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出新政了,得这些病也可以取钱啦~

大连公积金出新政了,得这些病也可以取钱啦~

公积金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点,从今年5月1日起,大连市调整职工及家属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和救助作用,大连市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职工及家属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

1、扩大了可提取范围。在原来只限于职工本人及配偶患有重大疾病可以提取的基础上,增加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可提取情形,以解决职工家庭实际困难。

2、增加了可提取病种。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种在原来5种疾病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种疾病。目前,我市可提取公积金的病种已达到11种。您妻子患的尿毒症就属于5月份新增加的6种疾病之一。提取金额根据医药费用支出(个人承担部分)的实际情况确定。

大连公积金出新政了,得这些病也可以取钱啦~

如下这些病可以提取公积金:

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下列重大疾病之一(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提取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重大疾病

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关于实施我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所列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设定依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

2、公积金联名卡。

3、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关于实施我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的,需提供证明提取人与病患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办理流程

1、委托代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婚姻关系证明;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委托书。

2、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医疗费用支出(个人承担部分)的实际情况确定。

办理地点

任一办事处。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五区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00 , 周六、周日双休日9:00-12:00 、 13:00-15:00

金州新区(保税区)办事处开发区网点: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 、 13:00-16:00 , 周六、周日双休日9:00-12:00 、 13:00-15:00

其他区市县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 、13:00-16:00

补充说明

1、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2、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联系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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