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禁毒辦關於禁種鏟毒的通告

新沂市禁毒办关于禁种铲毒的通告

新沂市禁毒办关于禁种铲毒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禁種鏟毒工作,及時發現剷除非法種植罌粟(俗稱“大煙”)等毒品原植物,堅決遏制、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實現全市“零種植”、“零產量”毒品原植物,特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和幼苗。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包括播種、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穫等一系列行為)。

三、凡被發現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或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種植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強制剷除。

四、凡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自覺主動剷除已播種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五、對積極檢舉揭發、協助收繳毒品原植物種子、舉報非法種植罌粟毒品原植物的,經核實後,市禁毒辦對舉報人嚴格保密並予以現金獎勵。

舉報方式:

(1)舉報電話:110或0516-8843170;

新沂市禁毒辦

2018年4月3日

看到以下植物請立即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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