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崗麓園二期無法申請學位,有消費者棄購,開發商拒退定金

龍崗麓園二期是一個於去年(2017年)11月開盤的樓盤。在前期宣傳中,該樓盤一直以“優質教育”為宣傳點,宣傳買麓園可上依山郡小學、深中龍初(深圳中學龍崗初級中學)。

深圳龍崗麓園二期無法申請學位,有消費者棄購,開發商拒退定金

然而今年(2018年)4月份,部分頤安麓園二期業主在申請入讀附近的公辦學校學位時卻遇到了問題,17個家庭在申請依山郡小學或深中龍初學位時被告知,“你們麓園不在我們學校的規劃招生範圍之內。”

心急如焚的家長們於是又去區教育局詢問說法,得到的工作人員答覆也是,“確定不能上這兩所學校。”

相關家長表示,“教育局明確說,麓園2017年年底籤購房合同的業主還沒入夥,不屬於兩所學校的招生範圍,也就是說購房的時候就確定不屬於該學區。之前入夥的麓園業主沒有問題,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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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的投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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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崗區教育局的回覆

教育局還表示,未來,在學位有增量及周邊學校承載力允許的情況下,教育部門將根據人口分佈、人員入住、學校規劃佈局及新建等情況,再明確樓盤的學區地段劃分方案,告知公眾。

但是未來有多遠,是個不確定的事情。家裡的孩子要上學,是今明年就要解決的問題。於是又有了——

家長因學位問題棄購,開發商拒絕退還定金

黃先生說,自己的孩子明年就要就讀小學了,在得知頤安麓園二期不能就近入學後,他決定棄購,重新選擇其他明年確定能讀書的樓盤。

“我4月15簽了認購書,交了5萬定金,本來準備21號去交首付籤合同的, 結果在4月17號得知學校不能上。”黃先生說,“到風險提示書上面寫當前能讀這兩所學校 ,而且銷售前期宣傳都是項目配建的新學校沒建好,就可以讀這兩所學校,新學校建好,可能會從這兩所學校剔除,這個我也是認可的。但現在實際情況是當前都無法讀依山郡小學、深中龍初。”

黃先生出具的認購合同上則顯示,“龍崗區教育局目前將本小區劃入招商依山郡小學和深圳中學龍崗初級中學學區範圍,後續若有調整,以龍崗區教育局發佈相關政策為準。”

深圳龍崗麓園二期無法申請學位,有消費者棄購,開發商拒退定金

而按龍崗區教育局的說法,2017年10月份就將學位問題告知了樓盤開發主體要求其按規定張貼公示,可這份認購合同中仍然迴避了這個問題。

另一名購房者楊女士佐證說,“在銷售中心沒看到開發商張貼關於學位說明的公示,且銷售極力推學區優勢,隱瞞有可能上不了依山郡小學,以及深中龍初(深圳中學龍崗初級中學)的信息,誘導消費者。我四月初交了5萬定金,之後確認讀不了附近的學校時,在4月6號找開發商退定金,那時銷售還在繼續虛假宣傳,虛假推銷,依舊說可以讀依山郡小學,以及(深中龍初)。”

然而,面對消費者因無學位做出棄購決策,向開發商提出退還當初付予的定金時,開發商依據合同中的補充條款強勢地拒絕了。

深圳龍崗麓園二期無法申請學位,有消費者棄購,開發商拒退定金

該案例中消費者是主要是因為學區而購買房屋的,且學區對房屋價格是有實質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提醒消費者,購買學區房時還需關注教育局的相關網站,注意學區劃分情況。而截止到本諮詢發出,頤安麓園項目相關負責人尚未對本次事件作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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