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t 起源於 Facebook 的內部項目,因為該公司對市場上所有 JavaScript MVC 框架,都不滿意,就決定自己寫一套,用來架設Instagram 的網站。做出來以後,發現這套東西很好用,就在2013年5月開源了。也是當前流行的前端框架。
同時,Apache基金也已經禁止使用React在內的Facebook licence軟件(使用BSD+Patents licensed許可證)。
上一次挑動大眾神經是在 2016 年 7 月,Facebook 給 React 應用的開源許可協議是,在 BSD3-clause 協議基礎上加上旨在保護 Facebook 自身的擴展協議。而這一次依然是圍繞 Facebook Patents license 展開,簡單梳理此次事件:
這次React的風波確實不小,因為使用React的公司是在太多了。
事情的起因還是因為Lincense。原文如下:
如果你使用了 React,你不能做構成與 Facebook競爭的事情。
由 i 可以看出:如果你採取專利主張訴訟或者其他方式挑戰 Facebook包括其子公司及其合作),那麼你使用 React 的許可會被立即撤銷。
由 iii 可以看出:你也不能與其他使用 React 的公司發生專利糾紛,否則你使用 React 的許可也會被撤銷。
簡答說差不多就是,React依據BSD許可證以及相關附加專利條款進行開源,在附加專利條款中規定,你不能用React做與Facebook競爭的事情,否則你就不能使用React。
你的看法呢?歡迎在下方留言
閱讀更多 全棧工程師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