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為何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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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是秦始皇被稱為暴君的“罪證”之一,簡而言之,就是銷燬一切不利於秦的書籍,控制社會輿論,逮捕並處決一批挑頭的也就是儒生。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諸候混戰頻繁的年代,也是文化大放異彩的年代,這期間產生了儒家、法家、墨家、縱橫家、道家等諸子百家,涵蓋政治、經濟、軍事、社會、哲學、文學、科技等方方面面,各種門派學說之間激烈碰撞,許多學說影響力延續至今。同時,這些學說門派也產生了不少學徒,他們終身維護自已的門派,並以此學問和政治主張往來各諸候國,施展自已才能,實現政治報負。這就是所謂的儒生。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全國推行政治和文化統一,當然也包括輿論和思想統一。秦自商鞅變法以來奉行法家,並以此推行改革支持秦國統一。此時,六國雖平,但貴族復辟勢力還在蠢蠢欲動,諸子百家各門派與這些舊貴族來往密切,並在輿論上支持分封制,反對秦統一六國和郡縣制。為了維護全國統一的局面,雄才大略的秦始皇決心清洗雜音,形成全國統一的思想氛圍,對國內一些”政治不正確“的書籍予以查抄,並處決了一批屢教不改的挑頭分子,這就是”焚書坑儒“的由來。

從客觀上來講,”焚書坑儒“確實對中國古代文化形成了一定的破壞,但從大一統國家利益來說,如果沒有秦始皇”焚書坑儒“,從各方面促成思想文化上的統一,中國統一的局面不一定能延續至今。


華哥雜談

焚書事件發生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這時離皇帝病逝沙丘宮只有兩年。

事情的起因是在他的壽宴上,掌管博士學宮的僕射周青臣上前頌揚,表示皇帝的威德,古今無人能比。這時博士之一的淳于越突然發難,以殷、周兩代分封為例,表示“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一旦有齊國田常、晉國六卿那樣的篡臣,宗室無以援手,就無法相救,最後還說了一句,“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

皇帝下令朝廷討論淳于越的提案。這時丞相李斯對博士們的意見進行了駁斥,表示,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但都使天下大治,這都是因為時代不同,採取的政策也不同,如今天下大勢又變了,三代之事同樣不足以效法。如今儒生們“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私學一同非議法令,一聽說有命令下達,就根據自己所學妄加議論,“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他為此做出如下提議:

焚燬除秦國以外的全部典籍;

天下所有的《詩》、《書》、諸子百家著作,全都送到各地官府燒掉,只有博士官署可以收藏;

有敢聚眾談議《詩》、《書》的,處以棄市;

以古非今的,滅族;

官吏知道的而不舉報,以同罪論處;

命令下達三十天仍不燒書的,黥為城旦;

保留的,只有醫藥、卜筮、種樹等類別的書;

有想學法令的,以吏為師。

秦始皇據此批示,“制曰:可。”根據李斯的建議,咸陽頒行了焚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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