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傷了孩子,不離委屈自己,如何兩全?

都唔系幾好

這種事情不需要兩全,也兩全不了。

1、離婚不一定傷害孩子,但離婚時要考慮孩子。讓孩子百對一個天天吵架的父母,面和心不和,不如選擇離婚算了,因為在孩子心裡,父母都是恩愛的,孩子都希望父母是恩愛的,如果人們天天吵架,面和心不和,時間長了,孩子雖然不說,但是性格和心理上是會有細微或很大的變化,要影響他的學習、心理健康,會影響他的社交和性格取向。沒孃的孩子更可憐,沒爹的孩子招人厭,這就是這個社會對單親家庭孩子的一種歧視。可是單純為了讓孩子有爸有媽,即使是沒有感情也不離婚,也是不道德、不科學的。所以,不是不能離婚,離婚時要考慮孩子,看看誰撫養更合適。離婚後要讓孩子感覺到父母是愛他的。

2、想隱忍,不如好好的維持婚姻,讓孩子真的幸福。婚姻不是隱忍就沒有矛盾的,只要自己主動出擊,找找婚姻當中存在的問題,真心的改過,現在你覺得自己委屈,在婚姻當中沒有得到自己應有的幸福,沒有得到老公的重視,這都說明你的婚姻出現了很多問題,你沒想著出怎麼解決和化解,而是想著逃避。幸福的婚姻不是隱忍能換取的,是需要雙方的努力而得到的。如果真的想讓孩子幸福,就得改變婚姻的狀態,讓婚姻活起來。

3、婚姻可以重選,孩子不可重生。即使你離婚了,請不要放棄孩子的撫養,如果你們的婚姻真的是無法維持了,連孩子看著都難受,那不如離了,這樣,你解脫了,孩子也不再為你難受了。孩子的人生剛剛開始,不要因為你們離婚,而讓他早早毀滅,離婚後不管你是否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希望你都要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

孩子不應該成為你們婚姻失敗,家庭矛盾中互相折磨,相互懲罰,相互鬥爭的武器,你們離婚可以,但不要傷及孩子,孩子永遠都是無辜的。


點樂生活

這位媽媽是大學副教授,10年前,丈夫出軌,她害怕8歲的女兒受到傷害,選擇隱忍。丈夫跟小三相繼生下一兒一女,她仍然不願離婚,希望跟丈夫假扮恩愛,等女兒考上大學再說。

然而,即將高考的女兒忽然意識到什麼,突然不吃不喝不去上學了。她非常焦急,哀求丈夫跟她演恩愛戲,丈夫卻不理睬。她希望我能勸勸她丈夫!問題是,我怎麼聯繫她丈夫,對方都不回應。我無奈告訴她,無能為力……

針對這個副教授媽媽的心態,想聊一聊關於離婚的話題。

難堪的真相:父母不相愛更加傷孩子

“父母離婚後孩子有被拋棄感”“單親家庭的孩子容易出事”“單親家庭的孩子心態不正常”類似這樣的偏見太多……

因此,很多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可為了孩子,夫妻倆不離婚,這樣,真的好嗎?

一個女性朋友,漂漂亮亮的,人很斯文。最初,大家沒有覺得她哪裡不對。一天,兩個同事突然大吵,其他人要麼勸架,要麼圍觀,只有她一個人貼在牆角,瑟瑟縮縮。我笑著對她說,他們不會打起來的,不會傷著你的,別害怕。可是,她還是在發抖……

後來,接觸多了,我才知道她父親在她7歲的時候出軌了,母親擔心離婚對孩子不好,容忍了,但是夫妻倆一直吵架不斷。每當聽到爭吵聲,她就會貼在牆角,冷汗直冒。

她的自殺之舉,一度緩解了父母的爭吵。孰料,等她出院不到一個星期,一切如舊。不過,她再也沒有自殺的勇氣,她只是希望父母能夠離婚,她哪怕是跟爺爺奶奶過也可以,可父母“為了她好”,始終不離……

父親的出軌,讓她對男人產生深深的不信任;父母的婚姻痛苦,讓她對婚姻產生了恐懼。她直到35歲,才談了男朋友,直到年近40歲才鼓足勇氣結婚,可由於她從小缺乏安全感,習慣對丈夫懷疑,弄得兩個人在婚姻裡都很痛苦。半年後,她自己都受不了自己,堅決跟丈夫離了婚。她說,走出民政局大門那一刻,她失聲痛哭……

她不是個例,她有幾個這樣的朋友(家庭不幸的孩子更容易同病相憐成為朋友),要麼對婚姻很恐懼,要麼變得玩世不恭,最後導致婚姻不幸福。她說,父母總覺得只要維持婚姻完整就可以了,有的裝恩愛,可是,幾歲的孩子不懂,難道十幾歲的孩子還看不出來嗎?

回到本文的開頭,如果十年前女教授果斷跟丈夫離婚,女兒未必就不能成材,可臨到高考前夕她發現了父母的秘密,原來美滿的家庭只是一個假象,她一時如何受得了呢?父母這樣做,表面上是愛孩子,實際上更毀孩子!

這種家庭長大的孩子,對愛情和婚姻,往往持有一種別人無法理解的絕望感。這種絕望感,會導致他們的擇偶觀、婚姻觀產生極大的偏差,生活不幸福的機會偏大……

離婚姿勢差:總有一方在向孩子灌輸仇恨

可是,有一個不爭的事實:真的有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我跟很多一線民警聊天,普遍反映抓獲的各類犯罪嫌疑人中,生活在單親家庭的比例最大。從這個表象來看,很多人為了保護孩子不離婚,是不無道理的。可是,更多單親家庭的孩子沒有墮落,且為人正直,陽光積極的生活著,為什麼這樣呢?

為此,我閱讀了不下300份單親家庭背景的犯罪嫌疑人的審訊筆錄,我跟80名以上單親嫌疑人進行過面對面的交流,探尋背後的原因。

我仔細地觀察身邊單親家庭的孩子,陽光的,陰鬱的;乖順的,頑劣的,我儘可能地瞭解他們的父母、繼父母,對待他們的異同。為了更客觀,我採訪了很多心理諮詢師。

最後,我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孩子受傷,不是因為父母離婚,而是父母離婚的姿勢太難看!

江西女大學生小菁的故事,非常典型。小菁8歲那年,父母離婚。母親為了報復前夫,帶著小菁躲了起來,從此不讓她見爸爸。小菁當然想念父親。可是,媽媽說,你爸爸是壞蛋,他在外面有狐狸精,他不要我們娘倆了!母親堅持十年如一日,終於佈道成功,小菁對父親從愛到恨,再到淡忘……她把姓氏改成了母姓,並換了名字。在她心中,此後跟父親再無瓜葛!

18歲時,小菁考上南京一所大學。大三那年,一箇中年女人忽然找到了小菁。她,是小菁的繼母。繼母告訴小菁,她父親出了車禍,生命垂危,希望她去看一眼父親。小菁拒絕了——那個壞蛋,與我有什麼關係呢?

繼母流著眼淚離開了。小菁心中有點堵,就打電話告訴母親,母親說:“他拋棄我們母女倆,終於遭報應了!你不能去看他,你要去,就別認我這個媽!”小菁於是狠下心來,沒有去看望父親。

一個月後,母親突然來學校找到小菁,說:“你爸爸有幾十萬元死亡賠償金,你有繼承權!”可是真到了法庭上,繼母寸步不讓:小菁遺棄了她父親,根據遺產繼承法,應剝奪其繼承權。

繼母聲淚俱下控訴——

小菁小時候,她的父親曾經買了一條漂亮的裙子去看望小菁,卻發現小菁被母親藏匿起來了。小菁外婆家所有親友都隱瞞了她的去向。

此後,每年夏天,父親都要按照想象中的女兒身高,給她買一條裙子。後來,他結了婚,買了新房,特意給小菁留了一間房,裡面就放著她小時候的玩具、她讀過的兒童文學書籍,還有11條裙子!

直到父親出車禍,生命垂危之際,繼母跑到小菁姥姥家,拿著她父親的病危通知書,給大家看,說她不是來搶女兒的,只是想讓小菁去見她父親最後一面。小菁的舅媽動了惻隱之心,悄悄告訴繼母,小菁在南京上學。

然而,小菁直到父親死去也沒有露面……繼母憤怒地說:“你父親那麼愛你,你卻讓他死不瞑目,你讓我如何原諒你?”小菁震驚萬分,覺得難以置信!

庭審結束後,心情複雜的小菁跟著繼母去家裡,想看看那個屬於她的房間。一進房間,一切果然如繼母描述的那樣,小菁一時無法承受,悲痛得昏死過去……

小菁覺得無臉爭奪遺產,向法院撤訴。繼母見小菁真的傷心了,後悔了,繼母提出小菁該得的遺產,一分都不會少!

接受採訪時,小菁淚流滿面:“我媽想報復我爸,大概我就是她唯一的報復工具了。為了養大我,我媽沒有再婚,吃了一輩子苦,我不能恨她。我只恨,這命運的捉弄!”

母親不知道,她給小菁造成多大的心靈創傷!母親更不知道,由於她連篇累牘地控訴前夫,造成小菁對男人極度不信任。後來,她發現自己對男生有戒心,只喜歡跟女生接觸。

現實的疼痛:我們該如何正確離婚

小菁母親的做法,是很多離婚之後撫養孩子一方的做法。

在孩子心頭移植仇恨,報復對方。對方確實有錯的,當然是添油加醋,千方百計阻止孩子去見爸(媽)。對方沒錯的,帶孩子的一方,不惜編造理由,汙衊對方!

很多人竟然不惜違法,剝奪對方的探視權。理由呢?我含辛茹苦帶大的孩子,憑什麼讓你來摘桃子!

父母離婚前後的姿勢很難看,是單親孩子出問題的重要原因。

社會上只看到單親孩子出現的問題,不去追究根源,卻形成一種判斷,單親孩子容易出問題,進而衍變為一種歧視,導致單親孩子承受很大心理壓力,這也是原因。

如果婚姻出現了不可調和的問題,應該果斷離婚!

離婚時告訴孩子,愛情和婚姻不一定是永恆的,相愛,生活在一起;不愛了,就分開。但是,父母對你的愛,是永遠的,誰也不會拋棄你!

不要擔心孩子將來會對愛情和婚姻絕望,讓他們從小就知道,愛情和婚姻並非永恆,需要呵護和愛惜,才符合生活真實;如果你給孩子灌輸的是愛情和婚姻是永恆的,一旦將來發生情變,他們如何能夠承受得起呢?

離婚後,不管誰帶孩子,都不能移植仇恨,而另一方要經常來探視孩子。全社會不要歧視單親家庭的孩子,不要用言語傷害孩子:“你爸爸(媽媽)不要你了,真可憐!”要知道,你這麼一句逗弄,會在一個幼小的心靈種下恐懼和仇恨的種子!

離婚,未必傷害孩子。名存實亡的婚姻,一定傷害孩子!離婚姿勢太難看,一定傷害孩子!


眾媒眾享

離婚傷孩子,不離婚傷孩子還傷自己。想做到兩全,非常難。在原來的社會,離婚的成本非常大,個人的名譽,工作與婚姻直接掛鉤。如果想離婚,長輩,親戚,朋友甚至鄰居和陌生人都會指指點點,社會輿論壓力非常大。離婚的人就像矮人一等,來自單親家庭的孩子就會受到環境的歧視。為此,很多人都隱忍著生活。所以我們才有了離婚傷孩子這個命題。現在社會的離婚成本低了很多。這些年中國的離婚率一直上升也能反應出來。但是有了孩子,婚姻出現問題,到底應不應該結束?

1.雖然現在離婚的成本低了很多,但是所有的成年人在選擇開始一段婚姻或結束一段婚姻時要慎重。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離婚更應該是“深思熟慮”的決定,而不是一時的衝動。如果真的是兩個人的感情出現了問題,三觀不合,在生活中彼此更多的是互相傷害,那麼這樣的婚姻不會給自己帶來幸福,也不會給孩子帶來幸福的。如果只是一些小事情,或者暫時的家庭矛盾,導致了一個衝動的決定,我建議還是要等冷靜下來,雙方認真的溝通,儘量找到修復感情的方法。一個人,如果不會愛,換一個愛人可能還是一樣的結果。

2.要想不傷了孩子,當然最好是給孩子一個溫馨幸福的家庭。如果真的給不了,那隻能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隱忍婚姻,試問一下自己,能否做到在孩子面前不經常吵架打架?能否做到在孩子面前不抱怨另一半?能否做到自己依然能積極樂觀的生活?如果不能,那就選擇放手吧。冷冰冰的,充滿火藥味,充滿了哀怨和指責的家,更加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選擇結束婚姻,不等於選擇放棄養育孩子的責任和義務,這是兩個角色。如果婚姻失敗了,還可以重來。可是養育孩子失敗了,孩子的人生可能是另外一條軌道。所以,不管孩子歸不歸自己撫養,都要盡最大的努力盡到人父為人母的責任。不要將孩子作為兩人感情失敗後互相折磨,懲罰和鬥爭的武器,孩子是無辜的。

願每個人都能擁有幸福的婚姻,每個孩子都能在幸福的環境下長大。


子涵麻麻

“離婚傷孩子”那麼不離婚就能保證孩子不受傷嗎?我想未必吧?


孩子開不開心,取決於父母在婚姻生活中的幸福度。


如果父母恩愛,家庭氛圍和諧,充滿歡笑,那麼家對孩子而言就是溫暖的港灣;


如果父母經常吵架,甚至冷戰,家對孩子而言就是“煉獄”,他們會排斥和父母溝通,甚至會封閉自己的內心,時常感覺到孤獨和恐懼。

作為父母,如果想讓孩子能夠身心健康的成長,又不委屈自己,最好的方法是有效溝通。


抽個時間雙方平心靜氣的好好談談,仔細分析造成婚姻不幸的根源,接受對方的建議和意見,一起改進,共同進步。


如果你們的婚姻已經走到無法挽回的地步,那麼也沒必要繼續違心的堅持下去,放手才是留給彼此最後的一點尊嚴。


如果孩子還小,可以先不告訴他。在離婚初期,撫養孩子的一方要全心全意的照顧好孩子,另一方也要儘可能多的陪伴孩子,不要讓孩子的心理突然間產生太大的落差。

如果孩子比較大了,能聽懂大人的話,那麼可以慢慢的用他能理解的話語和他解釋清楚事情的緣由和結果。


父母耐心的解釋,再加上孩子平日裡看到你們的吵架和冷戰,我想他是能接受你們分開的。


兩個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不到迫不得已最好不要輕易離婚,山那邊的風景不見得就比眼前的靚麗。


幸生

關於這個事情,其實得矯正一下父母的觀念,離婚的確很傷孩子,但是強行在一起,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比離婚更傷孩子。可以去問問身邊的孩子,小時候最怕的是什麼,是不是父母吵架,打架。


那種兩個人突如其來,吵得面紅耳赤,面目猙獰的樣子真的很恐怖,像有多大的深仇大恨似的。這種卻情況,只會早早的在孩子還沒有學會如何去愛的時候,小小的心靈就充滿了恐懼和恨。


離婚不可怕,可怕的是各自為了自己的新生活而推卸責任,把孩子當做拖油瓶。

我大三的時候,有天早上起早去學校外面有點事情,差不多六點半的樣子。



後來聽說他的家庭情況,才知道他的命結束於家庭矛盾。他一直活得特別矛盾,一邊在反抗自己的命運,一邊在向命運妥協,走向偏激。


他父母都是河南農村的,但並不是特別窮那種。就一個獨生子兒子,孩子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吵架特別厲害,動動還打起來,這孩子從小就內向,沉默寡言,恐懼與人交往。


大學的時候,喜歡了一個女孩子,一直到馬上畢業了才敢跟人表白,但是顯然女孩子拒絕了他。而他大學的時候又掛了很多課,學分不夠,父母也不管,都在忙自己的事兒。


父母最大的焦點就是和對方吵架,吵得死去活來,孩子的事兒,這個說找你爸,那個說找你媽。孩子覺得從小到大沒人在乎過自己,心一涼,就結束了自己的命。


從小到大都在抗爭的感覺真的太辛苦了,一方面沒有生存能力,但凡有,都不願意在家多待一秒,寧可自己一個人生活。

這樣家庭長大的孩子,輟學一般都很早,想獨立,就算是打工,也是擺脫家庭的一種方式。


這種婚姻,對於孩子來說,真的傷害一點不亞於離婚。離婚至少能換得清靜,沒那麼多恐懼。


離婚這事兒,應該跟孩子坦白,並告訴他,爸爸媽媽並不會因為離婚而減少對他的愛,一開始也許會哭鬧,但是你長時間遵守自己的承諾,承諾的事情樣樣辦到,孩子總會相信你。


不互相推卸責任,離婚後雙方給予更多的愛給孩子,孩子反而還是在有愛的環境下長大的。

最怕的是有些父母,自己感情破裂想離婚,成天在孩子面前說

“要不是因為你,我早就離婚了”

“要不是為了你,我不會這麼痛苦”


最後好像孩子還是罪魁禍首一樣。作為子女不能反駁父母,作為沒有生存能力的人,只能默默承受這些,但是孩子是懂事的,這些只會增加一個孩子內心的恨。


只有懦弱的父母才會把自己婚姻的不幸,說給自己的孩子,責怪自己的孩子。


所以,如果決定不離婚,吵架就關起門避開孩子;如果離婚,就給孩子雙倍的愛,別推卸責任。


花姐的窩flower

我是嵇文瑛,二級心理諮詢師,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簽約諮詢師。


很多人都憧憬一段和諧美滿、能夠天長地久的婚姻,但有時可能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繼續下去該怎麼辦呢?特別是如果有孩子,會擔心這種衝擊會不會對孩子造成影響而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

首先,讓我們來思考一下是什麼原因導致離婚的想法?婚姻剛開始的幸福、激情會隨著時間流逝慢慢變淡,婚後更多的是一份責任。如果出現了種種因素讓這段婚姻確實無法走下去,那麼需要做好一些準備。

一、心理上的準備

在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中,一些重大的變動或是創傷都會給心理帶來衝擊。比如工作變動,出國,離婚,離開原先適應了的環境去一個陌生的、新的環境中需要一段時間的適應過程。從離婚來講,原先的生活模式被完全打破了,如果還有孩子,那麼要考慮到是否有人在孩子的撫養上可以幫你一把還是隻有自己一個人,在逐漸適應新生活的過程中或忙不過來的時候是否有支持系統。


二、物質上的準備

在做好心裡建設的同時,財務上的考量也是需要的,考慮的越充分所帶來的安全感就越強。

接著,我們再來談談離婚對孩子的影響:

一、 對孩子的影響

我們常常聽說為了孩子而隱忍著不離婚而直到孩子長大,誠然這種忍耐有其偉大之處,但仔細想想,這樣的方式對孩子有諸多傷害。孩子是非常敏感的,如果父母雙方確實感情不在,很快就能察覺到到。何況,爭吵的環境讓孩子看在眼裡,孩子會怎麼想呢?

上面我們說過任何重大變故都會對我們的身心產生影響,孩子必然也會受到衝擊。而且根據他(她)的年齡,越小的孩子世界觀還沒有完全形成,會認為離婚是因為自己不夠乖、不夠好而導致的。如果父母的離婚是個不可逆的事件,那麼怎麼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小呢?這是為人父母必須考慮的問題。

二、如何降低對孩子的影響

離婚是父母之間感情破裂做出的決定,所以可以明確告訴孩子:是父母之間的感情、生活方式、習慣等出現了問題,和你無關,即使離婚後,父母還是一樣愛著你。經常來看看孩子,大人間不要互相對孩子數落對方的不是,這樣孩子會左右為難,只需讓他(她)知道、感受到即使父母離婚了對自己的愛並沒有減少。

和諧的家庭要靠每一個人的建設,祝福大家都能收穫愛。


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

這是一個計算成本的社會,社會發展影響了思想,隨著人的思想在慢慢的解放,離婚率也逐步的上升。

  1.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解除夫妻關係的一種形式,指夫妻雙方自願離異,並就其他問題(主要是財產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合意,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可即可解除夫妻關係的離婚方式。在婚姻法學理論中,又將協議離婚的法律程序稱為登記離婚,指必須由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雙方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登記。我國《婚姻法》將協議離婚表述為雙方自願離婚。《婚姻法》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是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目前我國的協議離婚由《婚姻登記條例》規範,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屬於行政登記管理程序。需要說明的是,現實中某些離婚夫妻存在這樣的誤解,即認為雙方只要簽署了離婚協議書,婚姻關係即自動解除。這種觀點是不對的,雙方的離婚協議只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登記後才發生法律效力,這道行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2. 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在理論上又稱為裁判離婚,指對夫妻一方或雙方提出的離婚請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決定是否准許的離婚方式。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雙方同意離婚但就財產分割問題及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一方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雖然兩種方式可以完成離婚,但是其中裡面的痛是一般人承受不了的,當兩個人感情破裂或者是感情淡了的時候,就會萌出離婚的念頭,看到題主的問題,孩子向來難以割捨的,也是無法割捨的。如果真的要離婚,要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也可以採用我上面的兩種方式離婚。

為什麼要離婚,離婚是為了什麼?值得大家深思!!!(大家評論一下自己的觀點吧)


生活小見解

這個問題,是在說如何兩全,也就是說對於提問的人,只要一個問題沒解決,就不能滿意。如果離婚傷了孩子是不行的,如果不離傷了自己也是不行的。

那麼,我們可不可把這個問題變成兩個問題,如果離婚能夠不傷孩子,也是可以的。如果不離並沒有傷害自己,也是可以的。

看上去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卻可以有兩套解決方案。

一、如何讓離婚不影響孩子,不傷害孩子?

對於孩子,父母的婚姻至少包含兩種含義,而且是最重要的含義。婚姻的形式和婚姻的內容。形式上如何已經改變,內容上就要做出彌補。

形式就是父母在一起,這裡不包含有沒有愛,因為形式是給外人看的,外人不能確定你們是否相愛,社會期待最好不要離婚,離婚是不好的。對於孩子來說,也會受“社會期待”的影響,他要承受的是當父母離婚時,要受到同學朋友的指指點點。當孩子在被他人消極對待之後,心裡是會有傷感的,這時,父母就要做出干預,要告訴孩子,雖然在外在形式上父母已經離婚,但父母依然愛孩子。這就是從內容上做彌補。

我們所有的存在都是因為想證明自己是好的,是值得愛的,我們所有的傷感都是來自於此,特別是孩子,當孩子還處在“孩子”的階段,就更需要得到愛。父母是否在一起,其實並不是很重要,而讓孩子深刻的體驗到父母是愛他的,這才是最重要的。

對於再婚後的父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繼父或繼母也承擔了很重要的責任,如果孩子能夠感受到繼父或繼母的深度的愛,那麼對於孩子來說,父母離婚幾乎不會有問題。

哈佛女孩劉亦婷就是在離婚再組的家庭中成長的,她的成長非常健康,她的繼父對她非常好,所以她幾乎沒有體驗到父母離婚對她的傷害。

二、如何不離婚也不傷害自己呢?

(1) 不要把需要放在他人身上,如果你能夠完全滿足自己的需要,你完全可以做到不離婚也能快樂的生活,離婚一是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二是覺得是因為別人影響了我們,所以需要離開才能幸福。不過成為一個人格完善的人是很困難的,也可以有第二套解決方案。


韋志中心理學網校

不請自來了,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解決,沒有大家想的那麼複雜,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請聽我慢慢說來。



首先,我們應該明確一點,就是離婚到底對孩子的陰影有多大?夫妻在沒有小孩前如果離婚,傷害的只是兩個家庭,都是一群成年人,而如果有了小孩之後,因為小孩還處於成長階段,親眼目睹父母從一段婚姻走到盡頭,極有給小孩心裡造成嚴重的自閉症。如果孩子稍微大點,上學了,在學校將被其他孩子們嘲笑欺負,被孤立,嚴重影響孩子健康成長,大人犯的錯,憑什麼讓一個小孩替你們來買單?



其次,雙方把所有問題擺出來,說清楚,想清楚,當初結婚的時候你們真的互相愛著對方嗎?離婚後就一定過的比現在好嗎?我想未必吧,離異者在重新追求愛情的愛情的時候就要低人一等,甚至連跟別人談條件的資格都得不到,還可能得不到別人基本的尊重請問面對這些離婚後將可能要出現的問題你準備好怎麼面對了嗎?



最後,婚姻對工作也有影響,你們當初衝動結婚,或者說結婚前沒有考慮清楚,在領導看來這是一種態度問題,對待一輩子的終身大事都能如何隨意,那你們對待工作能有多好的態度?不僅如此,在公司同事面前還要遭受非議,即使沒有的事都可能被同事說成因為劈腿離婚,請問你們到那時候還要如何生活下去?



想清楚上面三點後應該知道怎麼做了吧?不管為了孩子還是為了你們自己,請維護好這份婚姻,這個家庭,出現問題就逃避那是弱者才做的出來的,強者遇到問題會想盡辦法迎面解決,同床共枕多年的夫妻難道連自己的問題都解決不了嗎?那活著又還有什麼價值?

不要因為生活上的一點小挫折就拆散一段婚姻,一個家庭,夫妻之間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除非是原則性問題,這個原則性問題就是背叛,如果說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解決呢?也有兩全的方法。

如果孩子還小,夫妻間有責任為了孩子繼續在一起生活下去,直到孩子成年了,有自己的判斷後再考慮是否要離婚。

如果孩子已經長大了,可以當著孩子的面一家人說清楚,尊重孩子,孩子也會尊重你們。

總之,不要輕易就結婚,更不要輕易鬧離婚,要麼別開始,既然開始了,自己選擇的路,怎麼樣也得給它走完。


勿拿戀愛當飯吃

Power說:這世界上,沒有那麼多的兩全其美。根據心理學的定義,你目前所處的情況叫做“

雙重趨避式衝突”,是一種最矛盾的衝突形式,如果你選擇離婚,你會很舒爽,但孩子會受到影響;如果你不離婚,孩子有可能健康成長,但你的下半生註定非常的痛苦,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時,要想盡快的作出選擇,我們需要做的是“重要性排序”

什麼意思呢?就是我們要把目前經歷的諸多衝突,按照他們在自己心中的重要性進行排名,篩選出哪一個對自己來說是最重要的因素,

問問自己,自身的愉悅體驗、孩子的健康成長這兩件事,哪一個對你來說更為重要?

在乎孩子,就要在一定程度上放棄自己;在乎自己,就要無視離婚對孩子的傷害;

一個選擇讓自己痛苦,另一個選擇會讓自己更痛苦,這注定是一個兩難的選擇,但是你必須要做出取捨,

選擇會帶來陣痛,但是正確的選擇會讓人成長,這個世界上沒有那麼多的兩全其美,

當然,如果要讓power給出建議的話,我傾向於的選擇離婚因為即使離婚,你們夫妻雙方也完全可以把孩子的歸屬處理妥當再離婚,這樣不僅你不會承受下半生的痛苦,而且也是對孩子的最一種保護;

反之,不離婚的話,你的痛苦是註定的,孩子的健康成長卻是不定的,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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