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盡出資義務,股東應怎樣擔責?股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我國《公司法》將註冊資本實繳制修訂為認繳制後,對認繳期限沒有明確規定,而是由股東根據公司章程進行約定的。如股東內部協議與備案章程發生衝突,各股東之間對出資義務產生爭議時,應認定以股東內部協議為準。司法實踐中,有很多公司就是因為股東關係惡化,出現了各種認繳、實繳出資方面的糾紛,我們的一個合作伙伴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造成股東之間相持不下,致使公司無法經營,最終只能清算破產。資產是一個公司運轉的基本,所以我國規定了公司法的三大基本原則,資本確定,資本維持,資本不變原則。但是如果,股東未盡到出資義務的話,應該受到這樣的法律責任?

未盡出資義務,股東應怎樣擔責?股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網友諮詢:

四個股東,其中一個股東完全未履行出資義務,又不願意退出,能否不經過該股東,進行工商變更,調整公司股權比例?之前有簽過股東合作協議,規定時間內,資金不到位,股權可由其他股東認購。

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吳濤律師解答:

首先,要看該股東是原始股東還是繼受股東;只有原始股東才是對公司出資的,而繼受股東只是向其前任購買了股權而已。

其次,若是原始股東完全沒有履行出資義務的話,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通過股東會免除其股東資格;當然也許被免除股東可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確認其股東資格。

最後,根據股東會的決議去工商進行變更。

未盡出資義務,股東應怎樣擔責?股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吳濤律師補充:

出資義務是股東對公司最基本的義務,股東未盡出資義務或抽逃出資將損害公司、其他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註冊資本制度從實繳制變認繳制,並沒有改變資本真實原則,也不改變股東出資義務,更沒有改變股東出資責任和為此確立的在實繳制時適用的整套爭議裁判規則。《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督促股東履行出資義務方面規定了兩類救濟方式:非訴訟方式和訴訟方式。非訴訟方式經濟便捷,但不帶有終局性,只能針對未出資或抽逃出資的股東(以下統稱為“瑕疵出資股東”);訴訟方式耗費時間和成本,可以要求履行出資責任的主體廣泛,是非訴訟方式的最終保障。

違反出資義務的法律責任:

對公司應承擔的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未盡出資義務,股東應怎樣擔責?股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吳濤律師補充:

對已出資股東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

出資義務有雙重性質,一方面,出資是公司法上的法定義務。另一方面,出資是股東之間的合同義務。在有限責任公司,數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約共同出資成立公司,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應當履行對其他當事人的承諾,按約向公司交納出資。

在股東代表公司起訴要求未出資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的同時,可一併要求未出資股東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對於違約金的歸屬,依據相對性原則,未出資股東是違反了與其他所有股東的約定、所致的懲罰性責任,當然違約金應當歸其他全體已出資股東共同所有,而不是歸起訴的股東一人所有。

吳濤律師總結:

我國刑法在有關公司註冊資本方面規定了兩條罪名:虛報註冊資本罪和虛假出資、抽逃資本罪。公司設立時股東的出資義務是一個需要重要關注的重點,一定要注意公司設立時各股東是否有履行各自的出資義務,不然將會使股東個人和公司的權益都存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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