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戶口可以在佛山辦身份證嗎?

雙錢cai

跨省身份證異地辦理:

1、2017年3月10日起,所有在我市居住的外省戶籍居民,包括使用雙語身份證的少數民族居民均可在佛山市補、換領居民身份證。

2、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期、丟失、損壞需要換領補領並符合佛山市公安機關異地受理條件的。

省內身份證異地辦理:

1、廣東籍居民,離開戶口所在地所屬區(縣)、跨區(縣)到佛山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居民;

2、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期、丟失、損壞需要換領、補領並符合異地受理條件的(首次申領必須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佛山公民,都可以到省內異地受理點辦理居民身份證。

辦理材料

1、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申請補領:居民戶口簿。

2、屬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原件)和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原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集體戶所在單位公章或戶籍所在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本人的《廣東(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非佛山市戶籍居民需提供由佛山市簽發(簽註)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我市就讀的證明(如學校證明、學生證等);無法提供的,需查驗已在佛山市流管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注:(1)未滿16週歲由監護人攜同前往申請換領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等)。

(2)異地居民身份證的受理暫時未能通過居民身份證自助申領機辦理。

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裡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製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6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有效期滿換領每證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每證40元。

辦理地點


雨中趕路人



廣東省以外的戶籍人員身份證到期可以在佛山市換領身份證,具體辦理要求如下:

【辦理材料】

  • 身份證;
  • 戶口簿;
  • 佛山市簽發的《居住證》;
  • 佛山市就讀證明(僅學生);
  • 16週歲以下的人員需有監護人陪同,並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關係證明(例如:戶口簿、出生證等)。

【辦理地點】

  • 到簽發《居住證》所在地公安分局的派出所辦理。

辦理時限】

  • 6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 有效期滿換領20元/證;
  • 損壞換領40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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