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偉大的哲學家,必然有他獨到的哲學體系,說起體系,必然又是精微博然的大部頭,不過凡事都有例外,西方哲學史上有位哲學家,他的哲學體系翻譯成中文僅二百來頁,這在整個哲學史上都是罕見的,據他本人來講,這本書用的語言又是世界上最簡潔的,毫無誇誇其談、拐彎抹角之詞,就像“1+1=2”那麼簡單,但就這樣一本用最精煉的文字寫就的書卻又是最難讀懂的,這本書就是斯賓諾莎的《倫理學》。
在斯賓諾莎之前,笛卡爾開創了用幾何學形式論證形而上學的方法,斯賓諾莎將這種方法用到了極致。斯賓諾莎認為將幾何學方法應用於倫理學的好處在於它不講求目的。在幾何學中,不管你高興不高興,願意不願意,三角形內角和就是180°,就算天崩地陷也不會改變,幾何學只研究本質,它不問目的,如果直角三角形的兩條直角邊分別是3和4,那麼它的斜邊必然是5,就算天皇老子來了也不頂用。如果有一個哲學體系,它的基礎類似於幾何學,有界說(定義),有公則(公理),有命題(定理),再加以嚴密的論證,那麼這個體系的基礎就應當像幾何學一般穩固,堅不可摧,它的結論也應當像勾股定理那般無懈可擊。在《倫理學》中,斯賓諾莎就是這麼做的。
任何一門學問,歸根到底都是要解決某些問題,哲學也不例外,在斯賓諾莎的年代(公元17世紀),他的哲學試圖解決以下問題:
宗教問題。斯賓諾莎認為對宗教的盲目信仰,給人帶來的不是解脫,而是恐懼。因為宗教總是宣傳“生前不好好幹,死後就會下地獄”的思想,這給信教人的心理上蒙上了一層陰影。
人自身的問題。每個人都有七情六慾,如佛教的貪、嗔、痴,基督教的七宗罪等,這些情慾問題即便不信教的人也有,很多時候,人的腦袋是一片漿糊,一時衝動做下壞事,又或者在某種慾望中苦苦掙扎,生不如死。
斯賓諾莎認為,人最寶貴的是自由,而上述兩個問題極大限制了人的自由,他要建立的哲學體系,就是要打破各種枷鎖,給人類真正的自由。
即便用最簡潔的語言寫成,《倫理學》這本書讀起來還是很令人費解的,在《蘇菲的世界》中,蘇菲的哲學導師曾對她講:“我們幾乎需要一把錘子和一把鑿子才能參透史賓諾莎的證言”,光是那些界說、公則就讓人撓頭,更別提論證過程了,這就好比讓一個小學生去做拉普拉斯變換一樣令人頭疼(PS:我個人不懂拉普拉斯變換是什麼鬼)。比如下面這個命題:
假如一個人開始恨他所愛的對象,於是他對它的愛便完全消失了。那麼由於相同的原因,他將因此愈加恨它,比他從來沒有愛過它還要厲害得多。並且他從前對它的愛愈大,則他對它的恨也就愈大。——《倫理學第三部分:命題三十八》
由愛生恨這種感情還需要證明?怎麼證明?再如下面這個命題:
假如一個人想象著有人恨他,並且相信他沒有可以引起那人恨他的原因,那麼他也將恨那人。————《倫理學第三部分:命題四十》
好吧,作為一個喜歡只看結論的讀者,忘了那些論證過程吧,讀本書,只需要看命題就行了,《倫理學》是由27個界說、22個公則、259個命題組成,這些命題討論了神、心靈、情感、自由、幸福等問題,斯賓諾莎認為,情感是人類不得自由的源泉,而控制情感的利器則是理性,當一個人的理性越多,他就越自由,也就越能明白
人能獲得的最高幸福就是對神的愛,而這神不是宗教里人格化的神,而是對萬物漠不關心,以萬物為芻狗的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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