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男童模仿抖音弄傷6歲弟弟,這口“鍋”抖音來背合適嗎?

陝西西安8歲男童模仿抖音“膠帶粘門”而將6歲弟弟絆倒摔傷的事件又一次將抖音讀研視頻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據悉,這已經是媒體爆料出的第五起類似案例。其他的還有大二女生錄抖音被甩飛骨折、武漢一爸爸玩抖音將2歲女兒頭部著地、男子爬火車錄抖音被燒傷等等。相比其他案例,8歲男童的案件由於涉及未成年人而擊中了無數家長的痛點,不少家長藉此對抖音短視頻影響孩子生活、學習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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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抖音出了事故,就應該抖音背鍋嗎?

抖音短視頻作為一款拍攝短視頻的音樂創意短視頻社交軟件,2016年剛剛問世的時候市場反應一般,但自今日頭條加大戰略支持力度後,迎來快速爆發期。據極光大數據的監測結果顯示,截止今年2月份,抖音短視頻的市場滲透率已經達到14.30%,在全球2月份APP排行榜中名列第七位,成為現階段當之無愧的最高人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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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法院依據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個人製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賭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以及網絡信息等。”而作為審查機構和電視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因原告未起訴,所以法院也未判決,但均認為電視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從喜洋洋的案件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向未成年人傳播毒害未成年人網絡信息的,製作方及發行方都需要承擔責任。而要構成這樣這種關係,需要具備一個核心要件:傳播的信息屬於毒害未成年人的信息,即淫穢、暴力、兇殺、恐怖、賭博等有毒的視頻。而在8歲男童模仿案中,“膠帶粘門”顯然不宜劃歸為“毒害”類信息。因此,其視頻的製作者及抖音平臺不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此外,對於成年人模仿抖音視頻而出現的各種事故,因其自身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某種行為可能存在的危害是可以預料的,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這個“鍋”不應該由抖音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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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並非就意味著抖音可以為所欲為。作為一傢俱有廣泛影響力的應用,除了嚴守法律底線外,還應當發揮其宣傳陣地的優勢,多傳播一些優質的有益於百姓的網絡信息,減少對於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視頻的推薦,或者使用相應的技術手段僅對成年人進行開放。

總之,不違法不等於行為值得鼓勵,大企業大平臺更要有大的社會責任承擔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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