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看手機成被搶高危對象,橋頭警方送上“以案說防”

路边看手机成被抢高危对象,桥头警方送上“以案说防”

事發在5月初傍晚時分,事主周女士正獨自步行到橋頭鎮公交車站乘車,在前往公交車站途中打開手機,想查看地圖導航。不料!突然身後竄出一名黑衣男子,搶走其手中的電話。該男子往橋頭鄧屋廣場方向跑去。周女士邊追邊喊“有人搶東西啦!”,周圍的熱心群眾為她撥打了110報警。

路边看手机成被抢高危对象,桥头警方送上“以案说防”

橋頭分局110指揮平臺接到警情後,立即通知正在案發地點附近巡邏的警力到場處置,並同時調取高清視頻監控,成功追蹤到其逃跑路線。民警接到指令後迅速出動,展開抓捕。期間,作案嫌疑人試圖逃進樓房巷子暗角躲避警方追捕,但最終難逃法網,在民警多方搜捕和群眾提供線索下,作案後不到15分鐘就在橋頭鎮友誼路某水泥店內被抓獲並帶至派出所調查。

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我剛好走在公交車附近,看到有個女子站在路邊玩手機,非常容易得手,就內心一時衝動,實施了搶奪手機的違法行為”。嫌疑人王某坦言:“一般是不太會反擊的女性,然後是站在路面或十字路口,搶完之後自己方便逃跑的。另外,一般單肩挎包、手拎包就好搶一點。很多人手機拿在手上,邊走邊看的,注意力不集中,也很容易得手。”

作案嫌疑人王某對實施徒步搶奪的違法事實陳述不諱,目前,該作案嫌疑人已被處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擴線。

近年來,路邊看手機被搶案件高發,在路邊看手機的市民成為被搶高危對象。在此,橋頭警方發出徒步搶奪“以案說防”提醒,提高自身防範能力,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徒步搶奪以案說防

尾隨搶劫、搶奪女性挎包及貴重首飾案件呈季節性多發態勢,為防止群眾遭受此類不法侵害,東莞橋頭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出行在外,要加強自身防範,保護好個人財產及生命安全。

一、徒步搶奪案件特點分析:

(一)作案對象:作案嫌疑人選擇搶奪對象大多為女性,選擇地點大多在路邊、十字路口、公交車站旁。

(二)作案手法:作案過程為案犯徒步或駕駛摩托車在路上,趁受害人不備,快速衝上去,搶走財物。

二、警方溫馨提示:

▼行人防範對策

1、步行時儘量靠人行道內側行走,不靠車道邊走。有摩托車無緣無故靠近時,特別是發現兩人共騎一輛無牌摩托車在周圍遊弋,需要防備。

2、外出時斜挎揹包,或將提包挎在路面靠建築物的一側;站在路邊打手機時,注意周圍可疑的人,以防被搶,儘量不要站在路邊看手機。

3、不要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做到財不外露。如外出佩戴項鍊、耳飾等貴重飾物時,儘量不要在人員複雜的地段長時間逗留。同時,遇攜帶貴重物品特別是進出銀行等金融場所的情況,要注意觀察周圍有無異常情況,注意避讓尾隨跟蹤、企圖接近之可疑人員。

4、儘量不要孤身穿越僻靜、人稀、地形複雜、照明條件不好的路段,確要穿過時,要前瞻後望,左顧右盼,快速通過。

5、步行時警惕蹲在路邊的閒雜人員,避免近距離接觸。

6、如遭遇搶奪,不要驚惶失措,要沉著應對,並緊急呼救,迅速記住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徵、所乘車輛的特徵及其逃跑方向,迅速撥打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報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馬上追上幾步,或站在高處,看清歹徒逃跑的路線,包括頭髮、身高、臉部、衣著、口音,摩托車的顏色、大小、型號,以便給警方破案提供重要線索。

▼店鋪防範對策

1、提高對進出店面、無心購物及在店面門前遊蕩人員的警惕性;

2、店鋪需加強技術防範,安裝監控設備和報警裝置;

3、保管好店內貴重物品。銷售手機、金銀首飾等店鋪業主應聘用相應的服務人員,保證售貨員一對一的服務,並一次只試(看)一件商品,有條件的可聘用保安人員,個人財物不要放在櫃檯上,店內應有安全通道,便於從業人員進出;

4、保管好營業款。商家店鋪應設立存錢專櫃,抽屜應上鎖,有條件的應購置保險櫃,並將錢櫃放置在隱蔽處或隨身攜帶挎包,不要在店內放置大量現金;

5、如遇搶奪,及時準確報警,為破案提供線索。若發現可疑人事物及發生案件時,應將發案的時間、地點(單位、門牌號)所處街道名稱、被盜物品數量特徵及犯罪嫌疑人的特徵、逃跑方向等情況向警方提供,並保護好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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