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政治實行閉卷考試、歷史納入中考,語、數滿分改為120分!

中考政治實行閉卷考試、歷史納入中考,語、數滿分改為120分!


1、考試對象:初中學考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2、考試科目

建立健全初中學考制度,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

3、考試分值和時長

考試分值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各120分;考試時間語文120分鐘,數學、外語科目各90分鐘;其中外語聽力30分,考試時間20分鐘左右。

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和生物(含實驗操作)科目各100分;其中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不低於每門科目考試成績總成績的10%、考試時間物理(不含實驗操作)和歷史各為80分鐘,道德與法治、地理、化學(不含實驗操作)和生物(不含實驗操作)各為60分鐘。


理化生實驗操作(可分科考試,也可合科考試)、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音樂和美術各科卷面滿分值、考試時長由各市自定,由縣(區、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4、考試方式

考試形式確定語文、數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和地理5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考試的方式。

外語實行閉卷筆試加聽力(或聽說)測試。

物理、化學、生物3個科目實閉卷筆試和現場實驗操作相結合的形式考試。

信息技術、音樂和美術3個科目實行

現場操作考試(1-2項實際技能)的方式,考試項目和形式由各市自行確定。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按“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一般安排在學年(期)末進行。

原則上,生物(含實驗操作)、地理科目的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進行;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7科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6月中下旬進行;

理化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5月底前進行


以下為官方原文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

(徵求意見稿)

為深入推進我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健康成長,切實提高初中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的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結合我省初中學校教育教學實際,現就建立健全我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初中學考)制度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性質和功能

初中學考是根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7~9年級,以下簡稱《課程方案》)和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7~9年級,以下簡稱《課程標準》)設置,由地級以上市(以下簡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是監測初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建立健全初中學考制度,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個課程,避免嚴重偏科,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有利於學校轉變育人觀念,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與素質教育基本要求,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有利於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促進初中和高中階段學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為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育人為本。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和人才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推動教育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培養學生髮展核心素養,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二)堅持全面考核。促進初中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全面提高德智體美各方面的素質,打好共同基礎,確保義務教育的基本質量。

(三)堅持科學評價。科學合理設置考試科目、內容、時間安排和成績呈現方式,體現義務教育的性質,堅持面向全體學生,使不同層次、不同發展程度的學生的學習水平都能得到客觀、公正、全面、準確的評價。引導教師轉變教學理念, 建立以學生髮展為本的新型教學關係,改進教學方式,促進學生轉變學習方式,考試方法簡單可行,可操作性強,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精神。

(四)堅持統籌兼顧。多方面發揮初中學考的作用,在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的基礎上,為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礎。積極發揮初中學考對初中教育教學質量檢測和診斷功能以及對提升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的正確導向作用,進一步規範學校教育教學行為,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對象。初中學考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學生按課程標準修完某學科的規定學時,方可取得該科目的考試資格。2020年起,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有要求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及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其他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須參加規定科目的初中學考。

(二)考試科目和內容

1.考試科目。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

2.考試內容和命題。命題依據《課程方案》,嚴格按照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科學確定各學科考試命題內容,提高命題質量。試題要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體現學生科學素養、人文素養和實踐能力。增強基礎性和綜合性。著重考核學生掌握學科基礎知識的寬度和廣度與基本技能的準確度和熟練度,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杜絕偏題、怪題;試題試卷的整體難度適當。增強應用性。注重與學生生活經驗、社會實際和科技發展等的聯繫,側重考核學生在真實情境中發現問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不同生活背景學生的學業水平和能力在考試中得到充分的展現。增強創新性。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個科目考試,逐步由各市委託命題過渡到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各市組織實施。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考試由市命題並組織實施。各市要認真研究初中學考命題思想,明確各科目考試題型、命題原則、試卷結構和計分辦法等。既要減輕學生負擔,又要反映學生學科水平,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三)考試方式

各科考試結合學科特點,以筆試為主,探索麵試、口試、實踐考察、實驗操作和技能測試等多種方式。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考試。語文、數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和地理5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考試的方式。外語實行閉卷筆試加聽力(或聽說)測試。物理、化學、生物3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和現場實驗操作相結合的形式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在初中每學年進行一次《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在九年級時進行體育3項考試,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作為必測項目,另外選擇體能項目及運動技能項目各一項進行實地素質或技能考試,並當場給出成績。殘疾考生體育與健康具體測試辦法由各市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確定。信息技術、音樂和美術3個科目實行現場操作考試(1-2項實際技能)的方式,考試項目和形式由各市自行確定。綜合實踐課程中的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等由各地根據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採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查,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的一個部分。信息技術科目要突出學科思想方法和學科核心素養測試。市負責統一制訂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的考試方法、評分標準、考場設置、組織方式、監考要求和監督機制等方面要求,並負責統籌指導各縣(區、市)做好組織實施,建立監督機制,加強巡考和抽查,確保考試的權威性、科學性和公信力。

(四)考試組織和時間安排

各學科考試時間依據《課程方案》和“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一般安排在學年(期)末進行。原則上,生物(含實驗操作)、地理科目的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進行;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7科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6月中下旬進行;理化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5月底前進行;其他科目考試時間由各市根據課程教學進度統籌安排。其中委託命題或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的科目考試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

(五)考試分值與時長

省教育考試院命題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數和考試時間為: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各120分;考試時間語文120分鐘,數學、外語科目各90分鐘;其中外語聽力30分,考試時間20分鐘左右。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和生物(含實驗操作)科目各100分;其中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不低於每門科目考試成績總成績的10%、考試時間物理(不含實驗操作)和歷史各為80分鐘,道德與法治、地理、化學(不含實驗操作)和生物(不含實驗操作)各為60分鐘。理化生實驗操作(可分科考試,也可合科考試)、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音樂和美術各科卷面滿分值、考試時長由各市自定,由縣(區、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六)成績呈現和使用

1.成績呈現和公佈。考試成績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市僅以“等級”呈現成績,避免學生分分計較、過度競爭。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可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他科目可以分數或等級形式呈現。等級劃分及細化具體辦法由各市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確定,報省教育廳備案。要以《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每門課程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設定納入招生錄取科目的分值。要避免個別科目分值過低,科目之間分值差距過大。為保證公平,可將學生招生錄取科目的考試成績轉換成標準分或等級分呈現,保證不同科目考試成績的可比性。具體成績轉換辦法和標準由各市制訂。

2.成績認定及有效期。用於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成績的初中學考成績,應屆生當屆有效,往屆生當年有效;用作初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初中學考成績,長期有效。

在非本市取得的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初中學考成績,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成績證明,可辦理成績轉入,能否用於畢業和招生錄取由各市自定。各市要完善初中學考成績管理制度,及時更新網絡管理系統數據,確保基本數據全面準確和完整,考試成績真實記錄。

3.成績使用。

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初中畢業的基本依據。初中學考成績要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成績合格,可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依據之一。成績合格認定標準由各市制訂。

作為初中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的參考指標。初中學考成績是反映初中學科教學質量的基本依據。要發揮考試對中學教學工作的正確導向作用和對教育發展的促進作用,加強督導,把初中學考成績作為進行初中課程管理、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和教學指導的重要手段之一,定期對各地和學校工作進行評估。但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各地、各校要對初中學生各科考試情況進行認真全面客觀分析和研究,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形成診斷和指導各科教學的報告。

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各市要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平衡、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確定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及其計分比例。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個科目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值權重不低於錄取總分的8%。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最遲從2020年入學的新生起須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情況、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等考試(測試)成績如果沒有作為錄取計分科目的學科考試成績,要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具體反映和體現。鼓勵採用分數+等級或僅用等級的招生錄取辦法。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初中學考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形成統一高效的初中學考工作運行機制。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全省初中學考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實施工作,負責市委託命題或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和指導工作。各地負責本區域初中學考具體實施工作,確保本區域初中學考安全順利實施。要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打造良好的考試招生環境。

(二)強化條件保障。加強考試機構及其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設。加強初中學校師資配備及實驗室、教學器材等方面的條件保障,特別要加強農村地區、薄弱初中學校的建設,滿足正常教學需要。開展標準化考點建設,改善考試條件,維護平安考試的良好環境。積極協調財政等有關部門落實初中學考所需經費,學校承擔部分可從生均公用經費中開支。

(三)嚴格考試管理

1.確保命題質量。加強命題隊伍建設,建立命題人員資格標準和命題專家庫,強化命題人員培訓。加強初中學考題庫卷庫建設,建立和完善命題組織保障和審查制度,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高考試命題的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2.做好考務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認真組織初中學考工作。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範考場佈置、實施程序等,提高考試工作規範化水平。加強初中學考考試隊伍建設,重視考務和監考人員培訓。明確考點、考場職責,強化考試安全保密制度建設,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考試安全體系,確保考試實施安全有序。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加強考試監督和監考文化建設,加強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

3.做好閱卷工作。各市要加強對閱卷人員的培訓,建立高素質初中學考評卷隊伍。採取網上閱卷,統一閱卷程序、標準和方式,加強對評卷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確保評卷質量和公信度。

4.嚴肅考風考紀。建立健全考試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佈查處結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嚴格落實《課程方案》,嚴格執行校歷,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道德與法治、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和綜合實踐活動等課時,不得違反規定提前開始或結束畢業班教學工作。加強學生學業生涯規劃的指導,培養學生自主發展能力。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隊伍、命題隊伍的培養和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提升教書育人水平,切實實施素質教育,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效地進行。加強對初中學考結果的研究與分析,做好教學質量檢測、反饋與指導,促進初中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初中學考成績給學生排名、表彰獎勵。

(五)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初中學考改革是推進素質教育的關鍵環節,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教育公平,關乎社會穩定。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宣傳和解釋力度,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引導家長和社會更加關注學生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隨遷子女和社會考生報考初中學考的辦法由各市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及本地實際制訂。殘疾考生考試由各市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提供合理便利。

本辦法自2018年6月起實施,有效期5年。

本辦法解釋權歸廣東省教育廳所有


中考政治實行閉卷考試、歷史納入中考,語、數滿分改為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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