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諷刺微小說

撞 鍾

01

寺廟是古寺廟,據廟裡一石碑上記載,寺廟始建於唐晚期,現存的是明代重修的,也有幾百年了。

寺廟座落於兩縣交界處,屬A縣管轄,但離B縣縣城近,而離所轄A縣縣城遠。

每年的農曆四月十八是寺廟的節日,歷年這天寺廟的第一柱香和等一聲鍾都是本地有名的鄉紳或官員所為,這人多半對鄉鄰和寺廟有所貢獻,也有其身份的象徵。

02

B縣那年調來一年輕的縣長,他工作雷歷風行,與外地大的旅遊公司合作,辦起了有特色的鄉村遊。

又大膽地引進大企業投資,開辦工業園區,使本縣就業率上升,去外省打工人員大輻度降低。

因搞鄉村旅遊,縣長經常下鄉考察,不經意間來到古寺廟。

一來二往與寺廟的主持熟了,也規劃了一條旅遊線路到這寺廟,使寺廟香客增加,寺廟收入自然也增加了。

這年寺廟的四月十八日的第一聲鍾就請了這位縣長撞的。

不久,縣長成了縣委書記,沒多久又升到市裡的副市長。

縣長成了市裡的官場佳話,同時秘密傳說他的升遷與那古寺廟有不解之緣。

03

A縣的縣委書記聽說此事,那個懊悔喲!怎麼本縣有如此好的風水寶地,怎麼就沒人告訴自己,怎麼就會被別人捷足先登。

把寺廟所在地的那鄉長書記一頓臭罵。

並下了死命令,今年的第一聲鍾一定要他來撞,否則你們自己看著辦。

到了四月份,鄉里就在能去寺廟的所有路口到設了路卡,美其名曰,“查盜伐林木。”所有過往車輛都得停車檢查。

鄉書記也提前到寺廟打了招呼,今年的第一聲鍾一定讓縣委書記來撞。

寺廟也沒辦法,縣官不如現管,再者說,路都封了,誰還能來。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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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書記如願以嘗地撞了第一聲鍾。

那天在鄉里大小幹部的陪伴下也十分地風光了一回。

就在鄉里的小酒樓,各種山珍就上了桌,然後紅光滿面地回到縣裡。

縣委書記出事是第二年來寺廟撞第一聲鍾,也是心滿意足之餘,來鄉里,不知是書記大人的意思,還是下面鄉里人自作主張,就捉了一隻猴子,在席上就讓縣委書記嚐了猴腦。

不知是誰就偷拍了,也不知怎麼就傳出去了,就鬧得滿城風雨,連省裡都派人下來。

縣委書記就進去了,就查出了許多的事情。

很諷刺的是查辦縣委書記的人就是當年B縣的那位縣長,後來成了市紀檢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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