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各種警察有何區別?

LiNanWang




美國的警察主要按行政區劃可分為:聯邦警察、與地方警察。地方警察可分為:州警、縣警與市警。此外還有按職能分出的特殊警察如公園警察、機場警察、國會警察、特勤局、校園警察等。通常美國的聯邦警察是可以進行跨州的案件偵緝的。如聯邦調查局(FBI)、聯邦法警(US Marshall )等。據說僅聯邦的警察種類就有多80多種。聯邦警察主要隸屬於國土安全部與司法部。 美國50個州,除夏威夷之外,都有州警。以加州為例,州警叫高速公路巡警局。主要沿高速公路沿線執法。值得關注的是,各級警察雖然有時候聯合執法,但是並沒有上下級關係。通常各級警察的經費來源不同,只對所屬機構負責。縣、市多數擁有自己的警局。警局局長有選舉與任命兩種不同形式。一些財政收不夠的小城市,就由縣警代為維護治安。 雖然美國警察種類繁多,制服也各不相同,但是在協調合作方面的配合度卻非常高。許多資料也是能夠共享的。而且市警與州警在處理普通的交通與治安問題上,也都是一樣的權力。比如,城市警察也可以在高速上追擊超速駕車的人,高速公路警察,也可以在城市區域進行違章駕駛的執法。 美國的緊急救援系統都是統一的,民眾在緊急情況下,都可打911電話,一般情況下,消防車、警車與救護車都會同一時間內到達。 其實美國英語中的警察是:police , 籠統來講,就是執法部門。凡是可以代表國家與地方政府機構進行執法行動的,都稱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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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執法人員類別

美國執法人員的主要職責是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美國執法人員種類多,分工不同,主要有3類:

第一類是聯邦執法機構,主要負責跨州執法或跨國執法合作,包括: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運輸安全管理局(Transportatio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SA )、聯邦緝毒署(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DEA)等。這些聯邦執法人員通常自稱為Agent(探員)。

第二類執法人員是各州的警察,主要負責州政府部門的安全以及州內高速公路的安全。在加州,州警被稱為加州高速公路巡警(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 CHP)。州警通常自稱為Officer(警員)。

第三類執法人員是在日常生活中時常遇到的地方警察。人口較多的大城市一般設有警察局(City Police Department),如洛杉磯市、蒙特利公園市等,警員頭銜稱為Officer 或Corporal。不少小城市沒有專設警察局, 由所屬郡的警察局(County Sheriff) 負責治安,警員頭銜稱為Deputy。以洛杉磯縣為例,全縣有88個城市,47個有市警察局,而其餘的城市的治安均由縣警察局維護。除維護治安外,縣警察局還負責兇殺案調查、緊急救助、監獄、法庭安全等。

經第二類或第三類警察初步調查,如認為涉及刑事,案件通常會轉交另一組執法人員(Detective—探員)進一步調查。他們一般從巡邏警察中提升,但不著警服。

http://losangeles.china-consulate.org/chn/fwzc/txyj/t15483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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