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推銷員的這些新“話術”要注意

銀保監會發布風險提示,矛頭再一次對準了第三方理財。

5月23日,銀保監會發布風險提示稱,一些非保險機構人員冒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以領取“保單分紅”名義,誘導欺騙消費者辦理退保併購買其他投資產品

理財推銷員的這些新“話術”要注意

而在近一個月前(4月25日),銀保監會掛牌後發佈的第一份風險提示也是針對此類現象。該份提示稱,一些保險從業人員假借介紹保險產品名義,向消費者推銷P2P等非保險金融產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誘消費者出資購買,有的甚至構成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

老“套路”屢試不爽

消費者究竟是怎麼被“套路”的?

最常見的手法是:冒充保險公司從業人員,以“保單分紅”、“保單升級”、“贈送禮品”、“售後服務”等名義聯繫保險消費者,取得信任後,貶低消費者已購買的保險產品價值,誘導消費者辦理退保或保單質押,轉投其推薦的高收益“理財產品”。

對此,銀保監會強調,保險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消費者應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謹慎辦理退保或保單質押。不受所謂的“高額回報”矇蔽,不與所謂的“代理人”簽訂任何私下協議,不輕易將所持保單、個人身份證件等出示或委託他人,以免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退保”或“被理財”。

“消費者如遭遇類似自稱保險公司人員的‘分紅’邀約,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網站、統一客服電話等正式渠道查驗真實情況和相關人員資質,瞭解保單分紅具體情況,核實保險機構辦公場所等。”銀保監會進一步提示,若發現所購買的“理財產品”涉嫌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新“話術”抓住痛點

那麼,問題來了,消費者為什麼會被“套路”呢?

在4月的消費提示中,銀保監會就曾提出,一些保險從業人員假借介紹保險產品名義,向消費者推銷P2P等非保險金融產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誘消費者出資購買,有的甚至構成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

日前,上海警方就披露偵破了一起誘騙受害人“退保理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案件。

2015年2月至今,上海捷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通過不法手段獲得上海多家保險公司的保單信息,公司業務員冒充保險公司客服,隨機撥打電話、發短信聯繫保險公司投保客戶,誘騙客戶提前退保,轉而購買該公司非法理財產品,並承諾年化8%至10%不等、保本保息的固定收益。截至案發,捷量公司共吸收8000餘名投資群眾共計3億餘元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對此,有資深保險業內人士指出:“消費者退保一定要三思,因為這其中涉及退保手續費等問題。”

一般地,投保人提出解約申請,保險公司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退還保單現金價值。保單現金價值是指保險合同在發生解約或退保時可以返還的金額。在保險合同中,保險公司為履行合同責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數額的責任準備金,當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內因故而要求解約或退保時,保險公司按規定,將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減去解約扣除後的餘額退還給被保險人,這部分金額即為保單的現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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