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不在農村,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能繼承嗎?

楊壽強

首先,這不是戶口在不在農村的問題,這個問題只能相關法律上給你準確回答。

一、房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但是宅基地不能繼承!



<>規定,農村合法建造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但是,宅基地屬於土地,這裡一個概念你需要清楚,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者個人作為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的是本集體所有的土地。簡單說,就是指建造了房屋,住宅的農村用地,包括房屋的土地、建造過房屋但已經沒有遮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用地這三類。

所以,懂了吧?宅基地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屬於遺產。因此,宅基地不屬於公民的私人財產,是不能繼承的。


可是,問題來了,不能繼承那麼怎麼辦呢?根據我國<>的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外,其它都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你戶口不在農村,你首先就不能擁有宅基地。但是,你可以繼承你父母的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要在房子還在的情況下,房子就還是你家的,村裡也不會打這塊地的主意。你可以自己住或者賣給本村村民,只能是本村的。況且,在你自己居住期間,房子不能修繕和重建,你去審批,也不會給你批下來。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那麼嚴厲,你可以多和村裡溝通,根據本村具體的事實情況進行適當的處理。


如果你要想回到農村集體戶口,可以查看相關規定。

(圖片來源網絡和自拍)

歡迎大家共同探討,互贊,互動。

文/三農也有美


三農也有美


散耕

看到題主的問題我覺得題主和許多人一樣混淆了一個概念,那就是宅基地不等於老宅,它是不屬於個人的,即使你是農村戶口,也無法繼承宅基地,因為那本來就不是你祖輩的東西,它歸村集體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個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這跟你是哪裡的戶口無關。


現在確實有許多人遇到題主所問的問題,自己的戶口由於種種原因已經遷出農村了,可老家還有自己的房子,那可是自己的根,怎麼能捨棄呢?可近幾年不斷出臺各種土改政策,搞的自己心裡也沒譜了,自己到底還能不能繼承老家的房子呢?我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能!但也是有條件的。

戶口不在農村的人可以繼承祖輩在農村的房屋,但你不可以再進行房屋的修理,翻蓋等,也就是說你只能就這樣住著,等著他倒塌之後村集體重新收回宅基地。因為你不是農村戶口,就無法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可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村集體不能無視上面的房子強行收回宅基地,所以國家允許你將房子住到毀壞。



當然,如果你需要對房屋進行翻蓋,也是有辦法的,這就需要你先將戶口遷回農村。既然你祖上在農村有房子,那說明你的祖上是農村人,如果你的父母還健在,那你是滿足將戶口遷回農村的條件的,你可以先將戶口遷回農村,然後對房屋進行翻蓋。

落葉歸根是每個農村人根深蒂固的思想,再加上現在農村各種紅利政策,機會也越來越多,所以,如果想家了,想農村的生活了,現在或許是回去的好機會!


時尚村妮

國家對農村的政策福利還是不錯的,但是前提必須你是農村戶口,如果你不是,問題就複雜了。


現在我國的土地管理法是明確規定了農村的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的,也就是說農民朋友對於自家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但是沒有所有權,而能夠享有這個宅基地使用權的農民必須是農村戶口,非農村戶口的話是沒有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的,也就是說,子女如果不是農村戶口的話,那麼是不可以繼承父輩留下來的宅基地的。


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築是可以繼續使用的的,只是你不能再進行翻修。一直到這座建築消亡,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回收。


總而言之就是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築可以繼續使用,直到這棟建築消亡為止。




小施觀歷史

謝激請,戶口不在農村,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能繼承嗎?能,為什麼不能,從一九五幾年國家出臺了土地管理政策地皮以上都規集體所有程力了,護助組,生產小隊,生產大隊,連莊隊,集體農莊,,到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八二年又出臺了分草 餵養包產到戶,向國家交公糧,土地承包,在2010年之今,國家又出臺各重補貼,農民付了,國家付了.闊建了大城市,高科技大項目,農民進城買房和遷戶口帶孩子上學,大學生進城上學,帶戶口,當兵的帶戶口,戶口是能帶著流動的,怎麼著人一出村就不能回老家啦,不能繼承老組宗的一切啦,我怎麼沒有看見國家出臺的,不能繼承老祖宗業了,不要以個人利意去評論,開發的大成市,大公程戰用的土地,一次把錢都付青了,萬一那個人不在了,誰還能把錢要回來麼,多年多代的古話葉老規根,不能讓外出的人不認祖宗,不規村,人家的才產,永遠都是人家的,人家繼承後,不住莊子,不種地,可以轉流給其他人,和集體,這是他個人的權利。、謝謝大家,友友們好。


小艾149783123

亂回答一通,實在不好意思,我回答一個

1,農村宅基地所使用的土地資源是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所謂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就是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資源,既然是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資源,就是為村民提供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你是村民就有權使用這個建設用地,你不是村民就無權使用。而界定你是不是村民的法律依據,就是你的戶口是不是在這個村。所以,這個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

2,物權法規定,祖輩留下的遺產也是可以繼承的。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我國普查農村宅基地,確定建設土地上的全部建築。本世紀初,隨著土地確權結束,宅基地使用證更換成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定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宅基地使用權歸個人使用,基地上建築及設施設備歸屬個人所有,所以,宅院裡地上建築所有權歸屬可以繼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權卻需要條件才可以繼承,除非你本身是本村戶口,否則無法繼承這個使用權。

3,於是問題出來了,宅基地所有權肯定沒有什麼異議,宅基地的使用權卻由於在不在村裡的戶口有兩種情況,如果戶口在村裡,那繼承無可異議,但是戶口不在村裡了,那就無法繼承土地使用權,而只能繼承地面建築。

所以,宅基地所有權本身就是偽命題,宅基地使用權無法繼承,因此當繼承者不是本村村民時,繼承院子以後你無權在院子裡的做任何建設,地上建築可以拆遷但不能建設,直到僅僅留下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


慕容曉春

戶口不在農村,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能繼承嗎?





但是,根據我國土地政策,宅基地是集體的所有制,不是私人財產,非農人員因不是村集體成員,所以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祖輩留下來的房屋。房屋因年久失修或者倒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就歸集體所有,不得在宅基地上重新蓋房子。



如果是農村戶口,村集體成員,本著地隨房走的原則。父母雙亡後,子女可以繼承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上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要你符合農村“一戶一宅”的建房標準,嫌老房子破舊也可以維修,也可以申請原拆原建,拆舊房蓋新房。如果你是一戶多宅,等房子老化倒塌後,村集體將沒收你的宅基地。如果被集體徵收,集體將會給予房屋相應的徵地補償款。



戶口不在農村,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可以繼承嗎?歡迎大家一起都來說一說,談一談。


老孃舅說事



不能繼承祖輩留下的宅基地,但是作為合法繼承人是能夠繼承祖輩留下的宅基地上房屋的。

首先,農村宅基地是本集體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房的集體性質土地。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於是村民基於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繫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所以,你戶口不在農村,顯然不是該集體組織成員的人口,就不具有申請宅的資格。

其次,對祖輩的房屋享有合法的繼承權。物權法明確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被繼承人對其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當然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侵犯。作為子女也當然對自己父母所有的農村房屋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再次,對繼承的房屋所佔有的宅基地享有一定的使用權。繼承人不僅對該房屋及院牆所佔有宅基地享有有限的使用權,而且根據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的規定,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不動產權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非農業戶口居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不動產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對於此類城鎮戶籍人員繼承的農村房屋,只允許修善,不允許翻建或改建,集體也將依法、合理的逐步收回。 另外,隨著農村振興略的實施,國家會進一步完善對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的規定,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並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歡迎參與“戶口不在農村,祖輩留下的宅基地繼承嗎?”的話題討論,發表自己的觀點,在本問答下面的下面參與討論!


法律門裡門外

先解決一下,農村宅基地確權,三權分立的事情!

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

宅基地的開發權歸村民和集體!因為要符合當地鎮府的規劃要求建房!

宅基地上的建築物的所有權歸建房人,一般指村民甲!

建築物的處置權或使用權歸村民甲!

這樣就明確了!村民甲自己建的房子屬於村民甲個人財產!所有可以流轉或繼承!

但是再開發權在村民甲不在的情況下,開發權就只有集體!因為原有建築物還在,所以繼承者可以有使用權!但是沒有改造和再開發的權力!因為宅基地是建築物的載體,所有也會跟著繼承權而歸繼承者使用!

但是要明確的是,繼承的僅僅是房子的使用權!


樂福生活

戶囗不在農村,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能繼承嗎?




首先非常明確地一點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其實在農村人們有一個根深蒂固的老思想,總認為農村老宅基地是祖輩留下的,肯定永久是本家族所有,但是這種想法是不對的。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已經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農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非農村集體成員對於宅基地的便用權不能繼承"。再說明白點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但不能翻蓋和重新自建,等房子自然消亡後,村集體有權將收回老宅基地。


也就是說雖是祖輩留下的宅基地,子女的戶口不在農村了,已經不是村裡的人了,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住到房子自然消亡。如果是老宅基地無人居住,房屋年時已久,已經坍塌或者是荒蕪的,不允許子女在繼續再修蓋房子,村集體應當收回。

在農村的宅基地根據政策規定是"一戶一宅"的原則,況且對宅基地的使用面積也是有一定的標準,要求也是非常的嚴格。所以,提醒農民朋友:想繼承祖輩老宅基地的子女,千萬不要有上述的情況發生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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