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人怎麼對付嚴重男女比例失衡問題

“未來中國將有三千萬光棍”的說法,已經讓所有人耳熟能詳。根據人口出生自然比例,男女較理想的比例為106:110左右。而目前我國的出生率中,男女比例大約為116:100。已經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問題。

我國男女比例失衡原因是胎兒非法性別鑑定及引產屢禁不絕,帶來的種種惡果,正在以農村剩男扎堆等方式出現。和往常一樣,我們可以從浩如煙海的歷史學中學到教訓。

明朝人怎麼對付嚴重男女比例失衡問題

南開大學的王泉偉在對明代地方誌資料的整理研究後發現,明代中國普遍存在著男多女少男女比例嚴重失衡的現象,其嚴重程度甚至遠遠超越有了B超和引產技術的21世紀。

明朝個別地區甚至出現了男性數量高出女性兩倍以上的狀況。大略來說,明朝的男女比例失衡的問題,在明朝開國後越來越嚴重,明朝中期後,基本維持在150:100的水平上。王泉偉將這情況寫成了一篇論文《明代男女比例的統計分析——根據地方誌數據的分析》。

明朝人怎麼對付嚴重男女比例失衡問題

當然,古代的統計數據肯定有錯誤失真的情況,但全部統計數據來自全國各地,南到海南,北到河北,東到上海,西到四川,還有河南、湖南等全國各地,統計時間則從明朝初年的14世紀一直到16世紀的明朝後期。不同年代不同地區的統計數據,都在描述女性比例的嚴重失調。這就不可能僅僅是統計錯誤了。

另外還有大量的文字記錄做為側證,所以學術界基本認可明代中國男女比例嚴重失衡的狀況是真實的。

明朝人怎麼對付嚴重男女比例失衡問題

那明代男女性別失調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

在《哈佛中國史》中的《掙扎的帝國:元與明》章節中,揭示了真相,當時雖然沒有國家的生育控制政策,但由於農業社會的男性勞動力價值遠大於女性,所以大多數人還是傾向於生男孩,而由於低下的生活水平,很多家庭不想負擔更多的孩子,於是溺殺女嬰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明代律法名義上懲罰溺殺女嬰的做法,但懲罰的力度達不到禁絕的效果,而且大部分的地方官都對這種做法網開一面,所以我們可以從地方誌上看到,從明代初期到中期,男女比例失衡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直到明嘉靖九年(1530),一個福建士人寫道,男孩成婚的理想年齡在15到24歲之間,大約普遍比女性初婚年齡大5歲以上。多數女性在19歲前就生育了。

明朝人怎麼對付嚴重男女比例失衡問題

但僅僅讓女性早點結婚生育,還是解決不了問題,明朝盛行的一夫多妻制更加劇了問題的存在,即使按現代伊斯蘭國家的比例,佔有一個女性以上的男性只佔全部男性的5%以下,也讓不少窮困男人成了光棍。他們只有靠發達的性產業解決一部分生理需求。但卻看不到生育後代的可能,一句老話:富不過三代,窮不過五世,實際含義說的是窮人由於缺乏婚育機會,往往在幾代內就絕後了。

另外,也出現了一些匪夷所思的解決方法,浙江沿海溫州樂清縣一個地方以“手巾岙”出名,什麼是手巾岙呢,就是兄弟共娶一妻,當哥哥先進了媳婦的房,就在門口掛上一片手巾,弟弟就不要進來了,反過來如果是弟弟先到也一樣。據說貧家女歡迎這種做法,因為嫁給兄弟比嫁給獨子獲得的經濟保障更多。

明朝人怎麼對付嚴重男女比例失衡問題

另一種較為少見的做法是男男通婚,見於廣東和福建的部分地區,簡單的說就是男性通過同性婚姻來解決性需求,在這些地區,女性比例的極度失調,造成了這種情況屢禁不止。無論是儒家道德價值觀,還是朝廷法令,都不能完全禁止這種現象。

一個常常被今天人忽略的事實是:在古代很多男性其實是終身未婚的,這個比例可能高達20%以上。按照《中國人口通史》一書認為明朝峰值人口總計是1.6億以上,假設男女比例為150:100,那麼當時終身未婚的男性可能接近2000萬人,明朝最後毀於農民戰爭,不能不說這個龐大的剩男群體的存在是很重大的因素。


分享到:


相關文章: