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貓後鬧貓瘟要求三倍退還購貓款近十萬 終因證據不足被駁回

一男子王某從網上看到某公司的微博(貓舍的博客)及網站介紹,突發奇想購買一批用來繁育小貓售賣,便與該公司聯繫買貓。2017年8月的一天,王某來到北京,花了31800元共挑選了七隻貓,分別為英短和豹貓。該公司承諾該批貓三個月大,已打過貓瘟疫苗和驅蟲,均是健康貓咪。之後該公司通過航空託運至將該批貓咪託運到山東。王某將貓咪領回家後,貓咪開始出現不正常症狀,嘔吐、拉肚子、發燒等典型貓瘟症狀。王某請教獸醫,被診斷為貓瘟。於是,王某聯繫了該公司,該公司稱已打過疫苗,喂些藥即可。后王某請獸醫為七隻貓咪診治。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在購貓時未對所購的七隻貓做健康檢查及是否注射疫苗的檢查,亦無其他證據證明該公司交付的是病貓。依據現有的證據,亦不能證明該公司存在欺詐的行為,最終判決駁回了王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官提示: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生活需求及情感需要更加豐富多元,飼養寵狗、寵物貓的市民越來越多,出現了大量售賣寵物的商家,但寵物市場不規範現象嚴重,承辦法官提醒各位消費者在購買寵物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選擇正規商家,選擇寵物時一定要查看檢驗檢疫情況,進行全面的健康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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