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月,故事即為人生
-01
結婚時,我家砸鍋賣鐵湊了十萬塊給媳婦孃家。沒辦法,岳母就是咬死了一口價,彩禮十萬!
我和楊玲好了快五年,為這個分手真捨不得。
錢是給了,不過,岳母至此在我心裡留了個見錢眼開的印象。
平時能不去就不去,眼不見心不煩!
楊玲倒是沒事就往孃家跑。為這個,我還生她的氣。
“結婚的女人,知道哪裡才是你家!”
她不服氣,說我回家有吃有喝的,在這還得伺候你。我不回去幹嗎?
“是你媽說的吧?”
她不說話了。
-02
楊玲又說,我媽說咱們得負責給她養老!
我等著她說完。
果然,重點在後面。
“我媽讓咱們每個月給她兩千塊錢。”
我做銷售,業績時好時壞,好的時候居多。可是,就算這樣,拿出兩千塊錢也不容易。
“你媽有手有腳,憑什麼要咱們給她兩千?摳吧!”我不服氣。
楊玲鬧起來”你根本沒把我媽放心上。我就她一個親人,你不管她就是不愛我!“
為了平息戰爭,最後我妥協了。
-03
一年後,孩子出生。
多了一個小人,經濟壓力驟增。我讓楊玲和岳母商量一下暫時不給她錢了。
岳母不同意。
我心裡有氣說了楊玲幾句,她惱了。
她說,我媽不同意我有什麼辦法。你們都逼我!再說咱們就離婚,孩子跟我的姓!
我又慫了。
岳母不通情理,為了她離婚,感覺不值得。
我只好省吃儉用繼續負擔她的養老費。
-04
好在,壓力也是動力。
我積累了人脈之後開始單幹,倒也順風順水,收入越來越多。我們買了房,買了車。一切都朝著幸福前去。
然而,水滿則溢。
去年年底,哥們找的合夥人突然卷資金跑了。資金鍊斷裂。
天天有人追在屁股後面要賬。沒辦法,我只能把大房子賣了還錢。
一時回到過去一窮二白的境地。
我天天喝酒,醉生夢死。醒了,打牌,打完再喝酒。直到,岳母打電話要我過去。
如果不是每個月要轉賬,其實我真的會忘了她這個人存在。
岳母靠在床頭成了蒼老消瘦的老太太。她遞給我一個存摺,說是留給我和楊玲的。
我打開,裡面竟然有四十萬。
她說十萬是當初我給的彩禮錢,其他的有我每個月給的兩千,也有她湊整補的錢。
她早看出我花錢沒節制,替我們攢的。就等有需要的時候給我和楊玲。
我眼淚瞬間下來了,跪在床邊久久說不出話!
原來,是我誤會岳母這麼多年!她一心為我們,我卻沒想過孝敬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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