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被告上法庭,傳統節目走向沒落

春晚被告上法庭,傳統節目走向沒落

2007年春節聯歡晚會上,中國雜技團的表演的《俏花旦——集體空竹》節目,在“觀眾最喜愛的春晚節目(戲曲曲藝類)”評選中獲得一等獎。

涉案節目與中國雜技團的《俏花旦——集體空竹》相似度90%以上。中國雜技團稱,該節目獲得各類國內外大獎,並已獲得相關知識產權。其中包括2005年2月在法國公演的《俏花旦——集體空竹(法國版)》著作權登記證書,《俏花旦——集體空竹》作品編導著作權,《俏花旦——集體空竹》作品的音樂著作權,“俏花旦”文字商標已經在商標局的核定服務項目(第41類)進行註冊。

中國雜技團認為,《俏花旦》節目的演出是嚴重的抄襲行為,侵犯了其著作權。庭上,騰訊公司辯稱,騰訊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未對上傳者提供的涉案視頻做任何修改、刪減,根據後臺記錄顯示,涉案視頻已被及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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