尬。

忙碌時間,他在寫工作總結,我在做數據表格,兩人互不打擾,偶爾抬頭看向對方,相視一笑。

閒暇時刻,他抱著我坐在沙發上,兩個人看一場電影,嘴裡吃著零食,然後喂對方一口。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趁陽光正好,你說三生有幸,我說多多關照。

我是落落落,我想和你一起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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