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起淮:動物園安全與否,要看失誤下有無救生可能

張起淮:動物園安全與否,要看失誤下有無救生可能

逃票路線的最後一堵高達3米的牆,通過旁邊的木板翻過這道牆,就是獅虎園 圖 / 臨安

張起淮,法學碩士,中國資深律師,現為中國政法大學等多所大學兼職教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主任,曾代理“嘉峪關少女拒載案”、“敦煌墜機案昆明攀機案”等多起重大人身傷害案及“王寶強馬蓉離婚案”等大量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動物園應舉證證明自身無過錯

逃票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嗎

事件發生當晚,官方發佈初步調查結果,男子為翻越兩堵3米高圍牆,無視警示標識鑽過鐵絲網,逃票進入動物園。對於事故責任,寧波雅戈爾動物園認為,死者不是動物園的遊客,沒有買票,也沒有通過遊客通道進來。

退一步說,如果事實如動物園所稱,那麼張某本身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但在張某死亡施救過程中,動物園的做法若並不符合行業規定,營救措施不當,也應該承擔死者適當的經濟賠償。另一方面,排除動物園所有的責任,動物園因為死者過錯造成了損失,可向家屬進行索賠要求。

張起淮還認為,不能用遊客的過錯來沖淡公園的責任。在動物園沒有證明自己無過錯和事件沒有徹底調查核實清楚之前,不能說動物園完全沒有責任。更不能因為死者有過錯,就想當然地推定動物園無過錯,免除虎園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老虎傷人後的思考

張起淮:動物園安全與否,要看失誤下有無救生可能

在北大門往西約600米,圍牆出現了60度的斜坡,沿著斜坡可以輕鬆過牆。圖 / 臨安

在動物園是否有責任之外,張起淮提出以下幾點思考:

1.確立責任前的法律責任

動物園在公佈死者是逃票入園後,輿論就出現了一邊倒的狀況,認為動物園無責任,而忘了在確立責任前的法律責任。每一次動物園猛獸傷人,在看到個人的責任時,也應該看到動物園有積極履行舉證的責任。如這次事件中,動物園的安全設備設施是否完善,提示夠不夠,救護車和救護人員是否及時到位,搶救是否及時等這些都需要動物園進行舉證。

2.遊客一方處於弱勢的事實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事件發生後的狀況,當“吵架換座位”“醫鬧”的新聞一出,還沒有進行舉證,大眾就給傷者蓋上“自作自受”的帽子。而此次雅戈爾動物園官方發出“死者逃票”的公告,輿論同樣出現一邊倒的狀況。動物園作為一個團體,在進行舉證方面比較便利,發出的聲音也相對來說能被更多人聽見,而死者家屬作為個體則處於一個弱勢,他們想要取證要找誰上哪兒呢?

3.射殺老虎是否為動物園過錯

射殺老虎本身亦有不當之處。老虎傷人時,射殺老虎並非是救人的唯一方式。比如:可以用麻醉子彈射擊等方式。反觀,虎園究竟是否配備麻醉槍及麻醉子彈?

4. 經營高危險項目企業自身存在問題

游泳池淹死是活該嗎?在泳池的經營方式上, 要求安全員和救生員時刻坐在高處目視游泳池,隨時監控。洪水猛如虎,動物園本身就是有猛虎啊,為什麼沒有這樣的監管?

經營猛虎項目的企業,就應該在這一方面尤其注意。就像輪船每個人都配有救生圈,在野獸安全管理上是不是也應該給每一位遊客配備上救生圈?

“判定動物園安不安全,就是看當人失誤的時候是否有救生的可能。”

文:萌萌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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