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越來越多的“蓄電池觀光車”、“低速電動車”以及“老年代步車”出現在公路上,不少生產廠家和經銷商都聲稱這些車輛不屬於機動車,不需掛牌。
近期,也有很多人來車管所或打電話諮詢有關問題。
現在,交警就來能您解答一下——
首先,這些車輛是否屬於機動車呢?
《非公路用旅遊觀光車通用技術條件》中明確規定,非公路用旅遊觀光車是指在指定區域內行駛,6座以上、23座以下非封閉型乘用車輛;並且《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中也沒有低速電動車這一車輛類型。
當前道路上行駛的所謂的“觀光車”、“低速電動車”、“老年代步車”等均為6座以下的封閉式車輛,不符合觀光車的國家標準規定,而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的相關定義。
所以,電動轎車屬於機動車,需登記後才能上路行駛。
為什麼有的電動轎車不能掛牌?
有人來車管所查詢後,發現自己的電動轎車並不能掛牌。
這是因為我國對機動車登記實行公告管理,只有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內的機動車才能辦理註冊登記。這與車輛是否為機動車無關。
您的車輛不能登記只能說明該車沒有在國家機動車公告目錄內或不符合公告要求,不符合國家標準,而不等於不是機動車。
所以您在購車前,一定先確定一下該車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電動轎車駕駛人需辦什麼證?
近段時間,不少人來車管所申請學習C3駕駛證,說是要駕駛低速電動轎車。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C3證是用來駕駛低速貨車和三輪汽車的。而根據工信部的安排,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國已不再新生產低速貨車了。所以這是個錯誤認識。
電動轎車屬於《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中的小型、微型轎車,需要持有C2(需到駕校學習)或以上的駕駛證方可上路行駛。如果持C3證駕駛電動轎車,將會被依法予以處罰。
這下,您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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